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月之朝,乡长复事。〈乡长,乡大夫也。复,白也。《周礼》,正月之吉,乡大夫受法于司徒,退班于乡吏,以考其行也。〉君亲问焉,曰:「于子之乡,有居处〈案:《述闻》卷二〇:「『居处』下脱『为义』二字。下文『于子之属有居处为义好学』云,并与此同,则此文亦当有『为义』二字。《管子•小匡》、《篇正》作:『于子之乡有居处为义好学』。」〉好学、慈孝于父母、聪慧质仁、〈慧,解瞭也。质,性也。〉发闻于乡里者,有则以告。有而不以告,谓之蔽明,其罪五。」有司已于事而竣。〈竣,退伏也。〉

正月初一的早晨,乡长向国君汇报政事。国君亲自询问他们说:“在你的乡里,有没有平时为人仁义、爱好学习、对父母孝顺慈爱、聪慧明理、天性仁厚、在乡里闻名的人?如果有,就报告上来。如果有这样的人而不报告,叫做埋没贤明,要判五等罪。”主管官员办完事后就退下。

桓公又问焉,曰:「于子之乡,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,〈胫本曰股。肱,臂也。大勇为拳,《诗》云:「无拳无勇。」〉有则以告。有而不以告,谓之蔽贤,其罪五。」有司已于事而竣。

桓公又问他们说:“在你的乡里,有勇力过人、四肢强健、才能出众的人吗?如果有,就报告上来。如果有这样的人而不报告,叫做埋没贤才,要判五等罪。”主管官员办完事后就退下。

桓公又问焉,曰:「于子之乡,有不慈孝于父母、不长悌于乡里、骄躁淫暴、不用上令者,〈上,君长也。〉有则以告。有而不以告,谓之下比,〈比,阿党也。〉其罪五。」有司已于事而竣。是故乡长退而修德进贤,桓公亲见之,遂使役官。〈役,为也。〉

桓公又问他们说:“在你的乡里,有对父母不慈爱孝顺、在乡里不尊敬长辈、骄横急躁、放纵暴虐、不服从上级命令的人吗?如果有,就报告上来。如果有这样的人而不报告,叫做包庇同党,要判五等罪。”主管官员办完事后就退下。因此乡长回去后修养德行、举荐贤才,桓公亲自接见他们,并让他们担任官职。

桓公令官长期而书伐,〈官长,长官也。期,期年也。伐,功也。书其所掌在官有功者。〉以告且选,选其官之贤者而复用〈案:《述闻》卷二〇:「『用』字盖涉上文『择其善者而业用之』而衍,《管子•小匡》、《篇正》作:『选官之贤者而复之』,无『用』字。」〉之,〈复,白也。〉曰:「有人居我官,有功休德,〈休,美也。〉惟慎端悫以待时,使民以劝,绥谤言,〈待时,动不违时也。绥,止也。〉足以补官之不善政。」〈谓前有阙者也。〉

桓公命令长官一年后记录功绩,报告并选拔人才,选拔官员中的贤能者再向上汇报,说:“有人担任我的官职,有功劳和美德,谨慎端正诚实以等待时机,役使百姓而能劝勉,制止诽谤言论,足以弥补官府中不善的政事。”

桓公召而与之语,訾相其质,〈訾,量也。相,视也。〉足以比成事,〈比,辅也。足以辅其官,成其事。〉诚可立而授之。〈言可立以为大官,而授之事也。〉设之以国家之患而不疚,〈患,难也。疚,病也。豫设以国家之患难问之,不病不能也。 案:「不能」,公序本作「不罢」。〉退问之其乡,以观其所能而无大厉,〈问其乡,本其行能也。厉,恶也。〉升以为上卿之赞。〈赞,佐也。〉谓之三选。〈三选,乡长所进,官长所选,公所訾相。〉

桓公召见他们并与之交谈,估量观察他们的资质,足以辅佐完成政事,确实可以提拔并授予官职。用国家的患难来考问他们而他们不感到为难,退下后再到他们乡里询问,观察他们的才能而没有大的过失,就提升他们为上卿的辅佐。这叫做三选。

