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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过
周易 第六十二卦
小过
艮下震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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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过
周易 第六十二卦
小过
下卦为艮,上卦为震

易经:
小过:亨。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

《易经》卦辞:
小过卦:通达。适宜守持正固。可以做小事,不可以做大事。飞鸟留下鸣声,不宜向上而宜于向下,大为吉祥。

初六:飞鸟以凶。

初六:飞鸟带来凶险。

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

六二:越过祖父,遇到祖母;没有赶上君王,遇到臣子;没有咎害。

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

九三:不加防备,放纵就会受到伤害,凶险。

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。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
九四:没有咎害,不要越过而相遇。前往有危险必须警戒,不可长久守持正固。

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
六五:浓云密布却不降雨,从我西郊升起,王公射取洞穴中的猎物。

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
上六:没有相遇而越过,飞鸟遭受罗网之灾,凶险,这叫做灾祸。

彖曰:
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飞鸟之象焉,有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;上逆而下顺也。

《彖传》说:
小过卦,是指小有过失却能通达。有所越过而利于守正,是顺应时势而行。柔爻居于中位,所以小事吉祥。刚爻失去正位而不居中,所以不可做大事。卦中有飞鸟的象征,有飞鸟留下鸣声,不宜向上而宜于向下,大为吉祥;因为向上是逆行,向下是顺行。

象曰:
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

《象传》说:
山上响雷,是小过卦的象征;君子因此行为过于恭敬,丧事过于哀痛,用度过于节俭。

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
飞鸟带来凶险,这是无可奈何的事。

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

没有赶上君王,臣子不可越过君主。

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
放纵就会受到伤害,凶险到了何种地步。

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

不要越过而相遇,是因为位置不当。前往有危险必须警戒,终究不可长久。

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

浓云密布却不降雨,是因为已经向上去了。

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

没有相遇而越过,是因为已经到达极高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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