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魏公逸史
蒋魏公的《逸史》
蒋魏公《逸史》二十卷,颖叔所著也,多纪当时典章文物。云旧有数百册,兵火间尽失之,其曾孙芾始攟[1]摭遗稿,而成此书,将以奏御,以其副上之太史,且板行之,传之天下后世,既而不果。
蒋魏公的《逸史》共二十卷,是颖叔所著,书中记载了许多当时的典章制度与文物。据说原来有数百册,在战火中全部散失,他的曾孙蒋芾才开始搜集整理遗稿,编成此书,打算进呈给皇帝,并将副本交给史官,同时刻版印刷,流传于天下后世,但后来未能实现。
蒋公在熙宁、元祐、崇宁时,名为博闻强识,然阅其论述,颇有可议,恨不及丞相在日与之言,其一云:「行、守、试,视其官品之高下,除者必带本官,吕晦叔除守司空而不带金紫光禄大夫者,此翰林之失也,既不带官,不当著『守』字,故晦叔辩之,遂去『守』字,为正司空,议者谓超过特进、东宫三太、仪同矣。」
蒋公在熙宁、元祐、崇宁年间,以博闻强记著称,但阅读他的论述,却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,遗憾的是没能在丞相在世时与他讨论。其中一条说:“行、守、试,是根据官员品级高低来定的,授官时必定带有本官衔。吕晦叔被授为守司空却不带金紫光禄大夫,这是翰林院的失误。既然不带本官,就不应当用‘守’字,所以晦叔提出异议,于是去掉‘守’字,成为正司空。议论的人认为这超过了特进、东宫三太、仪同三司。”
予谓行、守、试必带正官,固也。然自改官制以后,既为司空,自不应复带阶官。吕从金紫迁,只是超特进一级耳,东宫三太,何尝以为宰相官?仪同又系使相也,吕亦无自辩之说。
我认为行、守、试必须带有正官,这固然不错。但自从官制改革以后,既然已经是司空,自然不应再带阶官。吕晦叔从金紫光禄大夫升迁,只是越级升了特进一级而已。东宫三太,何曾作为宰相的官职?仪同三司又是使相的头衔,吕晦叔也没有自己辩驳的说法。
其二云:「文潞公既为真太师矣,其罢也,乃加『守』字,潞公怏怏,诸公欲为去之,议者谓非典故,潞公之意,止欲以真太师致仕耳,诸公曰:『如此可乎?』曰:『不可,为真太师则在宰相之上。』竟不去『守』字,但出劄子,令权去之。」
第二条说:“文潞公已经是真太师了,他罢官时,却加上了‘守’字,潞公心中不快。众人想为他去掉这个字,议论的人说这不合旧例。潞公的意思,只是想以真太师的身份退休。众人问:‘这样可以吗?’回答说:‘不行,因为真太师地位在宰相之上。’最终没有去掉‘守’字,只是发出札子,命令暂时去掉。”
案潞公本以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师,河东节度使致仕,入为平章军国重事,故系衔只云太师。及再致仕,悉还旧称,当时有旨于制词内除去「守」字,以尝正任太师也。所谓劄子权去,恐或不然。
据查,文潞公原本是以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师、河东节度使的身份退休,后来入朝担任平章军国重事,所以官衔只写太师。等到再次退休时,全部恢复旧称,当时有旨意在制词中除去“守”字,因为他曾经正式担任太师。所谓札子暂时去掉的说法,恐怕并非如此。
其三云:「旧制,执政双转,谓自工部侍郎转刑部,刑部转兵部,兵部转工部尚书。惟宰相对转,工部侍郎直转工书,比执政三迁也。」
第三条说:“旧制规定,执政官是双转,即从工部侍郎转刑部侍郎,刑部侍郎转兵部侍郎,兵部侍郎转工部尚书。只有宰相是对转,工部侍郎直接转工部尚书,相当于执政官的三次升迁。”
予考旧制,执政转官,与学士等。六侍郎则升两曹,以工、礼、刑、户、兵、吏为叙,至兵侍者,转右丞,至吏侍者,转左丞,皆转工书,然后细迁。今言兵侍即转工书,非也。宰相为侍郎者,升三曹,为尚书者,双转。如工侍转户侍,礼侍转兵侍,若系户侍,当改二丞,而宰相故事不立丞,故直迁尚书。今言工侍对转工书,非也。
