卷八十六 ◄
元史卷八十七
志第三十七
百官三
大宗正府
卷八十六 ◄
元史卷八十七
志第三十七
百官三
大宗正府
大宗正府,秩从一品。国初未有官制,首置断事官,曰札鲁忽赤,会决庶务。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、色目人等,应犯一切公事,及汉人奸盗诈伪、蛊毒厌魅、诱掠逃驱、轻重罪囚,及边远出征官吏、每岁从驾分司上都存留住冬诸事,悉掌之。至元二年,置十员。三年,置八员。九年,降从一品银印,止理蒙古公事。以诸王为府长,余悉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国封者。又有怯薛人员,奉旨署事,别无颁受宣命。十四年,置十四员。十五年,置十三员。二十一年,置二十一员。二十二年,增至三十四员。二十八年,增至四十六员。大德四年,省五员。十一年,四十一员。皇庆元年,省二员,以汉人刑名归刑部。泰定元年,复命兼理,置札鲁忽赤四十二员,令史改为掾史。致和元年,以上都、大都所属蒙古人并怯薛军站色目与汉人相犯者,归宗正府处断,其余路府州县汉人、蒙古、色目词讼,悉归有司刑部掌管。正官札鲁忽赤四十二员,从一品;郎中二员,从五品;员外郎二员,从六品;都事二员,从七品;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,从八品;掾史十人,蒙古必阇赤十三人,通事、知印各三人,宣使十人,蒙古书写一人,典吏三人,库子一人,医人一人,司狱二员。
大宗正府,官阶为从一品。建国初期没有官制,首先设置断事官,称为札鲁忽赤,负责裁决各种政务。凡是诸王、驸马、投下的蒙古人、色目人等,所有应处理的公事,以及汉人中的奸盗、诈骗、蛊毒、厌魅、诱拐、逃亡、驱赶等轻重罪囚,还有边远地区出征的官吏、每年随从皇帝分司上都并留住过冬等事务,都由它掌管。至元二年,设置十名官员。三年,设置八名。九年,降为从一品银印,只处理蒙古公事。以诸王为府长,其余官员都是御位下和拥有封国的诸王属下。还有怯薛人员,奉旨处理事务,没有另外颁授的宣命。十四年,设置十四名。十五年,设置十三名。二十一年,设置二十一名。二十二年,增加到三十四名。二十八年,增加到四十六名。大德四年,裁减五名。十一年,有四十一员。皇庆元年,裁减二名,将汉人的刑名事务归到刑部。泰定元年,又命令兼管,设置札鲁忽赤四十二名,令史改为掾史。致和元年,将上都、大都所属的蒙古人以及怯薛军站色目人与汉人相互犯法的情况,归宗正府判决处理,其余路府州县的汉人、蒙古、色目人的诉讼,全部归有关部门和刑部掌管。正官札鲁忽赤四十二名,从一品;郎中二名,从五品;员外郎二名,从六品;都事二名,从七品;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名,从八品;掾史十人,蒙古必阇赤十三人,通事、知印各三人,宣使十人,蒙古书写一人,典吏三人,库子一人,医人一人,司狱二名。
大司农司
大司农司
大司农司,秩正二品。凡农桑、水利、学校、饥荒之事,悉掌之。至元七年始立,置官五员。十四年罢,以按察司兼领劝农事。十八年,改立农政院,置官六员。二十年,又改立务农司,秩从三品,置达鲁花赤一员、务农使一员、同知二员。是年,又改司农寺,达鲁花赤一员,司农卿二员,司丞一员。二十三年,仍为大司农司,秩仍正二品。大德元年,增领大司农事一员。皇庆二年,升从一品,增大司农一员。定置大司农四员,从一品;大司农卿二员,正二品;少卿二员,从二品;大司农丞二员,从三品;经历一员,从五品;都事二员,从七品;架阁库管勾一员,照磨一员,并正八品;掾史十二人,蒙古必阇赤二人,回回掾史一人,知印二人,通事一人,宣使八人,典吏五人。
大司农司,官阶为正二品。凡是农桑、水利、学校、饥荒等事务,都由它掌管。至元七年开始设立,设置官员五名。十四年撤销,由按察司兼管劝农事务。十八年,改设农政院,设置官员六名。二十年,又改设务农司,官阶从三品,设置达鲁花赤一名、务农使一名、同知二名。同年,又改设司农寺,达鲁花赤一名,司农卿二名,司丞一名。二十三年,仍改为大司农司,官阶仍为正二品。大德元年,增加一名领大司农事。皇庆二年,升为从一品,增加一名大司农。最终确定设置大司农四名,从一品;大司农卿二名,正二品;少卿二名,从二品;大司农丞二名,从三品;经历一名,从五品;都事二名,从七品;架阁库管勾一名,照磨一名,都为正八品;掾史十二人,蒙古必阇赤二人,回回掾史一人,知印二人,通事一人,宣使八人,典吏五人。
籍田署,秩从六品。掌耕种籍田,以奉宗庙祭祀。至元七年始立,隶大司农。十四年,罢司农,隶太常寺。二十三年,复立大司农司,仍隶焉。署令一员,从六品;署丞一员,从七品;司吏一人。
籍田署,官阶从六品。掌管耕种籍田,以供奉宗庙祭祀。至元七年开始设立,隶属于大司农。十四年,撤销司农,隶属于太常寺。二十三年,重新设立大司农司,仍隶属于它。署令一名,从六品;署丞一名,从七品;司吏一人。
供膳司,秩从五品。掌供给应需,货买百色生料,并桑哥籍入赀产。至元二十二年始置,隶司农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提点一员,并从五品;司令一员,正六品;丞一员,正七品;吏一人。
供膳司,官阶从五品。掌管供给所需物品,采购各种生料,以及桑哥被抄没的资产。至元二十二年开始设置,隶属于司农。设置达鲁花赤一名,提点一名,都从五品;司令一名,正六品;丞一名,正七品;吏一人。
辅用库,秩正九品。掌规运息钱,以给供需。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。
辅用库,官阶正九品。掌管经营利息钱,以供给所需。大使一名,副使一名。
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户,秩从九品。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。岁办油十万斤,以供内庖。至元二十九年始置。
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所,官阶从九品。提领一名,大使一名,副使一名。每年办理油十万斤,以供宫廷厨房。至元二十九年开始设置。
蔚州面户提领所,提领一员,副使一员。掌办白面葱菜,以给应办,岁计十余万斤。
蔚州面户提领所,提领一名,副使一名。掌管办理白面和葱菜,以供给所需,每年总计十余万斤。
右属供膳。
以上属于供膳司。
永平屯田总管府,秩从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同知一员,知事一员,司吏四人。至元二十四年,始立于永平路南马城县,以北京采木三千人隶之。所辖昌国、济民、丰赡三署,各置署令一员、署丞一员、直长一人、吏目二人、吏二人。
永平屯田总管府,官阶从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名,总管一名,同知一名,知事一名,司吏四人。至元二十四年,开始在永平路南马城县设立,将北京采木的三千人隶属于它。所管辖的昌国、济民、丰赡三个署,各设置署令一名、署丞一名、直长一人、吏目二人、吏二人。
翰林兼国史院
翰林兼国史院
翰林兼国史院,秩正二品。中统初,以王鹗为翰林学士〔承旨〕,[1]未立官署。至元元年始置,秩正三品。六年,置承旨三员、学士二员、侍读学士二员、侍讲学士二员、直学士二员。八年,升从二品。十四年,增承旨一员。十六年,增侍读学士一员。十七年,增承旨二员。二十年,省并集贤院为翰林国史集贤院。二十一年,增学士二员。二十二年,复分立集贤院。二十三年,增侍讲学士一员。二十六年,置官吏五员,掌管教习亦思替非文字。二十七年,增承旨一员。大德九年,升正二品,改典簿为司直,置都事一员。至大元年,置承旨九员。皇庆元年,升从一品,改司直为经历。延祐元年,别置回回国子监学,以掌亦思替非官属归之。五年,置承旨八员。后定置承旨六员,从一品;学士二员,正二品;侍读学士二员,从二品;侍讲学士二员,从二品;直学士二员,从三品。属官:待制五员,正五品;修撰三员,从六品;应奉翰林文字五员,从七品;编修官十员,正八品;检阅四员,正八品;典籍二员,正八品;经历一员,从五品;都事一员,从七品;掾史四人,译史、通事、知印各二人,蒙古书写五人,书写十人,接手书写十人,典吏三人,典书二人。
翰林兼国史院,官阶正二品。中统初年,任命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,但未设立官署。至元元年开始设置,官阶正三品。六年,设置承旨三名、学士二名、侍读学士二名、侍讲学士二名、直学士二名。八年,升为从二品。十四年,增加承旨一名。十六年,增加侍读学士一名。十七年,增加承旨二名。二十年,合并集贤院为翰林国史集贤院。二十一年,增加学士二名。二十二年,又分立出集贤院。二十三年,增加侍讲学士一名。二十六年,设置官吏五名,掌管教授亦思替非文字。二十七年,增加承旨一名。大德九年,升为正二品,改典簿为司直,设置都事一名。至大元年,设置承旨九名。皇庆元年,升为从一品,改司直为经历。延祐元年,另外设置回回国子监学,将掌管亦思替非文字的官属归到那里。五年,设置承旨八名。后来确定设置承旨六名,从一品;学士二名,正二品;侍读学士二名,从二品;侍讲学士二名,从二品;直学士二名,从三品。属官:待制五名,正五品;修撰三名,从六品;应奉翰林文字五名,从七品;编修官十名,正八品;检阅四名,正八品;典籍二名,正八品;经历一名,从五品;都事一名,从七品;掾史四人,译史、通事、知印各二人,蒙古书写五人,书写十人,接手书写十人,典吏三人,典书二人。
蒙古翰林院
蒙古翰林院
蒙古翰林院,秩从二品。掌译写一切文字,及颁降玺书,并用蒙古新字,仍各以其国字副之。至元八年,始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。十二年,别立翰林院,置承旨一员、直学士一员、待制二员、修撰一员、应奉四员、写圣旨必阇赤十有一人、令史一人、知印一人。十八年,增承旨一员、学士三员,省汉儿令史,置蒙古必阇赤四人。二十九年,增承旨一员、侍读学士一员、知印一人。三十年,增管勾一员。大德五年,升正二品。九年,置司直一员、都事一员。皇庆元年,改升从一品,设官二十有八,吏属二十有四。延祐二年,改司直为经历。后定置承旨七员、学士二员、侍读学士二员、侍讲学士二员、直学士二员、待制四员、修撰二员、应奉五员、经历一员、都事一员,品秩并同翰林国史院。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,正九品;必阇赤一十四人,掾史三人,通事一人,译史一人,知印二人,书写一人,典吏三人。
蒙古翰林院,官阶从二品。掌管翻译和书写一切文字,以及颁布诏书,都使用蒙古新字,并各以其本国文字作为副本。至元八年,开始在国史院设立新字学士。十二年,另外设立翰林院,设置承旨一名、直学士一名、待制二名、修撰一名、应奉四名、写圣旨必阇赤十一人、令史一人、知印一人。十八年,增加承旨一名、学士三名,裁减汉儿令史,设置蒙古必阇赤四人。二十九年,增加承旨一名、侍读学士一名、知印一人。三十年,增加管勾一名。大德五年,升为正二品。九年,设置司直一名、都事一名。皇庆元年,改升为从一品,设置官员二十八名,吏属二十四名。延祐二年,改司直为经历。后来确定设置承旨七名、学士二名、侍读学士二名、侍讲学士二名、直学士二名、待制四名、修撰二名、应奉五名、经历一名、都事一名,品级都与翰林国史院相同。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名,正九品;必阇赤十四人,掾史三人,通事一人,译史一人,知印二人,书写一人,典吏三人。
蒙古国子监,秩从三品。至元十四年始立,置司业一员。二十九年,准汉人国学例,置祭酒、司业、监丞。延祐四年,升正三品。七年,复降为从三品。后定置祭酒一员。从三品;司业二员,正五品;监丞一员,正六品;令史一人,必阇赤一人,知印一人。
