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之爱人也,薄于圣人之爱人也;其利人也,厚于圣人之利人也。大人之爱小人也,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;其利小人也,厚于小人之利大人也。

上天对人的爱,比圣人爱人的程度要浅;但上天给人带来的利益,却比圣人给人带来的利益要深厚。在上位的人爱在下位的人,比在下位的人爱在上位的人要浅;但前者给后者带来的利益,却比后者给前者带来的利益要深厚。

以臧为其亲也而爱之,非爱其亲也;以臧为其亲也而利之,非利其亲也。以乐为利其子,而为其子欲之,爱其子也;以乐为利其子,而为其子求之,非利其子也。

因为臧(指仆人)是自己的亲人而爱他,这并非真正爱自己的亲人;因为臧是自己的亲人而给他利益,这并非真正给亲人利益。因为音乐对孩子有利,而为了孩子想要得到它,这是爱孩子;因为音乐对孩子有利,而为了孩子去追求它,这并非真正对孩子有利。

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,之谓权。权非为是也,亦非为非也。权正也。

在亲身经历的事情中权衡轻重,这叫做“权”。权衡不是为了肯定对的,也不是为了否定错的。权衡是为了求得正确。

断指以存腕,利之中取大,害之中取小也。害之中取小,子非取害也,取利也。其所取者,人之所执也。遇盗人,而断指以免身,利也;其遇盗人,害也。

砍断手指来保存手腕,这是在利益中选取大的,在祸害中选取小的。在祸害中选取小的,这并不是选取祸害,而是选取利益。他所选取的,是人们所坚持的。遇到强盗,砍断手指来保全自身,这是有利的;但遇到强盗这件事本身,是祸害。

断指与断腕,利于天下相若,无择也。死生利若,一无择也。

砍断手指和砍断手腕,如果对天下的利益相同,就没有选择。死和生如果利益相同,也完全没有选择。

杀一人以存天下,非杀一人以利天下也。杀己以存天下,是杀己以利天下。

杀一个人来保存天下,这不是杀一个人来使天下得利。杀自己来保存天下,这才是杀自己来使天下得利。

于事为之中而权轻重,之谓求。求为之非也。害之中取小,求为义,非为义也。为暴人语天之为是也?而性为暴人,歌天之为非也。诸陈执既有所为,而我为之,陈执执之所为,因吾所为也。若陈执未有所为,而我为之陈执,陈执因吾所为也。暴人为我,为天之以人,非为是也。而性犹在,不可正而正之。

在行事之中权衡轻重,这叫做“求”。求取行为的是非。在祸害中选取小的,是求取合乎义,但这并非就是义。对暴虐的人说“天这样做是对的”吗?而本性是暴虐的人,歌颂“天这样做”就是不对的。各种陈旧的学说已经有所作为,而我再去实行它,这些学说所主张的做法,就依赖于我的行为。如果这些学说还没有被实行,而我把它作为陈旧的学说来推行,那么这些学说就依赖于我的行为。暴虐的人为自己着想,认为天是根据人来行事的,这并非正确。而他的本性仍然存在,不能纠正却强行去纠正。

利之中取大,非不得已也;害之中取小,不得已也。所未有而取焉,是利之中取大也;于所既有而弃焉,是害之中取小也。

在利益中选取大的,不是迫不得已;在祸害中选取小的,是迫不得已。对于还没有的东西去获取,这是在利益中选取大的;对于已经拥有的东西而舍弃,这是在祸害中选取小的。

义可厚,厚之;义可薄,薄之,之谓伦列。德行、君上、老长、亲戚,此皆所厚也。为长厚,不为幼薄。亲厚,厚;亲薄,薄。亲至薄,不至义。厚亲不称行,而类行。

按照义理应该厚待的,就厚待他;按照义理应该薄待的,就薄待他,这叫做“伦列”(合理的等差)。有德行的人、君主、长辈、亲属,这些都是应该厚待的。因为对方年长就厚待,不因为对方年幼就薄待。关系亲近就厚待,关系疏远就薄待。关系极其疏远,也不至于违背义理。厚待亲人不是根据他的行为,而是根据亲属关系的类别。

