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伯归女五人,怀嬴与焉。〈归,嫁也。怀嬴,故子圉妻,子圉逃归,立为怀公,故曰怀嬴。与焉,与为媵也。〉公子使奉匜沃盥,既而挥之。〈《婚礼》:「嫡入于室,媵御奉匜、盥。」挥,洒也。〉嬴怒曰:「秦、晋匹也,何以卑我?」〈匹,敌也。卑,贱也。〉公子惧,降服囚命。〈惧嬴之诉。降服,彻上服。囚命,自囚以听命。〉
秦穆公送给重耳五个女子,怀嬴也在其中。怀嬴是原先子圉的妻子,子圉逃回晋国后立为怀公,所以称为怀嬴。她作为陪嫁的妾室。重耳让她捧着匜倒水给自己洗手,洗完后挥手甩干。怀嬴生气地说:「秦、晋两国是地位平等的国家,你为什么看不起我?」重耳害怕了,就脱去上衣,把自己囚禁起来听候处置。
秦伯见公子曰:「寡人之适,此为才。〈适,适妃子。〉子圉之辱,备嫔嫱焉,〈辱,质于秦时。嫔嫱,妇官。〉欲以成婚,而惧离其恶名。非此,则无故。〈言欲以成婚,惧以为子圉妻,恐离其恶名,非有此,则无他故。〉不敢以礼致之,懽之故也。〈不敢以婚姻正礼致之,而令与于五人,懽爱此女之故。〉公子有辱,寡人之罪也。〈辱,谓降服。言寡人不备礼,故令公子卑之,此自寡人之罪。〉唯命是听。」〈进退此女,听公子命。〉
秦穆公接见重耳说:「我的嫡女中,这个最有才能。她在子圉做人质时,曾充任嫔嫱之职。我想让她与你成婚,又怕你嫌弃她曾嫁过子圉而背负恶名。如果不是这个原因,就没有别的缘故了。我不敢用正式的婚礼把她嫁给你,是因为喜爱这个女儿的缘故。公子你屈辱自己,这是我的罪过。一切听从你的决定。」
公子欲辞,〈辞,不取也。〉司空季子曰:「同姓为兄弟。〈季子,晋大夫胥臣臼季,后为司空。贾侍中云:「兄弟,婚姻之称也。」昭谓:同父而生,德姓同者,乃为兄弟。言惠公、重耳其德不同,则子圉道路之人,可以妻其妻。〉黄帝之子二十五人,其同姓者二人而已,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。〈此二人相与同德,故俱为己姓。青阳,金天氏帝少皞。〉青阳,方雷氏之甥也。夷鼓,彤鱼氏之甥也。〈方雷,西陵氏之姓。彤鱼,国名。《帝系》曰:「黄帝娶于西陵氏之子,曰嫘祖,实生青阳。」姊妹之子曰甥。声,雷嫘同也。〉其同生而异姓者,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。凡黄帝之子,二十五宗,〈唐尚书曰:「继别为小宗。」非也。继别为大宗,别子之庶孙乃为小宗耳。〉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。〈得姓,以德居官而初赐之姓。谓十四人而内二人为姬,二人为己,故十二姓。〉姬、酉、祁、己、滕、箴、任、荀、僖、姞、儇、依是也。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,故皆为姬姓。〈二十五宗唯青阳与苍林德及黄帝,同姓为姬也。〉同德之难也如是。〈言德自黄帝同之,难也如是。〉
重耳想推辞,司空季子说:「同姓的人才是兄弟。黄帝有二十五个儿子,其中同姓的只有两个,就是青阳和夷鼓,都是己姓。青阳是方雷氏的外甥,夷鼓是彤鱼氏的外甥。那些同母所生而不同姓的,是四位母亲所生的儿子分别成为十二姓。黄帝的儿子共有二十五个宗支,其中获得姓氏的有十四人,分为十二姓。就是姬、酉、祁、己、滕、箴、任、荀、僖、姞、儇、依。只有青阳和苍林氏与黄帝同德,所以都是姬姓。同德是这样困难啊。