蒙古国子监,官阶从三品。至元十四年开始设立,设置司业一名。二十九年,按照汉人国学的例子,设置祭酒、司业、监丞。延祐四年,升为正三品。七年,又降为从三品。后来确定设置祭酒一名,从三品;司业二名,正五品;监丞一名,正六品;令史一人,必阇赤一人,知印一人。
蒙古国子学,秩正七品。博士二员,助教二员,教授二员,学正、学录各二员。掌教习诸生。于随朝百官、怯薛台、蒙古、汉儿官员家,选子弟俊秀者入学。至元八年,置官五员。后以每岁从驾上都,教习事繁,设官员少,增学正二员、学录二员。三十一年,增助教一员、典给一人。后定置博士二员,正七品;助教二员,教授二员,并正八品;学正、学录各二员,典书一人,典给一人。
蒙古国子学,官阶正七品。博士二名,助教二名,教授二名,学正、学录各二名。掌管教授学生。在随朝百官、怯薛台、蒙古、汉儿官员家中,选拔优秀子弟入学。至元八年,设置官员五名。后来因为每年随从皇帝到上都,教学事务繁忙,设置的官员少,增加学正二名、学录二名。三十一年,增加助教一名、典给一人。后来确定设置博士二名,正七品;助教二名,教授二名,都为正八品;学正、学录各二名,典书一人,典给一人。
内八府宰相,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。遇有诏令,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同译写而润色之。谓之宰相云者,其贵似侍中,其近似门下,故特宠之以是名。虽有是名,而无授受宣命,品秩则视二品焉。大德九年,以灭怯秃等八人为之。天历元年,为内八府宰之职,故附见于此云。
内八府宰相,掌管诸王朝见时的接待引导事务。遇到有诏令,就与蒙古翰林院的官员一起翻译书写并润色。称之为宰相的原因,是因为其尊贵如同侍中,其亲近如同门下省,所以特别用这个名称来宠幸他们。虽然有这个名称,但没有授受的宣命,品级则参照二品。大德九年,任命灭怯秃等八人担任此职。天历元年,成为内八府宰相的职务,所以附记在这里。
集贤院
集贤院
集贤院,秩从二品。掌提调学校、征求隐逸、召集贤良,凡国子监、玄门道教、阴阳祭祀、占卜祭遁之事,悉隶焉。国初,集贤与翰林国史院同一官署。至元二十二年,分置两院,置大学士三员、学士一员、直学士二员、典簿一员、吏属七人。二十四年,增置学士一员、侍读学士一员、待制一员。寻升正二品,置院使一员,正二品;大学士二员,从二品;学士三员,从二品;[2]侍读学士一员,从三品;侍讲学士一员,从三品;直学士二员,从四品;司直一员,从五品;待制一员,正五品。二十五年,增都事一员,从七品;修撰一员,从六品。元贞元年,增院使一员。大德十一年,升从一品,置院使六员、经历二员。至大四年,省院使六员。皇庆二年,省汉人经历一员。后定置大学士五员,从一品;学士二员,正二品;侍读学士二员,侍讲学士二员,并从二品;直学士二员,从三品;经历一员,从五品;都事二员,从七品;待制一员,正五品;修撰一员,从六品;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,正八品;掾史六人,译史、知印各二人,通事一人,宣使七人,典吏三人。
集贤院,官阶从二品。掌管提调学校、征求隐逸、召集贤良,凡是国子监、玄门道教、阴阳祭祀、占卜祭遁等事务,都隶属于它。建国初期,集贤院与翰林国史院是同一个官署。至元二十二年,分设两个院,设置大学士三名、学士一名、直学士二名、典簿一名、吏属七人。二十四年,增设学士一名、侍读学士一名、待制一名。不久升为正二品,设置院使一名,正二品;大学士二名,从二品;学士三名,从二品;侍读学士一名,从三品;侍讲学士一名,从三品;直学士二名,从四品;司直一名,从五品;待制一名,正五品。二十五年,增设都事一名,从七品;修撰一名,从六品。元贞元年,增设院使一名。大德十一年,升为从一品,设置院使六名、经历二名。至大四年,裁减院使六名。皇庆二年,裁减汉人经历一名。后来确定设置大学士五名,从一品;学士二名,正二品;侍读学士二名,侍讲学士二名,都从二品;直学士二名,从三品;经历一名,从五品;都事二名,从七品;待制一名,正五品;修撰一名,从六品;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名,正八品;掾史六人,译史、知印各二人,通事一人,宣使七人,典吏三人。
国子监。至元初,以许衡为集贤馆大学士、国子祭酒,教国子与蒙古大姓四怯薛人员。选七品以上朝官子孙为国子生,随朝三品以上官得举凡民之俊秀者入学,为陪堂生伴读。至元二十四年,始置监祭酒一员,从三品,司业二员,正五品,掌学之教令,皆德尊望重者为之。监丞一员,正六品,专领监务。典簿一员,令史二人,译史、知印、典吏各一人。
国子监。元朝至元初年,任命许衡为集贤馆大学士、国子祭酒,教授国子生和蒙古大姓四怯薛人员。选拔七品以上朝官子孙为国子生,随朝三品以上官员可以推荐民间优秀子弟入学,作为陪堂生伴读。至元二十四年,开始设置监祭酒一员,从三品;司业二员,正五品,掌管学校的教学法令,都由德高望重的人担任。监丞一员,正六品,专门管理监内事务。典簿一员,令史二人,译史、知印、典吏各一人。
国子学,秩正七品。置博士二员,掌教授生徒、考较儒人著述、教官所业文字。助教四员,分教各斋生员。大德八年,为分职上都,增置助教二员、学正二员、学录二员,督习课业。典给一员,掌生员膳食。至元二十四年,定置生员额二百人、伴读二十人。至大四年,生员三百人。延祐二年,增置生员一百人、伴读二十人。
国子学,官阶为正七品。设置博士二员,负责教授学生、考核儒学人士的著述、以及教官所写的文字。助教四员,分别教授各斋的学生。大德八年,为了在上都分设职务,增置助教二员、学正二员、学录二员,监督学习课业。典给一员,掌管学生的膳食。至元二十四年,规定学生名额为二百人、伴读二十人。至大四年,学生达到三百人。延祐二年,增置学生一百人、伴读二十人。
兴文署,秩从六品。署令一员,以翰林修撰兼之。署丞一员,以翰林应奉兼之。至治二年罢,置典簿一员,从七品,掌提调诸生饮膳,与凡文牍簿书之事。仍置典吏一人。
兴文署,官阶为从六品。署令一员,由翰林修撰兼任。署丞一员,由翰林应奉兼任。至治二年撤销,设置典簿一员,从七品,掌管调拨学生的饮食,以及所有文书簿册事务。仍设置典吏一人。
宣政院
宣政院
宣政院,秩从一品。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。遇吐蕃有事,则为分院往镇,亦别有印。如大征伐,则会枢府议。其用人则自为选。其为选则军民通摄,僧俗并用。至元初,立总制院,而领以国师。二十五年,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,更名宣政院。置院使二员、同知二员、副使二员、参议二员、经历二员、都事四员、管勾一员、照磨一员。二十六年,置断事官四员。二十八年,增佥院、同佥各一员。元贞元年,增院判一员。大德四年,罢断事官。至大初,省院使一员。至治三年,置院使六员。天历二年,罢功德使司归宣政,定置院使一十员,从一品;同知二员,正二品;副使二员,从二品;佥院二员,正三品;同佥三员,正四品;院判三员,正五品;参议二员,正五品;经历二员,从五品;都事三员,从七品;照磨一员,管勾一员,并正八品;掾史十五人,蒙古必阇赤二人,回回掾史二人,怯里马赤四人,知印二人,宣使十五人,典吏有差。
宣政院,官阶为从一品。掌管佛教僧徒和吐蕃地区,并隶属治理。遇到吐蕃有事,就设立分院前往镇守,也另有印章。如果进行大规模征伐,就会与枢密院商议。其用人则自行选拔。选拔时军民兼管,僧俗并用。至元初年,设立总制院,由国师统领。二十五年,因唐朝制度吐蕃来朝在宣政殿觐见,改名为宣政院。设置院使二员、同知二员、副使二员、参议二员、经历二员、都事四员、管勾一员、照磨一员。二十六年,设置断事官四员。二十八年,增设佥院、同佥各一员。元贞元年,增设院判一员。大德四年,撤销断事官。至大初年,裁减院使一员。至治三年,设置院使六员。天历二年,撤销功德使司并入宣政院,确定设置院使十员,从一品;同知二员,正二品;副使二员,从二品;佥院二员,正三品;同佥三员,正四品;院判三员,正五品;参议二员,正五品;经历二员,从五品;都事三员,从七品;照磨一员,管勾一员,均为正八品;掾史十五人,蒙古必阇赤二人,回回掾史二人,怯里马赤四人,知印二人,宣使十五人,典吏人数不等。
断事官四员,从三品。经历、知事各一员,令史五人,知印、奏差、译史、通事各一人。至元二十五年始置。
断事官四员,从三品。经历、知事各一员,令史五人,知印、奏差、译史、通事各一人。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置。
客省使,秩从五品。大使二员,副使一员。至元二十五年置。
客省使,官阶为从五品。大使二员,副使一员。至元二十五年设置。
大都规运提点所,秩正四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提点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。至元二十八年置。
大都规运提点所,官阶为正四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提点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。至元二十八年设置。
上都规运提点所,秩正四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提点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,知事一员。至元二十八年置。
上都规运提点所,官阶为正四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提点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,知事一员。至元二十八年设置。
大都提举资善库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。掌钱帛之事。至元二十六年置。
大都提举资善库,官阶为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。掌管钱帛事务。至元二十六年设置。
上都利贞库,秩从七品。提领一员,副使一员。掌饮膳好事金银诸物。元贞元年置。
上都利贞库,官阶为从七品。提领一员,副使一员。掌管饮食、好事所用的金银等物品。元贞元年设置。
大济仓,监支纳一员,大使一员。
大济仓,监支纳一员,大使一员。
兴教寺,管房提领一员。
兴教寺,管房提领一员。
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秩从二品。宣慰使五员,经历二员,都事二员,照磨一员,捕盗官二员,儒学教授一员,镇抚二员。其属二:
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官阶为从二品。宣慰使五员,经历二员,都事二员,照磨一员,捕盗官二员,儒学教授一员,镇抚二员。其下属机构有二:
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,秩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一员,副达鲁花赤一员,副万户一员,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,镇抚一员。
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一员,副达鲁花赤一员,副万户一员,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,镇抚一员。
