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传第十五

周书

卷二十四[1] 列传第十六

唐 令狐德棻

列传第十七

列传第十五

周书

卷二十四 列传第十六

唐 令狐德棻

列传第十七

卢辩字景宣,范阳涿人。累世儒学。父靖,[2]太常丞。

辩少好学,博通经籍,举秀才,为太学博士。以大戴礼未有解诂,辩乃注之。其兄景裕为当时硕儒,谓辩曰:「昔侍中注小戴,今尔注大戴,庶纂前修矣。」[3]

卢辩,字景宣,是范阳涿郡人。他家世代研习儒学。父亲卢靖,曾任太常丞。

卢辩年少时爱好学习,博通经书典籍,被举荐为秀才,担任太学博士。因为《大戴礼记》没有注释解说,卢辩便为它作注。他的哥哥卢景裕是当时的大儒,对卢辩说:“从前侍中注释《小戴礼记》,如今你注释《大戴礼记》,差不多可以继承前贤的事业了。”

及帝入关,事起仓卒,辩不及至家,单马而从。或问辩曰:「得辞家不?」辩曰:「门外之治,以义断恩,复何辞也。」孝武至长安,授给事黄门侍郎,领著作。太祖以辩有儒术,甚礼之,朝廷大议,常召顾问。[4]赵青雀之乱,魏太子出居渭北。辩时随从,亦不告家人。其执志敢决,皆此类也。寻除太常卿、太子少傅。魏太子及诸王等,皆行束修之礼,受业于辩。进爵范阳公,转少师。

等到孝武帝进入关中,事情发生得很仓促,卢辩来不及回家,独自骑马跟随。有人问卢辩说:“能向家人告别吗?”卢辩说:“朝廷的事务,要用大义来决断私恩,又有什么可告别的呢。”孝武帝到达长安后,任命他为给事黄门侍郎,兼领著作郎。太祖因为卢辩有儒学修养,非常礼遇他,朝廷的重大决策,常常召见他咨询。赵青雀作乱时,北魏太子出居渭水以北。卢辩当时随从,也没有告知家人。他坚守志向、果敢决断,都像这样。不久被任命为太常卿、太子少傅。北魏太子和各位王子等,都行束脩之礼,向卢辩学习。进爵为范阳公,转任少师。

自魏末离乱,孝武西迁,朝章礼度,湮坠咸尽。辩因时制宜,皆合轨度。性彊记默契,能断大事。凡所创制,处之不疑。累迁尚书右仆射。[5]世宗即位,进位大将军。帝尝与诸公幸其第,儒者荣之。出为宜州刺史。薨,配食太祖庙庭。子慎。

自从北魏末年离乱,孝武帝西迁,朝廷的典章礼仪制度,湮没丧失殆尽。卢辩根据时势制定适宜的措施,都符合法度。他生性记忆力强,心领神会,能决断大事。凡是所创立的制度,处理起来毫不迟疑。多次升迁至尚书右仆射。世宗即位后,晋升为大将军。皇帝曾与各位公卿驾临他的宅第,儒者都以此为荣。出任宜州刺史。去世后,配享于太祖庙庭。儿子卢慎。

初,太祖欲行周官,命苏绰专掌其事。未几而绰卒,乃令辩成之。于是依周礼建六官,[6]置公、卿、大夫、士,并撰次朝仪,车服器用,多依古礼,革汉、魏之法。事竝施行。今录辩所述六官著之于篇。天官府,〈管冢宰等众职。〉地官府,〈领司徒等众职。〉春官府,〈领宗伯等众职。〉夏官府,〈领司马等众职。〉秋官府,〈领司寇等众职。〉冬官府,〈领司空等众职。〉史虽具载,文多不录。

当初,太祖想要推行《周官》,命令苏绰专门掌管此事。不久苏绰去世,于是命令卢辩完成它。于是依照《周礼》建立六官,设置公、卿、大夫、士,并编撰朝会礼仪,车马服饰器物用品,大多依照古礼,革除汉、魏的法令。这些事都得以施行。现在记录卢辩所撰述的六官内容于本篇。天官府,〈管辖冢宰等众多官职。〉地官府,〈统领司徒等众多官职。〉春官府,〈统领宗伯等众多官职。〉夏官府,〈统领司马等众多官职。〉秋官府,〈统领司寇等众多官职。〉冬官府,〈统领司空等众多官职。〉史书虽然详细记载,但文字繁多,不再全部收录。

