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不议,则民不相私;刑杀毋赦,则民不偷于为善;爵禄毋假,则下不乱其上。三者藏于官则为法,施于国则成俗,其余不彊而治矣。君壹置则仪,则百官守其法;上明陈其制,则下皆会其度矣。君之置其仪也不一,则下之倍法而立私理者必多矣。是以人用其私,废上之制,而道其所闻,故下与官列法,而上与君分威,国家之危必自此始矣。昔者圣王之治其民也不然,废上之法制者必负以耻,财厚博惠,以私亲于民者,正经而自正矣。乱国之道,易国之常,赐赏恣于己者,圣王之禁也。圣王既殁,受之者衰。君人而不能知立君之道,以为国本,则大臣之赘下而射人心者必多矣。君不能审立其法以为下制,则百姓之立私理而径于利者必众矣。
如果法律制度不容私下议论,那么民众就不会互相营私;刑罚杀戮不轻易赦免,那么民众就不会对行善敷衍了事;爵位俸禄不假手于人,那么臣下就不会犯上作乱。这三条掌握在官府手中就是法,施行于全国就成为习俗,其他方面不用强制就能治理好了。君主统一确立准则,那么百官就会遵守法令;君主明确公布制度,那么臣下就都会符合法度了。君主确立准则不统一,那么臣下违背法令而另立私理的人必定很多。因此人人运用私心,废弃君主的制度,而宣扬自己听到的那一套,所以臣下与官府分庭抗礼,臣上与君主分享权威,国家的危险必定从此开始。从前圣王治理民众不是这样,废弃君主法制的人必定让他蒙受耻辱,那些用丰厚的财物广施恩惠、以此私下亲近民众的人,端正法纪后他们自然就改正了。扰乱国家的道统,改变国家的常规,赏赐随心所欲的人,这是圣王所禁止的。圣王去世以后,继承的人衰败了。统治民众却不能懂得确立君主之道、以此作为国家根本,那么大臣中攀附下属而收买人心的人必定很多。君主不能审慎地确立法令作为臣下的规范,那么百姓中建立私理而径直谋利的人必定很多。
昔者圣王之治人也,不贵其人博学也,欲其人之和同以听令也。《泰誓》曰:「纣有臣亿万人,亦有亿万之心。武王有臣三千而一心。」故纣以亿万之心亡,武王以一心存。故有国之君,苟不能同人心,一国威,齐士义,通上之治,以为下法,则虽有广地众民,犹不能以为安也。君失其道,则大臣比权重以相举于国,小臣必循利以相就也。故举国之士以为亡党,行公道以为私惠。进则相推于君,退则相誉于民,各便其身,而忘社稷,以广其居,聚徒威群,上以蔽君,下以索民,此皆弱君乱国之道也。故国之危也,擅国权以深索于民者,圣王之禁也。其身毋任于上者,圣王之禁也。进则受禄于君,退则藏禄于室,毋事治职,但力事属,私王官,私君事,去非其人而人私行者,圣王之禁也。
从前圣王治理人,不看重那人博学,而希望那人和谐一致听从命令。《泰誓》说:“纣王有臣子亿万,也有亿万条心。武王有臣子三千,却只有一条心。”所以纣王因亿万条心而灭亡,武王因一条心而生存。因此拥有国家的君主,如果不能统一人心,凝聚国威,整齐士人的道义,贯通君主的治理,以此作为臣下的规范,那么即使有广阔的土地和众多的人民,仍然不能因此安定。君主失去治国之道,那么大臣就会勾结权势在国内互相抬举,小臣必定追逐利益互相趋附。因此他们聚集全国的士人结成私党,推行公事作为私惠。在朝廷上就互相向君主推荐,在朝廷外就互相在民众中赞誉,各自方便自身,而忘记国家,以扩大自己的居处,聚集徒众形成威势,对上蒙蔽君主,对下搜刮民众,这些都是削弱君主、扰乱国家的做法。所以国家的危险在于,擅自掌握国家权力而向民众深重搜刮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自身不为君主任用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在朝廷上从君主那里接受俸禄,退朝后把俸禄藏在家里,不从事本职政务,只致力于结党营私,私用王室的官员,私揽君主的事务,罢免不称职的人而任用私自活动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
修行则不以亲为本,治事则不以官为主,举毋能,进毋功者,圣王之禁也。交人则以为己赐,举人则以为己劳,仕人则与分其禄者,圣王之禁也。交于利通而获于贫穷,轻取于其民而重致于其君,削上以附下,枉法以求于民者,圣王之禁也。用不称其人,家富于其列,其禄甚寡而资财甚多者,圣王之禁也。拂世以为行,非上以为名,常反上之法制,以成群于国者,圣王之禁也。饰于贫穷,而发于勤劳,权于贫贱,身无职事,家无常姓,列上下之闲,议言为民者,圣王之禁也。壹士以为亡资,修田以为亡本,则生之养私不死,然后失矫以深,与上为市者,圣王之禁也。审饰小节以示民,时言大事以动上,远交以逾群,假爵以临朝者,圣王之禁也。卑身杂处,隐行辟倚,侧入迎远,遁上而遁民者,圣王之禁也。诡俗异礼,大言法行,难其所为而高自错者,圣王之禁也。守委闲居,博分以致众;勤身遂行,说人以货财,济人以买誉,其身甚静而使人求者,圣王之禁也。行僻而坚,言诡而辩,术非而博,顺恶而泽者,圣王之禁也。以朋党为友,以蔽恶为仁,以数变为智,以重敛为忠,以遂忿为勇者,圣王之禁也。固国之本,其身务往于上,深附于诸侯者,圣王之禁也。