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同知一员,治中一员,府判一员,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。属官:税务提领,宁河县官,宁河脱脱禾孙五员,宁河弓甲匠达鲁花赤。
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同知一员,治中一员,府判一员,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。属官:税务提领,宁河县官,宁河脱脱禾孙五员,宁河弓甲匠达鲁花赤。
洮州元帅府,秩从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元帅二员,知事一员。
洮州元帅府,官阶为从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元帅二员,知事一员。
十八族元帅府,秩从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元帅一员,同知一员,知事一员。
十八族元帅府,官阶为从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元帅一员,同知一员,知事一员。
积石州元帅府,达鲁花赤一员,元帅一员,同知一员,知事一员,脱脱禾孙一员。
积石州元帅府,达鲁花赤一员,元帅一员,同知一员,知事一员,脱脱禾孙一员。
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,秩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元帅一员,同知一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,镇抚二员,蒙古奥鲁官一员,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员。
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元帅一员,同知一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,镇抚二员,蒙古奥鲁官一员,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员。
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副千户一员,总把五员,百户八员。
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,官阶为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副千户一员,总把五员,百户八员。
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上千户所,秩正四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百户一员,新附千户二员。
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上千户所,官阶为正四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百户一员,新附千户二员。
礼店阶州西水蒙古汉军西番军民总把二员。
礼店阶州西水蒙古汉军西番军民总把二员。
吐番等处招讨使司,秩正三品。招讨使二员,知事一员,镇抚一员。其属附:
吐番等处招讨使司,官阶为正三品。招讨使二员,知事一员,镇抚一员。其下属机构附:
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,秩正三品。万户五员,千户八员,经历一员,镇抚一员。
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万户五员,千户八员,经历一员,镇抚一员。
脱思麻路新附军千户所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副千户一员。
脱思麻路新附军千户所,官阶为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副千户一员。
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,秩从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。
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,官阶为从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。
凤翔等处千户所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百户二员。
凤翔等处千户所,官阶为从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,百户二员。
庆阳宁环等处管军总把一员。
庆阳宁环等处管军总把一员。
文州课程仓粮官一员。
文州课程仓粮官一员。
岷州十八族周回捕盗官二员。
岷州十八族周回捕盗官二员。
常阳帖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,秩从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。
常阳帖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,官阶为从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。
阶文扶州等处番汉军上千户所,秩正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二员。
阶文扶州等处番汉军上千户所,官阶为正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二员。
贵德州,达鲁花赤、知州各一员,同知、州判各一员,脱脱禾孙一员,捕盗官一员。
贵德州,达鲁花赤、知州各一员,同知、州判各一员,脱脱禾孙一员,捕盗官一员。
必呈万户府,达鲁花赤二员,万户四员。
必呈万户府,达鲁花赤二员,万户四员。
松潘(客)〔宕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,[3]秩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安抚使一员,同知一员,佥事一员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员,镇抚一员。威州保宁县,茂州(文)〔汶〕山县、[4](文)〔汶〕川县皆隶焉。[5]
松潘(客)〔宕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,[3]官阶为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安抚使一员,同知一员,佥事一员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员,镇抚一员。威州保宁县,茂州(文)〔汶〕山县、[4](文)〔汶〕川县都隶属于它。[5]
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,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。
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,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。
龙木头都留等一十二族军民千户所,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。
龙木头都留等一十二族军民千户所,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。
岳希蓬萝卜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,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。
岳希蓬萝卜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,达鲁花赤一员,千户一员。
折藏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一员。
折藏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一员。
土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,宣慰使四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、都事各二员,捕盗官三员,镇抚二员。
土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,宣慰使四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、都事各二员,捕盗官三员,镇抚二员。
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,都元帅一员,经历一员,镇抚一员。
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,都元帅一员,经历一员,镇抚一员。
剌马儿刚等处招讨使司,达鲁花赤一员,招讨使一员,经历一员。
剌马儿刚等处招讨使司,达鲁花赤一员,招讨使一员,经历一员。
奔不田地里招讨使司,招讨使一员,经历一员,镇抚一员。
奔不田地里招讨使司,招讨使一员,经历一员,镇抚一员。
奔不儿亦思刚百姓,达鲁花赤二员。
奔不儿亦思刚百姓,达鲁花赤二员。
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,秩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安抚使一员,同知一员,副使一员,佥事一员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员,镇抚二员。
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,官阶为正三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安抚使一员,同知一员,副使一员,佥事一员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员,镇抚二员。
六番招讨使司,达鲁花赤一员,招讨使一员,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。雅州严道县、名山县隶之。
六番招讨使司,达鲁花赤一员,招讨使一员,经历一员,知事一员。雅州严道县、名山县隶属于它。
天全招讨使司,达鲁花赤一员,招讨二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。