我考察旧制,执政官转官,与学士相同。六部侍郎则升两曹,按工、礼、刑、户、兵、吏的顺序,升到兵部侍郎的,转右丞;升到吏部侍郎的,转左丞,都再转工部尚书,然后逐步升迁。现在说兵部侍郎直接转工部尚书,是不对的。宰相担任侍郎的,升三曹;担任尚书的,双转。例如工部侍郎转户部侍郎,礼部侍郎转兵部侍郎,如果是户部侍郎,应当改任二丞,但宰相的旧例不设丞,所以直接升为尚书。现在说工部侍郎对转工部尚书,也是不对的。
其四云:「杨察为翰林学士,一夜当三制,刘沆以参知政事,富弼以宣徽使,皆除宰相。宣徽在参政下,则富当在刘下,乃误以居上,人皆不觉其失,惟学士李淑知之,扬言其事,遂贴麻改之。」
第四条说:“杨察担任翰林学士时,一夜之间要起草三份制书。刘沆以参知政事身份,富弼以宣徽使身份,都被任命为宰相。宣徽使地位在参知政事之下,那么富弼应当排在刘沆之后,却错误地排在了前面,人们都没有察觉这个失误,只有学士李淑知道,公开指出这件事,于是贴麻改正。”
予考国史,至和元年八月,刘沆以参知政事拜集贤相。二年六月,以忠武军节度使知永兴军文彦博为昭文相,位第一,刘沆迁史馆相,位第二,宣徽南院使判并州富弼为集贤相,位第三,其夕三制是已。而刘先一年已在相位,初无失误贴改之说。
我查考国史,至和元年八月,刘沆以参知政事拜为集贤相。至和二年六月,以忠武军节度使、知永兴军文彦博为昭文相,位列第一;刘沆升为史馆相,位列第二;宣徽南院使、判并州富弼为集贤相,位列第三。那天晚上三份制书正是如此。而刘沆早一年已在相位,根本没有失误贴改的说法。
其五云:「有四仪同:一曰开府仪同三司,二曰仪同三司,三曰左仪同三司,四曰右仪同三司。」案自汉邓骘始为仪同三司,魏、晋以降,但有开府仪同三司之目,周、隋又增上字为一阶,又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,又有开府、上开府,仪同、上仪同,班列益卑,未尝有左右之称也。后进不当辄议前辈,因孙偃有问,书以示之。
第五条说:“有四种仪同:一是开府仪同三司,二是仪同三司,三是左仪同三司,四是右仪同三司。”据查,从汉代邓骘开始才有仪同三司的称号,魏、晋以后,只有开府仪同三司的名称,北周、隋朝又增加“上”字作为一阶,又改仪同三司为仪同大将军,还有开府、上开府,仪同、上仪同,等级越来越低,从未有过左、右的称呼。后辈不应当随意议论前辈,因为孙偃有所询问,所以写下来给他看。
沈庆之曹景宗诗
沈庆之与曹景宗的诗
宋孝武尝令群臣赋诗,沈庆之手不知书,每恨眼不识字,上逼令作诗,庆之曰:「臣不知书,请口授师伯。」上即令颜师伯执笔,庆之口授之曰:「微生遇多幸,得逢时运昌。朽老筋力尽,徒步还南冈。辞荣此圣世,何愧张子房?」上甚悦,众坐并称其辞意之美。
宋孝武帝曾命群臣赋诗,沈庆之手不识字,常常遗憾自己目不识丁。皇上逼他作诗,沈庆之说:“臣不识字,请让我口授给颜师伯。”皇上便令颜师伯执笔,沈庆之口授道:“微生遇多幸,得逢时运昌。朽老筋力尽,徒步还南冈。辞荣此圣世,何愧张子房?”皇上非常高兴,在座的人都称赞这首诗的辞意优美。
梁曹景宗破魏军还,振旅凯入,武帝宴饮联句,令沈约赋韵,景宗不得韵,意色不平,启求赋诗,帝曰:「卿伎能甚多,人才英拔,何必止在一诗?」景宗已醉,求作不已。时韵已尽,唯余竟、病二字,景宗便操笔,其辞曰:「去时儿女悲,归来笳鼓竞。借问行路人,何如霍去病?」帝叹不已,约及朝贤,惊嗟竟日。
梁朝曹景宗击败魏军归来,振旅凯旋入朝,梁武帝设宴联句,命沈约分韵。曹景宗没有分到韵,神色不悦,请求赋诗。武帝说:“卿的才能很多,人才出众,何必只在一首诗上?”曹景宗已经醉了,不停地请求作诗。当时韵字已经分完,只剩下“竟”“病”二字,曹景宗便提笔写道:“去时儿女悲,归来笳鼓竞。借问行路人,何如霍去病?”武帝赞叹不已,沈约及朝中贤士,惊叹了一整天。
予谓沈、曹二公,未必能办此,疑好事者为之,然正可为一佳对,曰:「辞荣圣世,何愧子房?借问路人,何如去病?」若全用后两句,亦自的切。
