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公称桓公之封管仲益晏子邑辞不受 第二十四
景公称赞齐桓公封赏管仲的做法,要增加晏子的封邑,晏子推辞不接受。第二十四篇。
景公谓晏子曰:「昔吾先君桓公,予管仲狐与谷,其县十七,著之于帛,申之以策,通之诸侯,以为其子孙赏邑。寡人不足以辱而先君,今为夫子赏邑,通之子孙。」
景公对晏子说:“从前我们的先君桓公,赐给管仲狐地和谷地,共十七个县,记载在帛书上,用策书加以申明,通告诸侯,作为他子孙的赏邑。我虽然不足以比得上您的先君,如今为您设置赏邑,也传给您的子孙。”
晏子辞曰:「昔圣王论功而赏贤,贤者得之,不肖者失之,御德修礼,无有荒怠。今事君而免于罪者,其子孙奚宜与焉。若为齐国大夫者,必有赏邑,则齐君何以共其社稷,与诸侯币帛,婴请辞。」
晏子推辞说:“从前圣明的君王根据功劳来赏赐贤能的人,贤能的人得到赏赐,不贤的人失去赏赐,人们修养德行、遵循礼义,没有荒废懈怠的。如今我侍奉君主而能免于罪过,我的子孙凭什么应该得到赏赐呢?如果做齐国大夫的人,一定要有赏邑,那么齐国的君主用什么来供奉社稷、与诸侯交往馈赠礼物呢?我晏婴请求辞谢。”
遂不受。
于是没有接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