天全招讨使司,达鲁花赤一员,招讨二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。
鱼通路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。黎州隶之。
鱼通路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。黎州隶属于它。
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,镇抚二员,千户八员,百户二十员,弹压四员。
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,镇抚二员,千户八员,百户二十员,弹压四员。
长河西管军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。
长河西管军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。
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司,招讨使二员,经历一员。
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司,招讨使二员,经历一员。
朵甘思招讨使一员。
朵甘思招讨使一员。
朵甘思哈答李唐鱼通等处钱粮总管府,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副总管一员,答剌答脱脱禾孙一员,哈里脱脱禾孙一员,朵甘思瓮吉剌灭吉思千户一员。
朵甘思哈答李唐鱼通等处钱粮总管府,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副总管一员,答剌答脱脱禾孙一员,哈里脱脱禾孙一员,朵甘思瓮吉剌灭吉思千户一员。
亦思马儿甘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。
亦思马儿甘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。
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,宣慰使五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一员,镇抚一员,捕盗司官一员。其属附见:
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,宣慰使五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一员,镇抚一员,捕盗司官一员。其下属机构附见:
纳里速古儿孙元帅二员。
纳里速古儿孙元帅二员。
乌思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二员。
乌思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二员。
担里管军招讨使一员。
担里管军招讨使一员。
乌思藏等处转运一员。
乌思藏等处转运一员。
沙鲁(思)〔田〕地里管民万户一员。[6]
沙鲁(思)〔田〕地里管民万户一员。[6]
搽里八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。
搽里八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。
乌思藏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。
乌思藏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。
速儿麻加瓦田地里管民官一员。
速儿麻加瓦田地里管民官一员。
撒剌田地里管民官一员。
撒剌田地里管民官一员。
出蜜万户一员。
出蜜万户一员。
嗸笼答剌万户一员。
嗸笼答剌万户一员。
思答笼剌万户一员。
思答笼剌万户一员。
伯木古鲁万户一员。
伯木古鲁万户一员。
汤卜赤八千户四员。
汤卜赤八千户四员。
加麻瓦万户一员。
加麻瓦万户一员。
札由瓦万户一员。
札由瓦万户一员。
牙里不藏思八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一员,千户一员,担里脱脱禾孙一员。
牙里不藏思八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一员,千户一员,担里脱脱禾孙一员。
迷儿军万户府,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一员,初厚江八千户一员,卜儿八官一员。
迷儿军万户府,设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一员,最初有厚江八千户一员,卜儿八官一员。
宣徽院
宣徽院
宣徽院,秩正三品。掌供玉食。凡稻粱牲牢酒醴蔬菓庶品之物,燕享宗戚宾客之事,及诸王宿衞、怯怜口粮食,蒙古万户、千户合纳差发,系官抽分,牧养孳畜,岁支刍草粟菽,羊马价直,收受阑遗等事,与尚食、尚药、尚酝三局,皆隶焉。所辖内外司属,用人则自为选。至元十五年置院使一员,同知。同佥各二员,主事二员,照磨一员。二十年,升从二品,增院使一员,置经历二员、典簿三员。二十三年,升正二品,置院判二品,省典簿,置都事三员。三十一年,院使四员。大德二年,增同知二员。三年,升从一品。四年,置副使二员。皇庆元年,增院使三员,始定怯薛丹一万人,本院掌其给授。后定置院使六员,从一品;同知二员,正二品;副使二员,从二品;佥院二员,正三品;同佥二员,正四品;院判二员,正五品;经历二员,从五品;都事三员,从七品;照磨一员,承发架阁库一员,并正八品;掾史二十人,蒙古必阇赤六人,回回掾史二人,怯里马赤二人,知印二人,典吏六人,蒙古书写二人。其属附见:
宣徽院,官阶为正三品。掌管供应皇帝膳食。凡是稻米、谷物、牲畜、酒类、蔬菜、水果等各种物品,以及宴请宗室亲戚、宾客的事务,还有诸王宿卫、怯怜口(宫廷奴仆)的粮食,蒙古万户、千户应缴纳的差发,官府征收的抽分税,牧养牲畜,每年支出的草料、粮食,羊马的价格,收受遗失物品等事,连同尚食局、尚药局、尚酝局三个机构,都隶属于它。所管辖的内外下属机构,用人则由本院自行选拔。至元十五年设置院使一员、同知一员、同佥各二员、主事二员、照磨一员。二十年,升为从二品,增加院使一员,设置经历二员、典簿三员。二十三年,升为正二品,设置院判二员,裁撤典簿,设置都事三员。三十一年,院使为四员。大德二年,增加同知二员。三年,升为从一品。四年,设置副使二员。皇庆元年,增加院使三员,开始确定怯薛丹(侍卫亲军)一万人,由本院掌管其供给发放。后来固定设置院使六员,从一品;同知二员,正二品;副使二员,从二品;佥院二员,正三品;同佥二员,正四品;院判二员,正五品;经历二员,从五品;都事三员,从七品;照磨一员,承发架阁库一员,均为正八品;掾史二十人,蒙古必阇赤(书记)六人,回回掾史二人,怯里马赤(翻译)二人,知印二人,典吏六人,蒙古书写二人。其下属机构附列如下:
光禄寺,秩正三品。掌起运米曲诸事,领尚饮、尚酝局,沿路酒坊,各路布种事。至元十五年,罢都提点,置寺。设卿一员、少卿三员、主事一员、照磨一员、管勾一员。二十年,改尚酝监,正四品。二十三年,复为光禄寺,卿二员,少卿、丞各一员。二十四年,增少卿一员。二十五年,拨隶省部。三十一年,复隶宣徽。延祐七年,降从三品。后复正三品。定置卿四员,正三品;少卿二员,从四品;丞二员,从五品;主事二员,从七品;令史八人,译史、知印各二人,通事一人,奏差二十四人,典吏三人,蒙古书写一人。
光禄寺,官阶为正三品。掌管运输米曲等事务,统领尚饮局、尚酝局,以及沿路酒坊、各路种植事务。至元十五年,撤销都提点,设置光禄寺。设卿一员、少卿三员、主事一员、照磨一员、管勾一员。二十年,改为尚酝监,正四品。二十三年,恢复为光禄寺,设卿二员,少卿、丞各一员。二十四年,增加少卿一员。二十五年,划归中书省管辖。三十一年,重新隶属宣徽院。延祐七年,降为从三品。后来恢复为正三品。固定设置卿四员,正三品;少卿二员,从四品;丞二员,从五品;主事二员,从七品;令史八人,译史、知印各二人,通事一人,奏差二十四人,典吏三人,蒙古书写一人。
大都尚饮局,秩从六品。中统四年始置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俱带金符。掌酝造上用细酒。至元十二年,增副使二员。十五年,升从五品,置提点一员。后定置提点一员,从五品;大使一员,正六品;副使二员,正七品。
大都尚饮局,官阶为从六品。中统四年开始设置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都佩戴金符。掌管酿造皇帝饮用的精细酒。至元十二年,增加副使二员。十五年,升为从五品,设置提点一员。后来固定设置提点一员,从五品;大使一员,正六品;副使二员,正七品。
上都尚饮局,秩正五品。[7]皇庆中始置。提点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品秩同上。
上都尚饮局,官阶为正五品。皇庆年间开始设置。设提点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品级与大都尚饮局相同。
大都尚酝局,秩从六品。掌酝造诸王百官酒醴。中统四年,立御酒库,设金符宣差。至元十一年,始设提点。十六年,改尚酝局,从五品。置提点一员,从五品;大使一员,正六品;副使二员,正七品;直长一员,正八品。
大都尚酝局,官阶为从六品。掌管酿造诸王和百官的酒。中统四年,设立御酒库,设置金符宣差。至元十一年,开始设置提点。十六年,改为尚酝局,从五品。设置提点一员,从五品;大使一员,正六品;副使二员,正七品;直长一员,正八品。
上都尚酝局,秩从五品。至元二十九年始置。设提点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、直长各一员,品秩同上。
上都尚酝局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元二十九年开始设置。设提点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、直长各一员,品级与大都尚酝局相同。
大都醴源仓,秩从六品。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,乡贡曲药,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者。至元二十五年始置。设提举一员,从六品;大使一员,从七品;副使一员,正八品。
大都醴源仓,官阶为从六品。掌管接收香莎、苏门等酿酒原料糯米,以及地方进贡的酒曲和药材,用以供应皇帝酿酒和每年赏赐诸王百官。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置。设提举一员,从六品;大使一员,从七品;副使一员,正八品。
上都醴源仓,秩从九品。掌受大都转输米曲,并酝造车驾临幸次舍供给之酒。至元二十五年始置。设大使一员,直长一员。
上都醴源仓,官阶为从九品。掌管接收从大都转运来的米和曲,并酿造皇帝巡幸时临时住所供给的酒。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置。设大使一员,直长一员。
尚珍署,秩从五品。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,以供酒材。至元十三年始立。十五年,罢入有司。二十三年复置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令一员,并从五品;丞一员,正七品;吏目一员。