我认为沈庆之、曹景宗二位,未必能写出这样的诗,怀疑是好事者假托的。不过这两首诗正好可以组成一副佳对:“辞荣圣世,何愧子房?借问路人,何如去病?”如果全用后两句,也自然贴切。
白乐天元日对酒诗云:「三杯蓝尾酒,一碟胶牙饧。」又云:「老过占他蓝尾酒,病余收得到头身。」「岁盏后推蓝尾酒,春盘先劝胶牙饧。」《荆楚岁时记》云,「胶牙者,取其坚固如胶也。」而蓝尾之义,殊不可晓。
白居易的《元日对酒》诗说:“三杯蓝尾酒,一碟胶牙饧。”又说:“老过占他蓝尾酒,病余收得到头身。”“岁盏后推蓝尾酒,春盘先劝胶牙饧。”《荆楚岁时记》说:“胶牙,是取其坚固如胶的意思。”但“蓝尾”的含义,实在难以理解。
《河东记》载申屠澄与路傍茅舍中老父、妪及处女环火而坐,妪自外挈酒壶至曰:「以君冒寒,且进一杯。」澄因揖,逊曰:「始自主人翁,即巡澄,当婪尾。」盖以蓝为婪,当婪尾者,谓最在后饮也。
《河东记》记载,申屠澄与路旁茅舍中的老翁、老妇及少女围火而坐,老妇从外面提着酒壶进来说:“您冒着寒冷,请喝一杯。”申屠澄于是作揖谦让说:“先从主人翁开始,然后轮到我,应当是婪尾。”这里把“蓝”当作“婪”,所谓“婪尾”,是指最后饮酒的人。
叶少蕴《石林燕语》云:「唐人言蓝尾多不同,蓝字多作啉,出于侯白《酒律》,谓酒巡匝,末坐者连饮三杯,为蓝尾,盖未坐远,酒行到常迟,故连饮以慰之,以啉为贪婪之意。或谓啉为燷,如铁入火,贵其出色,此尤无稽。则唐人自不能晓此义。」叶之说如此。
叶梦得《石林燕语》说:“唐人谈论蓝尾有很多不同说法,‘蓝’字多写作‘啉’,出自侯白的《酒律》,意思是酒巡一圈后,末座的人连饮三杯,称为蓝尾。因为末座离得远,酒传到那里常常较迟,所以连饮三杯以安慰他,把‘啉’当作贪婪的意思。有人说‘啉’是‘燷’,像铁入火中,贵在它发出光彩,这尤其没有根据。可见唐人自己也不明白这个含义。”叶梦得的说法如此。
予谓不然,白公三杯之句,只为酒之巡数耳,安有连饮者哉?侯白滑稽之语,见于《启颜录》。《唐·艺文志》,白有《启颜录》十卷、《杂语》五卷,不闻有《酒律》之书也。苏鹗《演义》亦引其说。
我认为并非如此。白公“三杯”的诗句,只是指酒的巡数罢了,哪里是连饮三杯呢?侯白诙谐的言论,见于《启颜录》。《唐书·艺文志》记载,侯白著有《启颜录》十卷、《杂语》五卷,没听说有《酒律》这本书。苏鹗的《演义》也引用了这种说法。
欧阳公辞官
欧阳修辞官
欧阳公自毫州除兵部尚书知青州,辞免至四,云:「恩典超优,迁转颇数。臣近自去春由吏部侍郎转左丞,未逾两月,又超转三资,除刑部尚书。今才逾岁,又超转两资。尚书六曹,一岁之间,超转其五。」累降诏不从其请。此是熙宁元年未改官制时,今人多不能晓。盖昔者左右丞在尚书下,所谓左丞超三资除刑书者,谓历工、礼乃至刑也。下云又超两资者,谓历户部乃至兵也。其上唯有吏部,故言尚书六曹,超转其五云。
欧阳修从亳州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兼知青州,他先后四次上表辞免,说:“恩典过于优厚,官职调动颇为频繁。臣最近从去年春天由吏部侍郎转任左丞,不到两个月,又越级升迁三阶,被任命为刑部尚书。如今才过一年,又越级升迁两阶。尚书省下属六部,一年之内,臣就越级转任了其中五个职务。”朝廷多次下诏不准许他的请求。这是熙宁元年官制尚未改革时的事,现在的人大多不能理解。原来过去的左右丞职位在尚书之下,所谓左丞越三级升任刑部尚书,是指历经工部、礼部才到刑部。下文又说越两级升迁,是指历经户部才到兵部。其上只有吏部,所以说尚书六部,他越级转任了五个。
南北语音不同
南北语音不同