昔少典娶于有𫊸氏,生黄帝、炎帝。〈贾侍中云:「少典,黄帝、炎帝之先。有𫊸,诸侯也。炎帝,神农也。」虞、唐云:「少典,黄帝、炎帝之父。」昭谓:神农,三皇也,在黄帝前。黄帝灭炎帝,灭其子孙耳,明非神农可知也。言生者,谓二帝本所生出也。《内传》:「高阳、高辛各有才子八人。」谓其𧜟子耳。贾君得之。〉黄帝以姬水成,炎帝以姜水成。〈姬、姜,水名。成,谓所生长以成功也。〉成而异德,故黄帝为姬,炎帝为姜,二帝用师以相济也,异德之故也。〈「济」当为「挤」。挤,灭也。《传》曰:「黄帝战于阪泉。」〉异姓则异德,异德则异类。异类虽近,男女相及,以生民也。〈重耳,怀嬴之舅,故又言此以劝之。近,谓有属名。相及,嫁娶也。〉同姓则同德,同德则同心,同心则同志。同志虽远,男女不相及,畏黩敬也。〈畏亵黩其类。〉黩则生怨,怨乱毓灾,灾毓灭姓。〈毓,生也。案:正文「灾毓灭姓」之「姓」,《攷异》卷三据《左传》疏引《国语》,以「姓」为「性」之误。〉是故娶妻避其同姓,畏乱灾也。故异德合姓,同德合义。〈合姓,合二姓为婚姻。合义,以德义相亲。〉义以导利,〈有义,则利随之。〉利以阜姓。〈阜,厚也。〉姓利相更,成而不迁,〈更,续也。迁,离散也。〉乃能摄固,保其土房。〈摄,持也。保,守也。房,居也。〉今子于子圉,道路之人也,〈言德姓异。〉取其所弃,以济大事,不亦可乎?」
从前少典娶了有𫊸氏的女儿,生了黄帝和炎帝。黄帝在姬水边成长,炎帝在姜水边成长。成长后德行不同,所以黄帝姓姬,炎帝姓姜,两位帝王动用军队互相攻伐,就是因为德行不同的缘故。不同姓就不同德,不同德就不同类。不同类即使关系近,男女也可以通婚,以繁衍百姓。同姓就同德,同德就同心,同心就同志。同志即使血缘远,男女也不能通婚,是怕亵渎了恭敬。亵渎就会产生怨恨,怨恨混乱就会滋生灾祸,灾祸滋生就会灭绝宗族。所以娶妻要避开同姓,是怕引起混乱和灾祸。因此不同德的人结合姓氏,同德的人结合道义。道义能引导利益,利益能丰厚宗族。宗族和利益相互延续,形成后不改变,才能保持稳固,保住自己的土地和居所。现在你对子圉来说,不过是路人,娶他抛弃的人,来成就大事,不也可以吗?」
公子谓子犯曰:「何如?」对曰:「将夺其国,何有于妻,唯秦所命从也。」〈言将夺其国,何辞于妻。初,奚齐、卓子死,秦伯欲纳重耳,子犯难之,以为不可。今更言此者,子圉无道,害重耳,使狐突召子犯及其兄毛,突不召而杀之,故重耳、子犯皆怨之。〉谓子余曰:「何如?」〈子余,赵衰字。〉对曰:「礼志有之曰:『将有请于人,必先有入焉。〈必先有以自入。〉欲人之爱己也,必先爱人。欲人之从己也,必先从人。无德于人,而求用于人,罪也。』〈言不先施德于人,而求人为己用者是罪。〉今将婚媾以从秦,〈重婚曰媾。从,从其命。〉受好以爱之,〈受其所好而亲爱之。〉听从以德之,〈使之德己。〉惧其未可也,又何疑焉?」乃归女而纳币,且逆之。〈归女纳币,更成婚礼。逆,亲迎也。〉
重耳问子犯说:「怎么样?」子犯回答说:「将要夺取他的国家,还在乎他的妻子吗?一切听从秦国的命令。」又问子余说:「怎么样?」子余回答说:「《礼志》上有这样的话:『将要向别人请求,必须先有投入。想要别人爱自己,必须先爱别人。想要别人顺从自己,必须先顺从别人。对别人没有恩德,却要求别人为自己所用,这是罪过。』现在将要通过联姻来顺从秦国,接受他们的好意并亲爱他们,听从他们的命令使他们感激自己,还怕不够呢,又有什么可怀疑的?」于是重耳把怀嬴归还给秦国,并送去聘礼,然后亲自迎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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