辩所述六官,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。自兹厥后,世有损益。[7]宣帝嗣位,事不师古,官员班品,随意变革。至如初置四辅官,及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,并御正、内史增置上大夫等,则载于外史。余则朝出夕改,莫能详录。于时虽行周礼,其内外众职,又兼用秦汉等官。今略举其名号及命数,附之于左。[8]其纪传内更有余官而于此不载者,亦史阙文也。

卢辩所撰述的六官制度,太祖在魏恭帝三年才开始命令施行。从此以后,历代有所增减。宣帝继位后,行事不效法古人,官员的班次品级,随意变革。至于像最初设置四辅官,以及六府各司重新设置中大夫,并御正、内史增设上大夫等,则记载于外史。其余则早上颁布、晚上更改,无法详细记录。当时虽然推行《周礼》,但朝廷内外的众多官职,又兼用秦汉等官制。现在大略列举其名号和命数,附列于下。那些纪传中还有其余官职而在此没有记载的,也是史书有缺文。

柱国大将军大将军。〈右正九命。〉

骠骑、车骑等大将军,开府、仪同三司,[9]雍州牧。〈右(正)九命。〉[10]

骠骑、车骑等将军,左、右光禄大夫,户三万以上州刺史。〈右正八命。〉

征东、征西、征南、征北、中军、镇军、抚军等将军,左、右金紫光禄大夫,大都督,户二万以上州刺史京兆尹。〈右八命。〉

平东、平西、平南、平北、前、后将军,左、右将军,左、右银青光禄大夫,帅都督,户一万以上〔州〕刺史,[11]柱国大将军府长史、司马、司录。〈右正七命。〉

冠军、辅国等将军,太中、中散等大夫,都督,户五千以上〔州〕刺史,户一万五千以上郡守。〈右七命。〉

镇远、建忠等将军,谏议、诚议等大夫,[12]别将,开府长史、司马、司录,〔户不满五千以下州刺史〕,[13]户一万以上郡守,大呼药。[14]〈右正六命。〉

中坚、宁朔等将军;左、右中郎将;仪同府、正八命州长史,司马,司录;户五千以上郡守;小呼药。[15]〈右六命。〉

宁远、扬烈〈(伏波)〉等将军;[16]左、右员外常侍;统军;骠骑车骑府、八命州长史,司马,司录;柱国大将军府中郎掾〔属〕;[17]户一千以上郡守;长安、万年县令。〈右正五命。〉

〔伏波〕、轻车〔等〕将军;[18]奉车、奉骑等都尉;四征中镇抚军府、正七命州长史,司马,司录;[19]开府府中郎掾属;户不满千以下郡守;户七千以上县令;正八命州呼药。〈右五命。〉

宣威、明威等将军;武贲、冗从等给事;仪同府中郎掾属;柱国大将军府列曹参军;四平前后左右将军府、七命州长史,司马,司录;正八命州别驾;户四千以上县令;八命州呼药。〈右正四命。〉

襄威、厉威将军;给事中;奉朝请;军主;开府府列曹参军;冠军辅国府、正六命州长史,司马,司录;正七命州别驾;正八命州治中;七命郡丞;户二千以上县令;[20]正七命州呼药。〈右四命。〉

威烈、讨寇将军,左、右员外侍郎,幢主,仪同府、正八命州列曹参军,柱国府参军,镇远建忠中坚宁朔府长史、司〈(录)〉〔马〕,[21]正六命州别驾,正七命州治中,正六命郡丞,户五百以上县令,七命州呼药。〈右正三命。〉

荡寇、荡难将军,武骑常侍、侍郎,开府府参军,骠骑车骑府、八命州列曹参军,宁远扬烈伏波轻车府长史,正六命州治中,六命郡丞,户不满五百以下县令,戍主,正六命州呼药。〈右三命。〉

殄寇、殄难将军,彊弩、〔积弩〕司马,[22]四征中镇抚〔军〕府、正七命州列曹参军,[23]正五命郡丞。〈右正二命。〉

扫寇、扫难将军,〔武骑〕、武威司马,[24]四平前后左右府、七命州列曹参军,戍副,五命郡丞。〈右二命。〉

旷野、横野将军,殿中、员外二司马,冠军辅国府、正六命州列曹参军。〈右正一命。〉

武威、武牙将军,淮海、山林二都尉,镇远建忠中坚宁朔宁远扬烈伏波轻车府列曹参军。〈右一命。〉

柱国大将军,大将军。〈以上为正九命。〉

骠骑大将军、车骑大将军等,开府仪同三司,雍州牧。〈以上为正九命。〉

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等,左光禄大夫、右光禄大夫,管辖三万户以上州的刺史。〈以上为正八命。〉