南北语音之异,至于不能相通,故器物花木之属,虽人所常用,固有不识者。如毛、郑释《诗》,以梅为楠,竹为王刍,萎为翘翘之草是矣。颜师古注《汉书》亦然。淮南王安《谏武帝伐越书》曰:「舆轿而隃领。」服虔曰:「轿音桥,谓隘道舆车也。」臣瓒曰:「今竹舆车也,江表作竹舆以行。」项昭曰:「陵绝水曰轿,音旗庙反。」师古曰:「服音、瓒说是也,项氏谬矣。此直言以轿过领耳,何云陵绝水乎?旗庙之音,无所依据。」又《武帝纪》:「戈船将军。」张晏曰:「越人于水中负人船,又有蛟龙之害,故置戈于船下,因以为名。」瓒曰:「《伍子胥书》有戈船,以载干戈,因谓之戈船也。」师古曰:「以楼船之例言之,则非为载干戈也。此盖船下安戈戟以御蚊鼍水虫之害。张说近之。」二说皆为三刘所破,云:「今南方竹舆,正作旗庙音,项亦未为全非。颜乃西北人,随其方言,遂音桥。」又云:「船下安戈戟,既难厝置,又不可以行。且今造舟船甚多,未尝有置戈者,颜北人,不知行船。瓒说是也。」予谓项音轿字是也,而云陵绝水则谬,故刘公以为未可全非。张晏云「越人于水中负船」,尤可笑。
南北语音的差异,大到不能互相沟通,所以器物花木这类东西,虽然是人们日常使用的,也常有互不认识的。比如毛亨、郑玄解释《诗经》,把梅当作楠木,把竹当作王刍,把萎当作翘翘草,就是这种情况。颜师古注释《汉书》也是如此。淮南王刘安在《谏武帝伐越书》中说:“舆轿而隃领。”服虔说:“轿音桥,指在狭窄道路上使用的舆车。”臣瓒说:“就是现在的竹舆车,江南地区制作竹舆来行走。”项昭说:“陵越水面叫轿,读音是旗庙反。”颜师古说:“服虔和臣瓒的说法是对的,项昭错了。这里只是说用轿子过山岭罢了,哪里提到陵越水面呢?旗庙这个读音,没有依据。”又《武帝纪》中提到“戈船将军”。张晏说:“越人在水中背负人船,又有蛟龙的危害,所以把戈放在船下,因此得名。”臣瓒说:“《伍子胥书》中有戈船,用来装载干戈,所以叫戈船。”颜师古说:“按照楼船的例子来说,就不是为了装载干戈。这大概是在船下安装戈戟来防御蛟龙、鳄鱼等水中动物的危害。张晏的说法接近正确。”这两种说法都被三刘(刘敞、刘攽、刘奉世)驳斥,他们说:“现在南方的竹舆,正是读作旗庙音,项昭也不算全错。颜师古是西北人,随从他的方言,所以读作桥音。”又说:“船下安装戈戟,既难以放置,又不能行驶。况且现在造船很多,从未有安装戈戟的,颜师古是北方人,不懂得行船。臣瓒的说法是对的。”我认为项昭对“轿”字的读音是对的,但说“陵绝水”则是错误的,所以刘公认为不能全盘否定。张晏说“越人在水中背负船”,尤其可笑。
南舟北帐
南船北帐
顷在豫章,遇一辽州僧于上蓝,与之闲谈,曰:「南人不信北方有千人之帐,北人不信南人有万斛之舟,盖土俗然也。」《法苑珠林》云:「山中人不信有鱼大如木,海上人不信有木大如鱼。胡人见锦,不信有虫食树吐丝所成。吴人身在江南,不信有千人毡帐,及来河北,不信有二万硕船。」辽僧之谈合于此。
不久前在豫章,我在上蓝寺遇到一位辽州的僧人,和他闲谈,他说:“南方人不相信北方有容纳千人的帐篷,北方人不相信南方有载重万斛的大船,大概是风土习俗造成的。”《法苑珠林》说:“山里人不相信有鱼像树木一样大,海上人不相信有树木像鱼一样大。胡人见到锦缎,不相信是虫子吃树叶吐丝织成的。吴地人身在江南,不相信有容纳千人的毡帐,等到了河北,又不相信有载重两万石的大船。”辽州僧人的话与此相合。
魏冉罪大
魏冉罪大
自汉以来,议者谓秦之亡,由商鞅、李斯。鞅更变法令,使民不见德,斯焚烧诗书,欲人不知古,其事固然。予观秦所以得罪于天下后世,皆自挟诈失信故耳。其始也,以商于六百里啖楚绝齐,继约楚怀王入武关,辱为藩臣,竟留之至死。及其丧归,楚人皆怜之,如悲亲戚。诸侯由是不直秦,未及百年,「三户亡秦」之语遂验。而为此谋者,张仪、魏冉也。仪之恶不待言,而冉之计颇隐,故不为士君子所诛。当秦武王薨,诸弟争立,唯冉力能立昭王。冉者,昭王母宣太后之弟也。昭王少,太后自治事,任冉为政,威震秦国,才六年而诈留楚王,又怒其立太子,复取十六城。是时,王不过十余岁,为此者必冉也。后冉为范睢所间而废逐。司马公以为冉援立昭王,除其灾害,使诸侯稽首而事秦,秦益强大者,冉之功也。盖公不细考之云。又尝请赵王会渑池,处心积虑,亦与诈楚同,赖蔺相如折之,是以无所成,不然,与楚等耳!冉区区匹夫之见,徒能为秦一时之功,而贻秦不义不信之名万世不灭者,冉之罪诚大矣!