尚珍署,官阶为从五品。掌管征收济宁等地的田地产量,用以供应酿酒原料。至元十三年开始设立。十五年,撤销并入有关部门。二十三年重新设置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令一员,均为从五品;丞一员,正七品;吏目一员。
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,秩从九品。掌稻田布种,岁收子粒,转输醴源仓。定置提领二员。
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,官阶为从九品。掌管稻田种植,每年收获粮食,转运到醴源仓。固定设置提领二员。
尚舍寺,秩正四品。掌行在帷幙帐房陈设之事,牧养骆驼,供进爱兰乳酪。至元三十一年始置监。至大元年,改为寺,升正三品。四年,仍为监,寻复为寺。延祐三年,复降为正四品。定置太监二员、少监二员、监丞二员、知事一员。
尚舍寺,官阶为正四品。掌管皇帝出行时帷幄帐房的陈设事务,牧养骆驼,进献爱兰乳酪。至元三十一年开始设置监。至大元年,改为寺,升为正三品。四年,又改为监,不久恢复为寺。延祐三年,再次降为正四品。固定设置太监二员、少监二员、监丞二员、知事一员。
诸物库,秩从七品。掌出纳。大德四年置。设提领一员、大使一员、副使一员。
诸物库,官阶为从七品。掌管物资的收支。大德四年设置。设提领一员、大使一员、副使一员。
阑遗监,秩正四品。掌不阑奚人口、头匹诸物。至元二十年,初立阑遗所,秩九品。二十五年,改为监,正四品。二十八年,升正三品。至大四年,复正四品,寻复正三品。延祐七年,复为正四品。定置太监一员,正四品;少监二员,正五品;监丞二员,正六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提控案牍一员,从九品;令史五人,译史一人,知印兼通事一人,奏差五人。
阑遗监,官阶为正四品。掌管收留的遗失人口、牲畜等物品。至元二十年,最初设立阑遗所,官阶九品。二十五年,改为监,正四品。二十八年,升为正三品。至大四年,恢复为正四品,不久又升为正三品。延祐七年,再次恢复为正四品。固定设置太监一员,正四品;少监二员,正五品;监丞二员,正六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提控案牍一员,从九品;令史五人,译史一人,知印兼通事一人,奏差五人。
尚食局,秩从五品。掌供御膳,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。至元二年置提点,领进纳百色生料。二十年,省并尚药局为尚食局,别置生料库。本局定置提点一员,从五品;大使一员,正六品;副使二员,正七品;直长一员,正八品。
尚食局,官阶为从五品。掌管供应皇帝膳食,以及油、面、酥、蜜等物品的收支。至元二年设置提点,负责进纳各种生料。二十年,裁撤尚药局并入尚食局,另设生料库。本局固定设置提点一员,从五品;大使一员,正六品;副使二员,正七品;直长一员,正八品。
大都生料库,秩从五品。至元十一年,置生料野物库,隶尚食局。二十年,别置库,拟内藏库例,置提点二员,从五品;大使二员,正六品;副使三员,正七品。
大都生料库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元十一年,设置生料野物库,隶属尚食局。二十年,另设一库,参照内藏库的规格,设置提点二员,从五品;大使二员,正六品;副使三员,正七品。
上都生料库,秩从五品。掌受弘州、大同虎贲、司农等岁办油面,大都起运诸物,供奉内府,放支宫人宦者饮膳。提点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二员,品秩同上;直长一人,正八品。
上都生料库,官阶为从五品。掌管接收弘州、大同虎贲、司农等每年办理的油和面,以及从大都起运的各种物品,供奉内府,并发放宫人和宦官的饮食。设提点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二员,品级与大都生料库相同;直长一人,正八品。
大都太仓、上都太仓,秩正六品。掌内府支持米豆,及酒材米曲药物。至元五年初立,设官三员,俱受制国用使司劄付。十二年,改立提举太仓,设官三员,隶宣徽。二十五年,升正六品。定置二仓各设提举一员,正六品;大使一员,从六品;副使一员,从七品。
大都太仓和上都太仓,官阶为正六品。掌管内府支出的米豆,以及酿酒原料、米曲和药物。至元五年最初设立,设官三员,都接受制国用使司的札付。十二年,改为提举太仓,设官三员,隶属宣徽院。二十五年,升为正六品。固定设置两个仓各设提举一员,正六品;大使一员,从六品;副使一员,从七品。
大都、上都柴炭局各一,至元十二年置,秩从六品。十六年,改提举司,升五品。大德八年,仍为局,降正七品。置达鲁花赤各一员,正七品;大都大使一员,上都大使二员,各正七品;副使各二员,正八品;直长各一人,掌苇场;典吏各一人。
大都和上都各设一个柴炭局,至元十二年设置,官阶为从六品。十六年,改为提举司,升为五品。大德八年,恢复为局,降为正七品。设置达鲁花赤各一员,正七品;大都大使一员,上都大使二员,均为正七品;副使各二员,正八品;直长各一人,掌管苇场;典吏各一人。
尚牧所,秩从五品。至大四年始置。设提举二员,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从六品;副提举一员,从七品;吏目一员。
尚牧所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大四年开始设置。设提举二员,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从六品;副提举一员,从七品;吏目一员。
沙糖局,秩从五品。掌沙糖、蜂蜜煎造,及方贡菓木。至元十三年始置,秩从六品。十七年,置提点一员。十九年,升从五品,置达鲁花赤一员,从五品;提点一员,从五品;大使一员,正六品;副使一员,正七品。
沙糖局,官阶为从五品。掌管沙糖、蜂蜜的煎制,以及地方进贡的果木。至元十三年开始设置,官阶为从六品。十七年,设置提点一员。十九年,升为从五品,设置达鲁花赤一员,从五品;提点一员,从五品;大使一员,正六品;副使一员,正七品。
永备仓,秩从五品。至元十四年始置,给从九品印。掌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,及云需府所办羊物,以备车驾行幸膳羞。二十四年,升从五品,置提点一员,从五品;大使一员,正六品;副使(各)一员,[8]正七品。
永备仓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元十四年开始设置,发给从九品官印。掌管接收两都仓库起运的、由省部筹办的油面等物品,以及云需府办理的羊只,以备皇帝巡幸时的膳食。二十四年,升为从五品,设置提点一员,从五品;大使一员,正六品;副使一员,正七品。
丰储仓,秩从九品。大使一员。掌出纳车驾行幸支持膳羞。
丰储仓,官阶为从九品。设大使一员。掌管皇帝巡幸时膳食的收支供应。
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掌献田岁入,以供内府,及湖泊山场渔猎,以供内膳。至元十四年,始立总管府,并管(连)〔涟〕海高邮湖泊提举司、[9]沂州等处提举司事。十六年,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。二十二年,省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。二十五年,以两淮新附手号军千户所隶本府,及分置提举司一十处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正三品;总管一员,正三品;同知一员,正五品;府判一员,正六品;经历一员,从七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提控案牍一员,从九品;司吏六人。
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掌管进献田地的每年收入,用以供应内府,以及湖泊山场的渔猎,用以供应内廷膳食。至元十四年,开始设立总管府,并管辖涟海高邮湖泊提举司、沂州等处提举司的事务。十六年,设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。二十二年,裁并改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。二十五年,将两淮新归附的手号军千户所隶属本府,并分设提举司十处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,正三品;总管一员,正三品;同知一员,正五品;府判一员,正六品;经历一员,从七品;知事一员,从八品;提控案牍一员,从九品;司吏六人。
淮安州屯田打捕提举司,高邮屯田打捕提举司,招泗屯田打捕提举司,安东海州屯田打捕提举司,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,安丰庐州等处打捕提举司,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,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,凡九处,秩俱从五品。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并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从六品;副提举一员,从七品;吏目二人。
淮安州屯田打捕提举司、高邮屯田打捕提举司、招泗屯田打捕提举司、安东海州屯田打捕提举司、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、安丰庐州等处打捕提举司、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、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,共九处,官阶均为从五品。每个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均为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从六品;副提举一员,从七品;吏目二人。
抽分场提领所,凡十处:曰柴墟东西口,曰海州新坝,曰北砂太仓,曰安河桃源,曰大湖东西口,曰时堡兴化,曰高邮宝应,曰汶湖等处,曰云山白水,曰安东州。每所各设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员、副提领一员,俱受宣徽院劄付。
抽分场提领所,共十处:柴墟东西口、海州新坝、北砂太仓、安河桃源、大湖东西口、时堡兴化、高邮宝应、汶湖等处、云山白水、安东州。每个所各设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员、副提领一员,都接受宣徽院的札付。
满浦仓,秩正八品。掌收受各处子粒米面等物,以待转输京师。至元二十五年始置。设大使一员,正八品;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
满浦仓,官阶为正八品。掌管接收各处粮食、米面等物品,以待转运到京师。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置。设大使一员,正八品;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