为天下厚,非为也;为天下厚爱,乃为之爱人也。厚之为加于天下,而厚不加于天下。若恶盗之为加于天下,而恶盗不加于天下。

为了天下而厚待禹,不是为了禹本人;为了天下而深切地爱禹,是因为禹爱护他人。厚待禹的行为施加于天下,但厚待禹本身并不施加于天下。就像憎恶盗贼的行为施加于天下,但憎恶盗贼本身并不施加于天下。

爱人不外己,己在所爱之中。己在所爱,爱加于己。伦列之爱己,爱人也。

爱别人并不排除自己,自己也在所爱的范围之中。自己在所爱之中,爱也就施加于自己。按照伦列的原则爱自己,这也是爱他人。

圣人恶疾病,不恶危难。正体不动。

圣人厌恶疾病,但不厌恶危难。端正身体,不为外物所动摇。

欲人之利也,非恶人之爱也。

想要给他人带来利益,并非厌恶他人的爱。

圣人不为其室臧之,故在于臧。

圣人不是为了自己的家室而收藏财物,所以他的用心在于收藏(为公)。

圣人不得为子之事。圣人之法,死亡亲,为天下也。厚亲,分也;以死亡之,体渴兴利。

圣人不能完全做到作为儿子应尽的事。圣人的法则是,将亲人的死亡置之度外,是为了天下。厚待亲人,是本分;但为了天下而将亲人之死置之度外,这是身体力行地去兴利。

有厚薄而毋伦列之兴利,为己。

如果厚待和薄待没有按照伦列的原则,只是为了兴利,那就是为了自己。

语经,语经也非白马焉执驹焉说求之舞说非也渔大之舞大非也。

“语经”所说的“语经”,并非指“白马是马”之类的说法,也不是指“执驹”之类的说法。寻求舞弄之说是不对的,夸大其词也是不对的。

三物必具,然后足以生。

三种要素(指故、理、类)必须具备,然后才能产生(正确的言辞)。

臧之爱己,非为爱己之人也。厚人不外己,爱无厚薄。

臧爱自己,并非因为他是爱自己的人。厚待他人并不排除自己,爱没有厚薄之分。

举己,非贤也。

抬高自己,不是贤德的表现。

义,利;不义,害。

义就是利,不义就是害。

志、功为辩。

动机和效果要加以分辨。

有有于秦马,有有于马也,智来者之马也。

有人拥有秦国的马,有人拥有马,这是知道来的那匹马是什么。

凡学爱人,爱众众世,与爱寡世相若,兼爱之有相若,爱尚世与爱后世,一若今之世。

凡是学习爱人,爱人口众多的世代,与爱人口稀少的世代相同,兼爱也是如此。爱前世与爱后世,完全像爱今世一样。

天下之利驩。

天下人的利益是令人欢欣的。

圣人有爱而无利,伣日之言也,乃客之言也。天下无人,子墨子之言也。

圣人只有爱而没有利,这是“伣日”的说法,是客人的言论。天下如果没有(懂得兼爱的)人,这就是墨子先生的话了。

不得已而欲之,非欲之也。非杀臧也,专杀盗,非杀盗也。

迫不得已而想要它,并非真的想要它。不是杀臧(指无辜者),专门杀盗贼,并非就是杀盗贼(如果杀错了人)。

小圜之圜,与大圜之圜同。不至尺之不至也,与不至千里之不至,其不至同。异者,远近之谓也。是璜也,是玉也。

小圆的圆,与大圆的圆相同。没有达到一尺的“没有达到”,与没有达到千里的“没有达到”,它们的“没有达到”是相同的。不同的,只是远近的说法。这是半壁形的玉,这也是玉。

意楹,非意木也,意是楹之木也。意指之人也,非意人也。意获也,乃意禽也。志、功不可以相从也。

想到柱子,不是想到木头,而是想到构成这根柱子的木头。想到某个具体的人,不是想到一般的人。想到“获”(奴婢名),乃是想到禽兽(因为“获”是捕猎所得)。动机和效果不能互相等同。

利人也,为其人也。利富人,非为其人也。有为也,以富人富人也。

给人利益,是为了那个人。给富人利益,并非是为了那个人(本身)。有所作为,是为了使富人更富。

治人,有为鬼焉。

治理人民,有时是为了鬼神。

为赏誉利一人,非为赏誉利人也。亓不至,无贵于人。

为了奖赏赞誉而有利于一个人,并非是为了奖赏赞誉而有利于众人。如果达不到(有利于众人),那就没有什么比这更可贵的了。

智亲之一利,未为孝也。亓不至,于智不为己之利于亲也。

知道对亲人有一利,这不算孝。如果达不到(孝的标准),在于知道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有利于亲人。

智是之世之有盗也,尽爱是世。智是室之有盗也,不尽是室也。智其一人之盗也,不尽是二人。虽其一人之盗,苟不智其所在,尽恶其朋也?