国子、高子退而修乡,乡退而修连,连退而修里,里退而修轨,轨退而修伍,伍退而修家。是故匹夫有善,可得而举也;匹夫有不善,可得而诛也。政既成,乡不越长,〈乡里以齿,长幼不相逾也。〉朝不越爵,〈贤、不肖之爵不相越也。〉罢士无伍,〈罢,病也。无行曰病。无伍,无与为伍也。《周礼》:「大司寇以圜土聚教罢民。」〉罢女无家。〈夫称家也。〉夫是,故民皆勉为善。与其为善于乡也,不如为善于里;与其为善于里也,不如为善于家。〈本其事行也。〉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,皆有终岁之计;莫敢以终岁之议,皆有终身之功。

国子、高子回去后整顿乡,乡整顿后整顿连,连整顿后整顿里,里整顿后整顿轨,轨整顿后整顿伍,伍整顿后整顿家。因此普通人有善行,就能够被举荐;普通人有恶行,就能够被惩处。政事已经完成,乡里不超越年龄次序,朝廷不超越爵位等级,无行的男子没有同伴,无行的女子没有夫家。因此百姓都努力行善。与其在乡里行善,不如在里中行善;与其在里中行善,不如在家中行善。所以士人不敢贪图一时的便利,都有全年的打算;不敢只考虑一年的计议,都有终身的功业。

桓公曰:「伍鄙若何?」〈管子上言:「参其国而伍其鄙」,内政既备,故复问伍鄙之事。〉管子对曰:「相地而衰征,则民不移;〈相,视也。衰,差也。视土地之美恶及所生出,以差征赋之轻重也。移,徙也。〉政不旅旧,则民不偷;〈旧,君之故旧也。偷,苟且也。不以故人为师旅,则民之相与不苟且也。孔子曰:「故旧不遗,则民不偷。」〉山泽各致其时,则民不苟;〈时,谓衡虞之官禁令各顺其时,则民之心不苟得也。〉陆、阜、陵、墐、井、田、畴均,则民不憾;〈高平曰陆,大陆曰阜,大阜曰陵。墐,沟上之道也。九夫为井,井闲有沟。谷地曰田,麻地曰畴。均,平也。憾,恨也。〉无夺民时,则百姓富;牺牲不略,则牛羊遂。」〈略,夺也。遂,长也。〉

桓公问:“郊野的政事怎么办?”管子回答说:“察看土地的好坏而按等差征税,百姓就不会迁移;政事不任用旧臣,百姓就不会苟且;山林湖泽各自按时令开放,百姓就不会贪求;陆地、大阜、丘陵、沟上道路、井田、田地、麻田都平均,百姓就不会怨恨;不侵占农时,百姓就会富裕;祭祀的牲畜不掠夺,牛羊就会繁盛。”

桓公曰:「定民之居若何?」管子对曰:「制鄙。三十家为邑,邑有司;〈制野鄙之政也。此以下与郊内之制异也。〉十邑为卒,卒有卒帅;十卒为乡,乡有乡帅;三乡为县,县有县帅;十县为属,属有大夫。五属,故立五大夫,各使治一属焉;〈五属,四十五万家也。〉立五正,〈正,长也。〉各使听一属焉。是故正之政听属,〈正,五正也。听大夫之治也。〉牧政听县,〈牧,五属大夫也。听县帅之治也。〉下政听乡。」〈下政,县帅也。听乡帅之治也。〉

桓公问:“安定百姓的居处怎么办?”管子回答说:“制定郊野的制度。三十家为一邑,邑有主管官员;十邑为一卒,卒有卒帅;十卒为一乡,乡有乡帅;三乡为一县,县有县帅;十县为一属,属有大夫。共有五属,所以设立五位大夫,各自治理一属;设立五位正长,各自管理一属的政事。因此正长的政事听命于属,大夫的政事听命于县,县帅的政事听命于乡。”

桓公曰:「各保治尔所,无或淫怠而不听治者!」。

桓公说:“各自保守治理你们的辖区,不要有人放纵懈怠而不听命治理!”

← 第 71 篇 · 目录 · 第 73 篇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