自汉代以来,议论者认为秦朝的灭亡,是由于商鞅和李斯。商鞅变更法令,使百姓感受不到恩德;李斯焚烧诗书,想让人不知道古代的事情,这些事确实如此。但我观察秦朝之所以得罪天下后世,都是因为挟持欺诈、丧失信义的缘故。起初,秦国用商於六百里地引诱楚国与齐国断交,接着又约楚怀王进入武关,侮辱他并把他当作藩臣,最终扣留他到死。等到他的灵柩运回,楚国人都哀怜他,如同哀悼自己的亲人。诸侯从此认为秦国不正直,不到百年,“三户亡秦”的话就应验了。而策划这些计谋的,是张仪和魏冉。张仪的罪恶不必说,而魏冉的计谋颇为隐蔽,所以不被士君子所谴责。当秦武王去世时,他的弟弟们争夺王位,只有魏冉有能力拥立秦昭王。魏冉是昭王母亲宣太后的弟弟。昭王年幼,太后亲自处理政事,任用魏冉执政,威势震动秦国,仅六年就欺诈扣留楚怀王,又因愤怒楚国立太子,再次夺取十六座城。当时,昭王不过十多岁,做这些事的必定是魏冉。后来魏冉被范睢离间而遭废黜放逐。司马光认为魏冉拥立昭王,消除祸害,使诸侯叩头侍奉秦国,秦国更加强大,这是魏冉的功劳。大概司马光没有仔细考察吧。魏冉又曾邀请赵王在渑池会面,处心积虑,也与欺诈楚国相同,幸亏蔺相如挫败了他,所以没有成功,否则,就和楚国一样了!魏冉区区匹夫的见识,只能为秦国建立一时的功劳,却给秦国留下万世不灭的不义不信的名声,魏冉的罪过确实很大啊!
辩秦少游义倡
辨秦少游义倡
《夷坚己志》载潭州义倡事,谓秦少游南迁过潭,与之往来,后倡竟为秦死,常州教授钟将之得其说于李结次山,为作传。予反复思之,定无此事,当时失于审订,然悔之不及矣。秦将赴杭倅时,有妾边朝华,既而以妨其学道,割爱去之,未几罹党祸,岂复眷恋一倡女哉?予记国史所书温益知潭州,当绍圣中,逐臣在其巡内,若范忠宣、刘仲冯、韩川原伯、吕希纯子进、吕陶元钩,皆为所侵困。邹公南迁过潭,暮投宿村寺,益即时遣州都监将数卒夜出城,逼使登舟,竟凌风绝江去,几于覆舟。以是观之,岂肯容少游款昵累日?此不待辩而明,《己志》之失著矣!
《夷坚己志》记载了潭州义倡的事,说秦少游南迁经过潭州,与她往来,后来这位倡女竟为秦少游而死,常州教授钟将之从李结次山那里听到这个说法,为她作了传。我反复思考,断定没有这件事,当时失于审订,但后悔也来不及了。秦少游将要去杭州任通判时,有妾边朝华,后来因为妨碍他学道,忍痛割爱让她离去,不久就遭遇党祸,哪里还会眷恋一个倡女呢?我记得国史记载温益任潭州知州,在绍圣年间,被贬逐的官员在他的辖区,如范忠宣、刘仲冯、韩川原伯、吕希纯子进、吕陶元钩,都受到他的侵扰困迫。邹公南迁经过潭州,傍晚投宿村寺,温益立即派州都监带领几个士兵夜里出城,逼迫他上船,最终乘风渡江而去,几乎翻船。由此看来,温益怎肯容许秦少游亲昵逗留多日?这不待辩驳就很明白,《己志》的失误很明显了!