知道这个世界有盗贼,仍然要爱整个世界。知道这个屋子有盗贼,不能不爱整个屋子。知道其中一人是盗贼,不能不爱另外两人。即使其中一人是盗贼,如果不知道他在哪里,难道要憎恶他所有的朋友吗?

诸圣人所先,为人。

诸位圣人最先考虑的事情,是为他人。

名,实名。实不必名。苟是石也白,败是石也,尽与白同。是石也唯大,不与大同。是有便谓焉也。以形貌命者,必智是之某也,焉智某也。不可以形貌命者,唯不智是之某也,智某可也。诸以居运命者,苟入于其中者,皆是也;去之,因非也。诸以居运命者,若乡里齐荆者,皆是。诸以形貌命者,若山丘室庙者,皆是也。

名称,是反映实物的名称。实物不一定有名称。如果这块石头是白的,打碎这块石头,每一块都与白色相同。这块石头很大,但打碎后每一块并不都与“大”相同。这是因为有方便的说法。根据形状外貌来命名的,必须知道它是某个东西,才能知道那个东西。不能根据形状外貌来命名的,即使不知道它是某个东西,知道那个名称也可以。凡是根据居住或运行来命名的,如果进入其中,就都是那个名称;离开它,就不是了。凡是根据居住或运行来命名的,比如乡里、齐国、楚国等,都是这样。凡是根据形状外貌来命名的,比如山丘、房屋、庙宇等,都是这样。

智与意异。重同,具同,连同,同类之同,同名之同,丘同,鲋同,是之同,然之同,同根之同。有非之异,有不然之异。有其异也,为其同也,为其同也异。

知识和意想不同。有重复的相同,有集合的相同,有连接的相同,有同类的相同,有同名的相同,有同区域的相同,有附属的相同,有“是”的相同,有“然”的相同,有同根的相同。有“非”的差异,有“不然”的差异。有差异,是因为有相同,也因为相同之中有差异。

一曰乃是而然,二曰乃是而不然,三曰迁,四曰强。

第一叫做“是而然”(肯定前提得出肯定结论),第二叫做“是而不然”(肯定前提得出否定结论),第三叫做“迁”(转移),第四叫做“强”(勉强)。

子:深其深,浅其浅,益其益,尊其尊。

墨子说:深的就深入它,浅的就浅显它,增加该增加的,减损该减损的。

次察由,比因,至优指。

其次要考察缘由,比较根据,达到最好的指归。

复次察声端名,因请复。

再其次要考察声音和名称的端绪,根据实际情况来反复推求。

正欲恶者,人右以其请得焉。诸所遭执而欲恶生者,人不必以其请得焉。圣人之拊𣿦也。

端正喜好和厌恶的人,人们大多能根据实际情况来获得(正确的认识)。那些遭遇困境而产生好恶的人,人们不一定能根据实际情况来获得(正确的认识)。圣人对此是抚慰和哀怜的。

仁而无利爱,利爱生于虑。昔者之虑也,非今日之虑也;昔者之爱人也,非今之爱人也。爱获之爱人也,生于虑获之利,非虑臧之利也。而爱臧之爱人也,乃爱获之爱人也。

仁爱而不计较利益,利益和爱产生于思虑。过去的思虑,不是今天的思虑;过去对人的爱,不是今天对人的爱。爱“获”(奴婢名)这种爱人行为,产生于思虑“获”的利益,而不是思虑“臧”(另一奴婢名)的利益。而爱“臧”这种爱人行为,与爱“获”这种爱人行为是相同的。

去其爱而天下利,弗能去也?

如果去除对某人的爱而能使天下得利,难道就不能去除吗?