圆米棋子局、软皮局,各置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员、副提领一员,俱受宣徽院劄付。
圆米棋子局和软皮局,各设置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员、副提领一员,都接受宣徽院的札付。
手号军人打捕千户所,秩从四品。管军人打捕野物皮货。至元二十五年始置。设达鲁花赤一员、上千户一员、上副千户一员、弹压一员。
手号军人打捕千户所,官阶为从四品。管理军人捕猎野生动物和皮货。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置。设达鲁花赤一员、上千户一员、上副千户一员、弹压一员。
上百户七所,各置百户二员。
上百户七所,各设置百户二员。
钟离县,定远县,真扬州,安庆,安丰,招泗,和州。
钟离县、定远县、真扬州、安庆、安丰、招泗、和州。
下百户二所,各置百户一员。
下百户二所,各设置百户一员。
涟海,怀远军。
涟海地区,设有怀远军。
龙庆栽种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管领缙山岁输梁米,并易州、龙门、净边官园瓜菓桃梨等物,以奉上供。至元十七年,始置提举司。延祐七年,缙山改为龙庆州,因以名之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并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从六品;副提举一员,从七品。
龙庆栽种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负责管理缙山每年进贡的梁米,以及易州、龙门、净边官园中的瓜果桃梨等物品,用于供奉朝廷。至元十七年(1280年),开始设置提举司。延祐七年(1320年),缙山改名为龙庆州,因此以此命名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、提举一员,都是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从六品;副提举一员,从七品。
弘州种田提举司,秩正六品。掌输纳麦面之事,以供内府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并正六品;同提举一员,正七品;副提举一员,正八品;直长一员。
弘州种田提举司,官阶为正六品。负责征收和缴纳麦面的事务,以供内府使用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、提举一员,都是正六品;同提举一员,正七品;副提举一员,正八品;直长一员。
丰(润)〔闰〕署,[10]秩从五品。掌岁入刍粟,以给饲养驼马之事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令一员,并从五品;丞一员,从六品;直长一员,正八品。
丰闰署,官阶为从五品。负责每年征收草料和粮食,用于饲养骆驼和马匹的事务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、令一员,都是从五品;丞一员,从六品;直长一员,正八品。
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,秩正四品。掌常、湖二路茶园户二万三千有奇,采摘茶芽,以贡内府。至元十三年置司,统提领所凡十有三处。十六年,升都提举司。又别置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,掌岁贡御茶。二十四年,罢平江提举司,并掌其职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俱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从六品;副提举一员,从七品;提控案牍一员,都目一员。
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,官阶为正四品。负责管理常州、湖州两路的茶园户共二万三千多户,采摘茶芽,进贡给内府。至元十三年(1276年)设置该司,统领十三个提领所。至元十六年(1279年),升格为都提举司。又另外设置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,负责每年进贡御茶。至元二十四年(1287年),撤销平江提举司,将其职责并入本司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、提举一员,都是从五品;同提举一员,从六品;副提举一员,从七品;提控案牍一员,都目一员。
提领所七处,每所各设正、同、副提领各一员,俱受宣徽院劄付,掌九品印。
提领所共有七处,每所各设正提领、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员,都接受宣徽院的札付,掌管九品官印。
乌程,武康德清,长兴,安吉,归安,湖汶,宜兴。
这七处提领所分别设在:乌程、武康德清、长兴、安吉、归安、湖汶、宜兴。
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,提领一员,受宣徽院劄。掌岁贡茶芽。直隶宣徽。
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,设提领一员,接受宣徽院的札付。负责每年进贡茶芽。直接隶属于宣徽院。
太禧宗禋院
太禧宗禋院
太禧宗禋院,秩从一品。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。天历元年,罢会福、殊祥二院,改置太禧院以总制之。初,院官秩正二品,升从一品,置参议二员,改令史为掾史。二年,改太禧宗禋院,置院使六员,增副使二员,立诸总管府为之属。凡钱粮之出纳,营缮之作辍,悉统之。定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员,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,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员,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,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,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员,参议二员,经历二员,都事二员,管勾、照磨各一员,掾史二十人,译史四人,知印二人,怯里马赤二人,宣使一十五人,断事官四员,客省使大使、副使各二员。
太禧宗禋院,官阶为从一品。负责神御殿在每月初一、十五、岁时节日、忌讳日辰的祭祀典礼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撤销会福院、殊祥院,改设太禧院来总领其事。起初,院官官阶为正二品,后升为从一品,设置参议二员,改令史为掾史。天历二年(1329年),改名为太禧宗禋院,设置院使六员,增加副使二员,设立各总管府作为下属机构。凡是钱粮的收支、营建修缮的兴停,都由其统管。固定设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员,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,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员,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,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,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员,参议二员,经历二员,都事二员,管勾、照磨各一员,掾史二十人,译史四人,知印二人,怯里马赤二人,宣使十五人,断事官四员,客省使大使、副使各二员。
隆禧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至大元年,建立南镇国寺,初立规运提点所。二年,改为规运都总管府。三年,升为隆禧院。天历元年,罢会福、殊祥二院,以隆禧、殊祥并立殊祥总管府,寻又改为隆禧总管府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副达鲁花赤一员,同知一员,治中一员,判官一员,经历一员,知事、照磨各一员,令史六人,译史、知印各一人,怯里马赤一人,奏差四人。
隆禧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至大元年(1308年),建立南镇国寺,最初设立规运提点所。至大二年(1309年),改为规运都总管府。至大三年(1310年),升格为隆禧院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撤销会福院、殊祥院,将隆禧院、殊祥院合并设立殊祥总管府,不久又改为隆禧总管府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副达鲁花赤一员,同知一员,治中一员,判官一员,经历一员,知事、照磨各一员,令史六人,译史、知印各一人,怯里马赤一人,奏差四人。
福元营缮司,秩正五品。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,吏目一人,司吏一人。天历元年,以南镇国寺所立怯怜口事产提举司,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。三年,又改为福元营缮司。
福元营缮司,官阶为正五品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,吏目一人,司吏一人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将南镇国寺设立的怯怜口事产提举司,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。天历三年(1330年),又改为福元营缮司。
普安智全营缮司,秩五品。[11]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吏目一人,司吏一人。天历元年,以太玉山普安寺、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并为一,置提点二员。三年,又改为营缮司。
普安智全营缮司,官阶为五品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吏目一人,司吏一人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将太玉山普安寺、大智全寺的两个规运提点所合并为一个,设置提点二员。天历三年(1330年),又改为营缮司。