姓源韵谱
姓源韵谱
姓氏之书,大抵多谬误。如唐《贞观氏族志》,今已亡其本。《元和姓纂》,诞妄最多。国朝所修《姓源韵谱》,尤为可笑。姑以洪氏一项考之,云:「五代时有洪昌、洪杲,皆为参知政事。」予按二人乃五代南汉僭主刘〈(yǎn)〉之子,及晟嗣位,用为知政事,其兄弟本连「弘」字,以本朝国讳,故《五代史》追改之,元非姓洪氏也。此与洪庆善序丹阳弘氏云:「有弘宪者,元和四年尝跋《辋川图》。」不知弘宪乃李吉甫之字耳。其误正同,《三笔》已载此说。
关于姓氏的书籍,大多多有谬误。比如唐代的《贞观氏族志》,如今已失传其原本。《元和姓纂》,荒诞错误最多。本朝所修的《姓源韵谱》,尤其可笑。姑且以洪氏一项来考证,书中说:“五代时有洪昌、洪杲,都担任参知政事。”我查考这二人是五代南汉僭主刘䶮的儿子,等到刘晟继位,任用他们为知政事,他们兄弟的名字本来连有“弘”字,因为本朝避国讳,所以《五代史》追改了他们,原本并不姓洪。这与洪庆善为丹阳弘氏作序说:“有个叫弘宪的人,元和四年曾为《辋川图》作跋。”不知道弘宪是李吉甫的字。这个错误正好相同,《三笔》已记载了这个说法。
誉人过实
誉人过实
称誉人过实,最为作文章者之疵病,班孟坚尚不能免。如荐谢夷吾一书,予盖论之于《三笔》矣。柳子厚复杜温夫书云:「三辱生书,书皆逾千言,抵吾必曰周、孔,周、孔安可当也?儗人必于其伦。生来柳州,见一刺史即周、孔之,今而去我,道连而谒于潮,又得二周、孔。去之京师,京师显人,为文同立声名以千数,又宜得周、孔千百。何吾生胸中扰扰焉多周、孔哉?」是时,刘梦得在连,韩退之在潮,故子厚云然。此文人人能诵,然今之好为谈者,固自若也。予表出之,以为子孙戒。张说贺魏元忠衣紫曰:「公居伊、周之任。」即为二张所谗,几于陨命。此但形于语言之间耳。
称赞别人超过实际,是写文章的人最大的毛病,班固尚且不能避免。比如他推荐谢夷吾的一封信,我已在《三笔》中论述过了。柳宗元回复杜温夫的信中说:“多次承蒙您来信,每封信都超过千字,提到我必定说是周公、孔子,周公、孔子哪里担当得起呢?比拟人必须根据他的同类。您来到柳州,见到一个刺史就把他比作周公、孔子,现在离开我,经过连州去拜见潮州的人,又得到两个周公、孔子。到了京城,京城显要人物,写文章共同树立声名的有上千人,又应该得到成百上千个周公、孔子。为什么您心中乱糟糟地有那么多周公、孔子呢?”当时,刘禹锡在连州,韩愈在潮州,所以柳宗元这样说。这篇文章人人都能诵读,但如今喜欢夸夸其谈的人,仍然和原来一样。我把它揭示出来,作为子孙的警戒。张说祝贺魏元忠穿上紫色官服时说:“您身负伊尹、周公的重任。”立即被张易之、张昌宗所谗害,几乎丧命。这不过是表现在言语之间罢了。
作文句法
作文句法
作文旨意句法,固有规仿前人,而音节锵亮不嫌于同者。如《前汉书》赞云:「竖牛奔仲叔孙卒,郈伯毁季昭公逐,费忌纳女楚建走,宰嚭谮胥夫差丧,李园进妹春申毙,上官诉屈怀王执,赵高败斯二世缢,伊戾坎盟宋痤死,江充造蛊太子杀,息夫作奸东平诛。」《新唐书》效之云:「三宰啸凶牝夺辰,林甫将蕃黄屋奔,鬼质败谋兴元蹙,崔、柳倒持李宗覆。」刘梦得《因论儆舟》篇云:「越子膝行吴君忽,晋宣尸居魏臣怠,白公厉剑子西哂,李园养士春申易。」亦效班史语也。然其模范,本自《荀子·成相》篇。
写文章的主旨、意趣和句法,固然有模仿前人的地方,但音节铿锵响亮,不忌讳与古人相同。比如《前汉书》的赞语说:“竖牛奔仲叔孙卒,郈伯毁季昭公逐,费忌纳女楚建走,宰嚭谮胥夫差丧,李园进妹春申毙,上官诉屈怀王执,赵高败斯二世缢,伊戾坎盟宋痤死,江充造蛊太子杀,息夫作奸东平诛。”《新唐书》模仿它说:“三宰啸凶牝夺辰,林甫将蕃黄屋奔,鬼质败谋兴元蹙,崔、柳倒持李宗覆。”刘梦得在《因论·儆舟》篇中说:“越子膝行吴君忽,晋宣尸居魏臣怠,白公厉剑子西哂,李园养士春申易。”这也是模仿班固《汉书》的语句。然而这些模仿的范本,原本出自《荀子·成相》篇。
书简循习
书信中的陈规陋习