昔之知墙,非今日之知墙也。

过去知道的“墙”,不是今天知道的“墙”。

贵为天子,其利人不厚于匹夫,非加也。

即使尊贵如天子,他给人带来的利益也不比普通百姓更丰厚,并没有增加。

二子事亲,或遇孰,或遇凶,其亲也相若,非彼其行益也,外埶无能厚吾利者。

两个儿子侍奉父母,一个遇到丰年,一个遇到灾年,他们对父母的亲情是相同的,并不是他们的行为有什么增加,而是外在的形势无法增加我给父母的利益。

藉臧也死,而天下害,吾持养臧也万倍,吾爱臧也不加厚。

假如臧死了,而天下受害,我供养臧万倍,但我对臧的爱并没有增加。

长人之异短人之同,其貌同者也,故同。指之人也,与首之人也异。人之体非一貌者也,故异。将劒与挺劒异,劒以形貌命者也,其形不一,故异。杨木之木,与桃木之木也同。诸非以举量数命者,败之,尽是也。故一人指,非一人也;是一人之指,乃是一人也。方之一面,非方也;方木之面,方木也。人之鬼,非人也;兄之鬼,兄也。

高个子的“人”与矮个子的“人”相同,因为他们的外貌(作为人的特征)相同,所以相同。手指和头不同,因为人的身体不是只有一种外貌,所以不同。持剑和举剑不同,剑是根据形状外貌命名的,它的形状不同,所以不同。杨树的“木”与桃树的“木”相同。凡不是用数量来命名的,打碎它,都还是那个名称。所以“一个人的手指”不等于“一个人”;但“这个人的手指”就代表这个人。方的一个面,不是方;但方木的一个面,就是方木。人的鬼魂,不是人;但兄长的鬼魂,就是兄长。

夫辞以故生,以理长,以类行者也。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,妄也。今人非道无所行,唯有强股肱,而不明于道,其困也,可立而待也。夫辞以类行者也,立辞而不明于其类,则必困矣。

言辞凭借原因而产生,凭借道理而发展,凭借类别而推行。确立一个言辞而不明白它产生的原因,就是虚妄。现在的人不遵循道路就无法行走,即使有强壮的四肢,如果不明白道路,他的困境很快就会到来。言辞是凭借类别来推行的,确立一个言辞而不明白它的类别,就一定会陷入困境。

故浸淫之辞,其类在于鼓栗。

所以那些逐渐渗透的言辞,它的类别在于使人恐惧战栗。

圣人也,为天下也,其类在于追迷。

圣人,是为了天下,他的类别在于追回迷途的人。

或寿或卒,其利天下也相若,其类在誉石。

有人长寿,有人短命,他们有利于天下是相同的,其类别在于像磨刀石(比喻长久有益)。

一日而百万生,爱不加厚,其类在恶害。

一天之内有百万生命诞生,爱并不因此增加,其类别在于厌恶祸害。

爱二世有厚薄,而爱二世相若,其类在蛇文。

爱前世和后世有厚薄之分,但爱这两世是相同的,其类别在于蛇的纹理(比喻表面不同而本质相同)。

爱之相若,择而杀其一人,其类在阬下之鼠。

爱他们相同,但选择杀掉其中一人,其类别在于坑下的老鼠(比喻为了整体利益而牺牲个别)。

小仁与大仁,行厚相若,其类在申凡。

小仁爱与大仁爱,行为的厚薄相同,其类别在于反复申说(比喻本质一致)。

兴利除害也,其类在漏雍。

兴利除害,其类别在于堵塞漏洞(比喻防患于未然)。

厚亲不称行,而类行,其类在江上井。

厚待亲人不根据行为,而根据亲属类别,其类别在于江边的井(比喻虽近但取用有度)。

不为己之可学也,其类在猎走。

不为自己是可以学习的,其类别在于追逐猎物(比喻专心致志)。

爱人非为誉也,其类在逆旅。

爱人不是为了名誉,其类别在于旅店(比喻接待他人而不求回报)。

爱人之亲,若爱其亲,其类在官苟。

爱别人的亲人,如同爱自己的亲人,其类别在于官府中的苟且(比喻一视同仁)。

兼爱相若,一爱相若,其类在死也。

兼爱相同,专爱也相同,其类别在于死亡(比喻最终归宿一致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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