祐国营缮都司,秩〔正〕(五)〔四〕品。[12]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知事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。天历元年,初置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。三年,改为营缮都司。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,秩五品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祐国营缮都司,官阶为正四品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知事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最初设置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。天历三年(1330年),改为营缮都司。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,官阶为五品。设置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田赋提举司,[13]秩五品。置提举一员、同提举一员、副提举一员。
田赋提举司,官阶为五品。设置提举一员、同提举一员、副提举一员。
资用库,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。
资用库,设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。
万圣库,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。
万圣库,设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一员。
会福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至元十一年,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,始置财用规运所,秩正四品。十六年,改规运所为总管府。至大元年,改都总管府,从二品。寻升会福院,置院使五员。延祐三年,升正二品。天历元年,改为会福总管府,正三品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同知一员,治中一员,府判一员,经历、知事、提控案牍各一员,令史八人,译史、通事、知印各一人,奏差四人。
会福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至元十一年(1274年),修建大护国仁王寺和昭应宫,开始设置财用规运所,官阶为正四品。至元十六年(1279年),将规运所改为总管府。至大元年(1308年),改为都总管府,官阶为从二品。不久升格为会福院,设置院使五员。延祐三年(1316年),升为正二品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改为会福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同知一员,治中一员,府判一员,经历、知事、提控案牍各一员,令史八人,译史、通事、知印各一人,奏差四人。
仁王营缮司,正五品。至元八年,立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。十九年,改镇遏所。二十八年,并三提领所为诸色人匠提领所。天历元年,改为镇遏民匠提领所。三年,改为仁王营缮司。置达鲁花赤一员、司令一员、大使一员、副使一员。
仁王营缮司,官阶为正五品。至元八年(1271年),设立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。至元十九年(1282年),改为镇遏所。至元二十八年(1291年),将三个提领所合并为诸色人匠提领所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改为镇遏民匠提领所。天历三年(1330年),改为仁王营缮司。设置达鲁花赤一员、司令一员、大使一员、副使一员。
襄阳营田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初置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,设官四员。大德元年,改提举司。天历二年,仍为襄阳营田提举司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、提举一员、同提举一员、副提举一员。
襄阳营田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最初设置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,设官员四员。大德元年(1297年),改为提举司。天历二年(1329年),仍改为襄阳营田提举司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、提举一员、同提举一员、副提举一员。
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至元二十七年始置。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。
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至元二十七年(1290年)开始设置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提举一员,同提举一员,副提举一员。
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,至元二十九年,以武清等一十处,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。十五年,又设随路管民都提领所。天历元年,并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。定置提领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,至元二十九年(1292年),将武清等十处合并,设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。至元十五年(1278年),又设置随路管民都提领所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合并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。固定设置提领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会福财用所,秩从七品。掌大护国仁王寺粮草诸物。至元十七年,始立财用库。二十六年,立盈益仓。天历元年,并财用、盈益为所。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二员。
会福财用所,官阶为从七品。负责管理大护国仁王寺的粮草等物品。至元十七年(1280年),开始设立财用库。至元二十六年(1289年),设立盈益仓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将财用库、盈益仓合并为会福财用所。设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,副使二员。
崇祥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至大元年,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。二年,改延禧监,寻改崇祥监。四年,升为崇祥院,秩〔正〕二品。[14]泰定四年,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。天历元年,改为崇祥总管府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副达鲁花赤一员,同知、治中、府判各一员,经历、知事、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,令史六人,译史、知印各一人,怯里马赤一人,奏差四人。
崇祥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至大元年(1308年),设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。至大二年(1309年),改为延禧监,不久又改为崇祥监。至大四年(1311年),升格为崇祥院,官阶为正二品。泰定四年(1327年),又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改为崇祥总管府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,总管一员,副达鲁花赤一员,同知、治中、府判各一员,经历、知事、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,令史六人,译史、知印各一人,怯里马赤一人,奏差四人。
永福营缮司,秩正五品。延祐三年,以起建新寺,始置营缮提点所。天历元年,改为永福营缮提点所。三年,改营缮司。设达鲁花赤一员、司令一员、大使一员、副使一员、都目一员。
永福营缮司,官阶为正五品。延祐三年(1316年),因修建新寺,开始设置营缮提点所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改为永福营缮提点所。天历三年(1330年),改为营缮司。设达鲁花赤一员、司令一员、大使一员、副使一员、都目一员。
昭孝营缮司,秩正五品。天历元年,立寿安山规运提点所。三年,改昭孝营缮司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昭孝营缮司,官阶为正五品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设立寿安山规运提点所。天历三年(1330年),改为昭孝营缮司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普庆营缮司,〔秩正五品〕。[15]天历元年,始置普庆营缮提点所。三年,改为营缮司。定置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普庆营缮司,官阶为正五品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开始设置普庆营缮提点所。天历三年(1330年),改为营缮司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崇祥财用所,至大二年,始置诸物库。四年,置普赡仓。天历二年,并诸物库、普赡仓,改为崇祥财用所。定置官,提领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崇祥财用所,至大二年(1309年),开始设置诸物库。至大四年(1311年),设置普赡仓。天历二年(1329年),将诸物库、普赡仓合并,改为崇祥财用所。固定设置官员:提领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永福财用所,掌出纳颜料诸物。延祐三年,始置诸物库,又置永积仓。天历二年,以诸物库、永积仓并改置为所,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永福财用所,负责管理颜料等物品的收支。延祐三年(1316年),开始设置诸物库,又设置永积仓。天历二年(1329年),将诸物库、永积仓合并改设为永福财用所,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镇江稻田提举司,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镇江稻田提举司,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汴梁稻田提举司,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汴梁稻田提举司,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,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,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冀宁提领所,提领二员。