近代士人,相承于书尺语言,浸涉奇狷〈(juàn)〉,虽有贤识,不能自改。如小简问委,自言所在,必求新异之名。予守赣时,属县兴国宰诒书云:「潋水有驱策,乞疏下。」潋水者,彼邑一水耳,郡中未尝知此,不足以为工,当言下邑、属邑足矣。为县丞者,无不采《蓝田壁记》语云,「负丞某处」,「哦松无补」,「涉笔承乏」,皆厌烂陈言。至称丞曰「蓝田」,殊为可笑。初赴州郡,与人书,必言「前政颓靡,仓库匮乏,未知所以善后」,沿习一律。正使真如所陈,读者亦不之信。予到当涂日,谢执政书云:「郡虽小而事简,库钱仓粟,自可枝梧,得坐啸道院,诚为至幸。」周益公答云:「从前得外郡太守书,未有不以窘冗为词,独创见来缄如此。」盖觉其与它异也。此两者皆狃熟成俗,故纪述以戒子弟辈。
近代的士人,相互沿袭书信中的用语,逐渐变得奇特怪癖,即使有贤明见识的人,也不能自行改正。比如写简短的书信询问事务,自己提到所在的地方,一定要追求新奇独特的名称。我担任赣州知州时,下属兴国县的县令写信来说:“潋水有驱策,乞疏下。”潋水,不过是那个县的一条河流罢了,州府中的人从未听说过这个名称,这不足以显示文采,应该说“下邑”、“属邑”就足够了。担任县丞的人,没有不采用《蓝田壁记》中的语句,说“负丞某处”、“哦松无补”、“涉笔承乏”,这些都是令人厌烦的陈词滥调。甚至把县丞称为“蓝田”,特别可笑。初次到州郡任职,给人写信,一定要说“前任政务颓废萎靡,仓库空虚匮乏,不知道如何妥善处理善后”,沿袭这种套话成为一种惯例。即使实际情况真的像信中所说,读者也不会相信。我到当涂上任时,写给执政的感谢信说:“郡虽然小但政务简省,库中的钱粮,自然可以支撑应付,能够悠闲地坐在道院里,实在是极大的幸运。”周益公回信说:“以前收到外郡太守的来信,没有不把窘迫繁忙作为借口的,唯独这次见到您的来信如此不同。”大概觉得它与众不同吧。这两种情况都是因沿袭旧习而成为惯例,所以记述下来以告诫子弟们。
健讼之误
“健讼”一词的误读
破句读书之误,根著于人,殆不可复正。在《易·彖》之下,先释卦义,然后承以本名者凡八卦。《蒙》卦曰「《蒙》,山下有险,险而止,《蒙》」,以「止」字为句绝,乃及于「蒙」,始系以「《蒙》亨,以亨行」。《讼》卦曰「《讼》,上刚下险,险而健,《讼》」,以「健」字为句绝,乃及于「讼」,始系以「《讼》有孚」。《豫》卦「刚应而志行,顺以动,《豫》」,《随》卦「刚来而下柔,动而说,《随》」,《蛊》卦「刚上而柔下,巽而止,《蛊》」,《恒》卦「巽而动,刚柔皆应,《恒》」,《解》卦「《解》,险以动,动而免乎险,《解》」,《井》卦「巽乎水而上水,《井》」,皆是卦名之上为句绝。而童蒙入学之初,其师点句,辄混于上,遂以「健讼」相连,此下「说随」二字,尚为有说,若「止蒙」、「动豫」之类,将如之何?凡谓顽民好讼者,曰「嚚讼」,曰「终讼」,可也,黄鲁直《江西道院赋》云「细民险而健,以终讼为能。筠独不嚚于讼」,是已。《同人》卦:「柔得中而应乎《干》曰《同人》,《同人》曰,同人于野,亨。」据其文义,正与诸卦同,但多下一「曰」字,王弼以为「《干》之所行,故特曰『《同人》曰』」,程伊川以为衍三字,恐不然也。
断句错误地读书,这种毛病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心中,几乎无法纠正。在《周易·彖传》中,先解释卦义,然后承接本卦名称的共有八卦。《蒙》卦说:“《蒙》,山下有险,险而止,《蒙》”,以“止”字为句读结束,然后才到“蒙”,接着才系上“《蒙》亨,以亨行”。《讼》卦说:“《讼》,上刚下险,险而健,《讼》”,以“健”字为句读结束,然后才到“讼”,接着才系上“《讼》有孚”。《豫》卦是“刚应而志行,顺以动,《豫》”,《随》卦是“刚来而下柔,动而说,《随》”,《蛊》卦是“刚上而柔下,巽而止,《蛊》”,《恒》卦是“巽而动,刚柔皆应,《恒》”,《解》卦是“《解》,险以动,动而免乎险,《解》”,《井》卦是“巽乎水而上水,《井》”,都是在卦名之上作为句读结束。然而儿童刚入学时,他们的老师点断句子,常常把卦名与上文混在一起,于是把“健讼”连读,下面的“说随”二字,还算有说法,至于“止蒙”、“动豫”这类,又该怎么办呢?凡是说顽民喜欢打官司的,称为“嚚讼”、“终讼”是可以的,黄鲁直《江西道院赋》说“细民险而健,以终讼为能。筠独不嚚于讼”,就是这样。《同人》卦:“柔得中而应乎《干》曰《同人》,《同人》曰,同人于野,亨。”根据它的文义,正与其他各卦相同,只是多了一个“曰”字,王弼认为“《干》之所行,故特曰‘《同人》曰’”,程伊川认为多出三个字,恐怕不是这样。
用史语之失
引用史书语句的失误