征东将军、征西将军、征南将军、征北将军、中军将军、镇军将军、抚军将军等,左金紫光禄大夫、右金紫光禄大夫,大都督,管辖二万户以上州的刺史,京兆尹。〈以上为八命。〉

平东将军、平西将军、平南将军、平北将军、前将军、后将军,左将军、右将军,左银青光禄大夫、右银青光禄大夫,帅都督,管辖一万户以上州的刺史,柱国大将军府的长史、司马、司录。〈以上为正七命。〉

冠军将军、辅国将军等,太中大夫、中散大夫等,都督,管辖五千户以上州的刺史,管辖一万五千户以上郡的郡守。〈以上为七命。〉

镇远将军、建忠将军等,谏议大夫、诚议大夫等,别将,开府的长史、司马、司录,管辖不满五千户以下州的刺史,管辖一万户以上郡的郡守,大呼药。〈以上为正六命。〉

中坚将军、宁朔将军等;左中郎将、右中郎将;仪同府、正八命州的长史,司马,司录;管辖五千户以上郡的郡守;小呼药。〈以上为六命。〉

宁远将军、扬烈将军等;左员外常侍、右员外常侍;统军;骠骑车骑府、八命州的长史,司马,司录;柱国大将军府的中郎掾属;管辖一千户以上郡的郡守;长安县令、万年县令。〈以上为正五命。〉

伏波将军、轻车将军等;奉车都尉、奉骑都尉等;四征中镇抚军府、正七命州的长史,司马,司录;开府府的中郎掾属;管辖不满一千户以下郡的郡守;管辖七千户以上县的县令;正八命州的呼药。〈以上为五命。〉

宣威将军、明威将军等;武贲给事、冗从给事等;仪同府的中郎掾属;柱国大将军府的列曹参军;四平前后左右将军府、七命州的长史,司马,司录;正八命州的别驾;管辖四千户以上县的县令;八命州的呼药。〈以上为正四命。〉

襄威将军、厉威将军;给事中;奉朝请;军主;开府府的列曹参军;冠军辅国府、正六命州的长史,司马,司录;正七命州的别驾;正八命州的治中;七命郡的郡丞;管辖二千户以上县的县令;正七命州的呼药。〈以上为四命。〉

威烈将军、讨寇将军,左员外侍郎、右员外侍郎,幢主,仪同府、正八命州的列曹参军,柱国府的参军,镇远建忠中坚宁朔府的长史、司马,正六命州的别驾,正七命州的治中,正六命郡的郡丞,管辖五百户以上县的县令,七命州的呼药。〈以上为正三命。〉

荡寇将军、荡难将军,武骑常侍、侍郎,开府府的参军,骠骑车骑府、八命州的列曹参军,宁远扬烈伏波轻车府的长史,正六命州的治中,六命郡的郡丞,管辖不满五百户以下县的县令,戍主,正六命州的呼药。〈以上为三命。〉

殄寇将军、殄难将军,彊弩司马、积弩司马,四征中镇抚军府、正七命州的列曹参军,正五命郡的郡丞。〈以上为正二命。〉

扫寇将军、扫难将军,武骑司马、武威司马,四平前后左右府、七命州的列曹参军,戍副,五命郡的郡丞。〈以上为二命。〉

旷野将军、横野将军,殿中司马、员外司马,冠军辅国府、正六命州的列曹参军。〈以上为正一命。〉

武威将军、武牙将军,淮海都尉、山林都尉,镇远建忠中坚宁朔宁远扬烈伏波轻车府的列曹参军。〈以上为一命。〉

周制:封郡县五等爵者,皆加开国;授柱国大将军、开府、仪同者,并加使持节、大都督;其开府又加〔骠骑大将军侍中;其仪同又加〕车骑大将军、散骑常侍;[25]其授总管刺史,则加使持节、诸军事。以此为常。大象元年,诏总管刺史及行兵者,加持节,余悉罢之。建德四年,增置上柱国大将军,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

周朝制度:受封郡公、县公、郡侯、县侯、伯、子、男等五等爵位的人,都加“开国”称号;授予柱国大将军、开府、仪同三司的人,都加“使持节、大都督”称号;其中开府又加“骠骑大将军、侍中”称号;仪同三司又加“车骑大将军、散骑常侍”称号;授予总管刺史的人,则加“使持节、诸军事”称号。以此为常制。大象元年,下诏总管刺史及领兵出征的人,加“持节”称号,其余的都罢免。建德四年,增设上柱国大将军,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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