冀宁提领所,设提领二员。
隆祥使司,秩正三品。天历二年,中宫建大承天护圣寺,立隆祥总管府,设官八员。至顺二年,升为隆祥使司,秩从二品。置官:司使四员,同知、副使、司丞各二员,经历一员,都事二员,照磨兼架阁一员,令史十人,译史、通事、知印各二人,宣使十人,典吏六人。
隆祥使司,官阶为正三品。天历二年(1329年),中宫(皇后)修建大承天护圣寺,设立隆祥总管府,设官员八员。至顺二年(1331年),升格为隆祥使司,官阶为从二品。设置官员:司使四员,同知、副使、司丞各二员,经历一员,都事二员,照磨兼架阁一员,令史十人,译史、通事、知印各二人,宣使十人,典吏六人。
普明营缮都司,秩正四品。天历元年,创大(龙兴)〔兴龙〕普明寺于海南,[16]置规运提点所,设官六员。二年,拨隶(龙)〔隆〕祥总管府。[17]三年,改为都司,品秩仍旧,以掌营造出纳钱粮之事。定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知事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。
普明营缮都司,官阶为正四品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在海南创建大兴龙普明寺,设置规运提点所,设官员六员。天历二年(1329年),划归隆祥总管府管辖。天历三年(1330年),改为都司,品级仍保持不变,负责管理营建修缮和钱粮收支的事务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知事一员,提控案牍一员。
集庆万寿营缮都司,秩正四品。天历二年,建龙翔、万寿两寺于建康,立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,为隆祥总管府属。三年,改为营缮都司,秩仍旧,以掌营造钱粮之事。定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知事、提控案牍各一员。
集庆万寿营缮都司,官阶为正四品。天历二年(1329年),在建康修建龙翔寺和万寿寺,设立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,作为隆祥总管府的属官。天历三年(1330年),改为营缮都司,品级仍保持不变,负责管理营建修缮和钱粮的事务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知事、提控案牍各一员。
元兴营缮都司,秩正四品。掌营造钱粮之事。天历元年,始置大元兴规运提点所,置官五员。三年,改都司,置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知事、提控案牍各一员。
元兴营缮都司,官阶为正四品。负责管理营建修缮和钱粮的事务。天历元年(1328年),开始设置大元兴规运提点所,设官员五员。天历三年(1330年),改为都司,设置达鲁花赤一员,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,知事、提控案牍各一员。
宣农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掌征收田赋子粒之事。天历二年,以大都等处田赋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。三年,改提举司。
宣农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有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名。负责征收田赋和粮食的事务。天历二年,将大都等地的田赋提举司划归隆祥总管府管辖。天历三年,改名为提举司。
护圣营缮司,秩正五品。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掌营造工匠、寺僧衣粮、收征房课之事。天历二年,始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提点所。三年,改为司。
护圣营缮司,官阶为正五品。设有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名。负责管理营造工匠、寺院僧人的衣物粮食,以及征收房屋税的事务。天历二年,开始设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提点所。天历三年,改为营缮司。
平江善农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天历二年,立田赋提举司,设官四员。三年,改为善农提举司。
平江善农提举司,官阶为从五品。设有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名。天历二年,设立田赋提举司,设置官员四名。天历三年,改为善农提举司。
善盈库,天历二年,隶隆祥总管府。置提领一员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掌金银钱粮之事。
善盈库,天历二年,隶属于隆祥总管府。设置提领一名,大使、副使各一名。负责金银钱粮的事务。
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,秩正五品。天历三年,以荆襄提举司所领河南、湖广田土为大承天护圣寺常住,改为荆襄济农香户提举司,隶隆祥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,官阶为正五品。天历三年,因荆襄提举司所管辖的河南、湖广田地成为大承天护圣寺的永久产业,改名为荆襄济农香户提举司,隶属于隆祥总管府。设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名。
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,秩九品。提领、副提领各一员。天历二年置。掌龙庆州所有土田岁赋。
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,官阶为九品。设有提领、副提领各一名。天历二年设置。负责龙庆州所有田地的年度赋税。
平江集庆崇禧田赋提领所,提领、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员。天历三年始置。
平江集庆崇禧田赋提领所,设有提领、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名。天历三年开始设置。
集庆崇禧财用所,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天历三年始置。
集庆崇禧财用所,设有大使、副使各一名。天历三年开始设置。
寿福总管府,掌祭供钱粮之事,秩正三品。至大四年,因建大圣寿万安寺,置万安规运提点所,秩正五品。延祐二年,升都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寻升为寿福院,正二品。天历元年,改立总管府,仍正三品。定置官: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副达鲁花赤、同知、治中、府判各一员,经历、知事、案牍照磨各一员,令史六人,知印、通事、译史各一人,奏差四人,典吏二人。
寿福总管府,负责祭祀供奉的钱粮事务,官阶为正三品。至大四年,因修建大圣寿万安寺,设置万安规运提点所,官阶为正五品。延祐二年,升格为都总管府,官阶为正三品。不久又升为寿福院,官阶为正二品。天历元年,改立为总管府,仍保持正三品。固定设置的官员有: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副达鲁花赤、同知、治中、府判各一名,经历、知事、案牍照磨各一名,令史六人,知印、通事、译史各一人,奏差四人,典吏二人。
万安营缮司,秩正五品。〔天历〕三年,[18]以万安规运提点所既废,复立万安营缮司。定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、都目各一人。
万安营缮司,官阶为正五品。天历三年,因万安规运提点所已经废除,重新设立万安营缮司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、都目各一人。
万宁营缮司,秩正四品。大德十年,始置万宁规运提点所。天历元年,改营缮司。定置达鲁花赤,司令、大使、副使、都目各一员。
万宁营缮司,官阶为正四品。大德十年,开始设置万宁规运提点所。天历元年,改为营缮司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、都目各一名。
收支库,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。
收支库,设有提领一名,大使一名。
延圣营缮司,秩正五品。初立天源营缮提点所,天历三年,改营缮司。定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、都目各一员。
延圣营缮司,官阶为正五品。最初设立天源营缮提点所,天历三年,改为营缮司。固定设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、都目各一名。
诸物库,提领一员,大使一员。
诸物库,设有提领一名,大使一名。
校勘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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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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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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