今之牵引史语者,亦未免有失。张释之言便宜事,文帝曰:「卑之,毋甚高论,令今可行也。」遂言秦、汉之间事,帝称善。颜师古云:「令其议论依附时事。」予谓不欲使为甚高难行之论,故令少卑之尔。而今之语者,直以言议不足采为「无甚高论」。又文帝问上林令禽兽簿,不能对,虎圈啬夫从旁代对,帝曰:「吏不当如此邪?」薛广德谏元帝御楼船,曰:「宜从桥。」且有血污车轮之讦。张猛曰:「乘船危,就桥安。」上曰:「晓人不当如是邪?」师古谓「谏争之言,当如猛之详婉也。」按两帝之语皆是褒嘉之词,犹云「独不当如是乎?」今乃指人引喻非理或直述其私曰「晓人不当如是」。又韩公《送诸葛觉往随州读书》诗云:「邺侯家多书,插架三万轴。一一悬牙签,新若手未触。为人强记览,过眼不再读。伟哉群圣文,磊落载其腹。」邺侯盖谓李繁,时为随州刺史,藏书既多,且记性警敏,故签轴严整如是。今人或指言虽名为收书而未尝过目者,辄曰:「新若手未触。」亦非也。
如今引用史书语句的人,也难免有失误。张释之谈论适宜的事情,汉文帝说:“卑之,毋甚高论,令今可行也。”于是他就谈论秦、汉之间的事情,皇帝称赞说好。颜师古解释说:“让他的议论依附于当前时事。”我认为是不想让他发表过高而难以实行的言论,所以让他稍微降低一点罢了。然而现在说话的人,直接把言论不值得采纳称为“无甚高论”。另外,汉文帝问上林令关于禽兽的簿册,上林令回答不上来,虎圈啬夫从旁边代为回答,文帝说:“吏不当如此邪?”薛广德劝谏汉元帝乘坐楼船,说:“宜从桥。”并且有“血污车轮”的直言。张猛说:“乘船危,就桥安。”皇上说:“晓人不当如是邪?”颜师古认为“谏争之言,当如猛之详婉也。”按:两位皇帝的话都是褒奖之词,如同说“难道不应当这样吗?”现在却指责别人引用比喻不合理或直接陈述私事,说成“晓人不当如是”。另外,韩愈《送诸葛觉往随州读书》诗说:“邺侯家多书,插架三万轴。一一悬牙签,新若手未触。为人强记览,过眼不再读。伟哉群圣文,磊落载其腹。”邺侯指的是李繁,当时任随州刺史,藏书既多,而且记忆力敏锐,所以书签和书轴如此整齐。现在有人指称那些虽然名义上收藏书籍却从未读过的人,就说:“新若手未触。”这也是不对的。
文字书简谨日
文章和书信中要谨慎注明日期
作文字纪月日,当以实言,若拘拘然必以节序,则为牵强,乃似麻沙书坊桃源居士辈所跋耳。至于往还书问,不可不系日,而性率者,一切不书。予有婿生子,遣报云:「今日巳时得一子。」更不知为何日。或又失之好奇。外姻孙鼎臣,每致书,必题其后曰:「某节」,至云「小暑前一日」、「惊蛰前两日」之类。文惠公常笑云:「看孙鼎臣书,须著置历日于案上。」盖自元正、人日、三元、上已、中秋、端午、七夕、重九、除夕外,虽寒食、冬至,亦当谨识之,况于小小气候?后生宜戒。
写文章记录月份日期,应当如实说明,如果拘泥地一定要用节气顺序,就显得牵强,就像麻沙书坊的桃源居士等人写的跋文一样。至于往来的书信,不能不注明日期,但性格直率的人,一概不写。我有一个女婿生了儿子,派人来报告说:“今日巳时得一子。”更不知道是哪一天。有的人又过于追求新奇。外亲孙鼎臣,每次来信,一定在末尾题写“某节”,甚至说“小暑前一日”、“惊蛰前两日”之类。文惠公常常笑着说:“看孙鼎臣的信,必须在桌上放一本历书。”大概除了元旦、人日、三元、上巳、中秋、端午、七夕、重阳、除夕之外,即使是寒食、冬至,也应当谨慎注明,何况是小的节气?后辈应当引以为戒。
雅志堂后小室,名之曰「更衣」,以为姻宾憩息地。稚子数请所出,因录班史语示之。《灌夫传》:「坐乃起更衣。」颜注:「更,改也。凡久坐者皆起更衣,以其寒暖或变也。」「田延年起,至更衣。」颜注:「古者延宾必有更衣之处。」《卫皇后传》:「帝起更衣,子夫侍,尚衣。」
雅志堂后面的小房间,命名为“更衣”,作为姻亲宾客休息的地方。小儿子多次询问这个名称的出处,于是抄录班固《汉书》中的语句给他看。《灌夫传》:“坐乃起更衣。”颜师古注:“更,改也。凡久坐者皆起更衣,以其寒暖或变也。”“田延年起,至更衣。”颜师古注:“古者延宾必有更衣之处。”《卫皇后传》:“帝起更衣,子夫侍,尚衣。”
↑ 音jù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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