修养品行却不以亲亲为本,处理政事却不以官职为主,推举无能的人,进用无功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结交别人就当作自己的恩赐,举荐别人就当作自己的功劳,任用别人就与他分享俸禄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结交财利通达的人而获取贫穷者的好处,对民众征收轻微而对君主进献丰厚,削减君上以附益臣下,枉曲法令以取悦民众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享用与身份不相称,家财比官位等级还富足,俸禄很少而资财很多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违背世俗作为行为,非议君主作为名声,经常违反君主的法制,在国内结成私党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伪装贫穷,而标榜勤劳,在贫贱中玩弄权术,自身没有职务,家中没有固定产业,处在上下之间,议论言论装作为民请命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聚集士人作为逃亡的资本,整治田地作为逃亡的根本,那么养活私党使之不死,然后过失矫正得更加严重,与君主做交易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审慎地修饰小节来向民众显示,时常谈论大事来打动君主,远交来超越同辈,假借爵位来君临朝廷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降低身份混杂在众人中,隐藏行迹避开依靠,从旁进入迎接远方,逃避君主又逃避民众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诡诈风俗、异于礼制,夸大言论、效法行为,使自己的所作所为难以理解而自视甚高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守着积蓄闲居在家,广泛施舍以招揽众人;勤劳自身、顺遂行为,用财物取悦人,用救济收买名誉,自身很安静而使人来求取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行为邪僻而固执,言语诡诈而善辩,方术不正而广博,顺从邪恶而润饰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把结党营私当作友爱,把包庇邪恶当作仁德,把屡次变卦当作智慧,把横征暴敛当作忠诚,把放纵忿恨当作勇敢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巩固国家的根本,自身却致力于趋附君主,深深依附于诸侯的人,是圣王所禁止的。
圣王之身,治世之时,德行必有所是,道义必有所明。故士莫敢诡俗异礼以自见于国,莫敢布惠缓行、修上下之交以和亲于民,故莫敢超等逾官、渔利苏功以取顺其君。圣王之治民也,进则使无由得其所利,退则使无由避其所害,必使反乎安其位,乐其群,务其职,荣其名而后止矣。故逾其官而离其群者,必使有害;不能其事而失其职者,必使有耻。是故圣王之教民也,以仁错之,以耻使之,修其能,致其所成而止。故曰:绝而定,静而治,安而尊,举错而不变者,圣王之道也。
圣王自身,在治理世道的时候,德行必定有正确的标准,道义必定有明确的准则。所以士人不敢用诡诈风俗、异于礼制来在国内自我表现,不敢布施恩惠、放松行为、修治上下交往来和顺亲近民众,所以不敢超越等级、逾越官职、渔取利益、求取功劳来讨好君主。圣王治理民众,使他们进取时无法得到利益,退守时无法逃避祸害,一定要使他们回到安于其位、乐于其群、从事其职、珍惜其名而后才停止。所以超越官职而离开群体的人,必定使他受到损害;不能胜任其事而失掉其职的人,必定使他蒙受耻辱。因此圣王教导民众,用仁德安置他们,用羞耻驱使他们,修养他们的能力,达到他们的成就而后停止。所以说:决断而稳定,宁静而治理,安定而尊贵,举措而不改变,这就是圣王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