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百八十二.人事部一百二十三
卷四百八十二.人事部第一百二十三
仇仇下
仇敌(下)
《太公六韬》云:武王伐殷,乘舟济河,兵车出坏船于河中。太公曰:「太子为父报仇,今死无生,所过津梁皆悉烧之。
《太公六韬》说:周武王讨伐殷商,乘船渡河,兵车从船上出来时在河中毁坏了船只。太公说:“太子为父亲报仇,如今只有死路没有生路,所经过的渡口桥梁全部烧掉。”
《列子》曰:魏黑卯以昵嫌杀丘邴章,其子来丹谋复仇。丹气甚猛,形甚露,计粒而食之,顺风而趋。虽怒,不能称兵。耻假力于人,誓手剑以屠黑卯。黑卯悍志绝众,力抗百夫。筋骨皮肉非人类也。延颈承刃,披胸受矢,锷摧屈,而体无痕。负财力,视来丹犹雏鷇也。来丹之友申抱曰:「子怨黑卯至矣。黑卯之易子过矣,将奚谋焉?」丹垂涕曰:「愿为我谋。」申抱曰:「吾闻卫孔周其祖得殷帝之宝剑,童子服之,却三军之众,奚不请焉?」〈以下具「剑」部。〉
《列子》说:魏国黑卯因私怨杀了丘邴章,丘邴章的儿子来丹谋划报仇。来丹气势很猛,但身体非常瘦弱,按粒数吃饭,顺着风才能快走。虽然愤怒,却拿不动兵器。他耻于借助别人的力量,发誓要亲手用剑杀死黑卯。黑卯凶悍的意志超过常人,力量能抵挡一百个人。他的筋骨皮肉不像凡人。伸长脖子承受刀刃,敞开胸膛接受箭矢,刀剑的锋刃都被摧折弯曲,而身体没有伤痕。他依仗财力和勇力,看来丹就像雏鸟一样。来丹的朋友申抱说:“你对黑卯的怨恨到了极点。黑卯轻视你也太过分了,你打算怎么办?”来丹流着泪说:“希望替我出个主意。”申抱说:“我听说卫国的孔周,他的祖先得到殷帝的宝剑,小孩子佩带它,就能击退三军之众,为什么不去请求呢?”(以下内容在“剑”部。)
《淮南子》曰:鲁人有为其父报仇于齐者,刳其腹而见其心,坐而拭冠,起而更衣,徐出门,上车而步,颜色不变。其御欲驱,抚而止之曰:「为父报仇以出死,非为生也。今事已成矣,有何去之?」追者曰:「此有节行之士,不可杀也。」解围而去之。
《淮南子》说:鲁国有个人在齐国为父亲报仇,剖开仇人的肚子露出心脏,然后坐下擦帽子,站起来换衣服,慢慢走出门,上车后缓步而行,脸色不变。他的车夫想快跑,他安抚并制止说:“为父亲报仇是出于必死的决心,不是为了活着。现在事情已经完成了,有什么可逃避的?”追赶的人说:“这是有节操品行的人,不能杀。”于是撤去包围离开了。
《琴操》曰:樗里牧恭为父报怨,而亡林岳之下。有马夜降,围其室而鸣。于是觉而闻走马声,以为吏追之,乃奔而亡。明视,天马迹也。乃曰:「吾以义杀人,而天马来降,以惊动吾处不安以告吾耶?」乃感惧入沂泽之中,作《走马引》。后果仇家候之不得也。
《琴操》说:樗里牧恭为父亲报仇,逃到山林之下。有一匹马在夜里降临,围绕他的屋子嘶鸣。他醒来听到马奔跑的声音,以为是官吏来追捕,就奔逃而去。天亮一看,是天马的足迹。于是说:“我因义杀人,而天马降临,是来惊动我让我不安,以此告诉我吗?”于是感到恐惧,进入沂泽之中,创作了《走马引》。后来仇家果然守候他却找不到他。
又曰:聂政父为韩王治剑,过期不成,王杀之。时政未生,及壮,问母知之。乃入山,遇仙人,学鼓琴,漆身吞炭。七年琴成,入韩,逢妻从买栉,对而笑,妻泣曰:「君似政齿。」政曰:「天下人齿尽相似耳。」乃入山援石击落其齿。以刀内琴中,刺韩王。
又说:聂政的父亲为韩王铸剑,过了期限没有完成,韩王杀了他。当时聂政还未出生,等到长大,问母亲才知道这件事。于是进山,遇到仙人,学习弹琴,用漆涂身,吞炭变声。七年后琴艺学成,进入韩国,遇到妻子跟从买梳子,对着她笑,妻子哭着说:“你的牙齿像聂政。”聂政说:“天下人的牙齿都相似罢了。”于是进山用石头击落自己的牙齿。把刀藏在琴中,刺杀了韩王。
《国语》曰:吴败越于会稽,勾践说国人曰:「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,与大国报仇,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,此则寡人之罪也。亲为夫差前马而归,乃致其众而誓之:「寡人闻古之贤君,不患其众之不足也,而患其志行之少耻。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人,〈水犀如牛,其甲有朱,凿以为甲士。〉不患其志行之少耻而患其众之不足也。」
《国语》说:吴国在会稽打败越国,勾践对国人说:“我不知道自己力量不足,与大国结仇,导致百姓的尸骨暴露在原野上,这是我的罪过。”他亲自为夫差当马前卒回国后,召集众人发誓说:“我听说古代的贤君,不担心民众不足,而担心他们的志向行为缺乏羞耻心。如今夫差穿着水犀皮铠甲的士兵有十万三千人,(水犀像牛,它的皮甲有朱色,凿穿制成铠甲给士兵穿。)他不担心他们的志向行为缺乏羞耻心,却担心民众不足。”
《韩诗外传》曰:魏文侯问解狐曰:「寡人将定西河之守,谁可用?」对曰:「荆伯柳贤人,殆可。」文侯曰:「是非子之仇也?」对曰:「君问可,非问仇也。」于是将以伯柳为西河守,伯柳见解狐而谢之。解狐曰:「言子者,公也;怨子者,私也。」
《韩诗外传》说:魏文侯问解狐:“我要确定西河的守将,谁可以任用?”解狐回答说:“荆伯柳是贤人,大概可以。”文侯说:“这不是你的仇人吗?”解狐说:“您问的是谁可以任用,不是问谁是我的仇人。”于是准备让伯柳担任西河守将,伯柳见到解狐向他道谢。解狐说:“推荐你,是公事;怨恨你,是私事。”
虞薄《江表传》曰:孙策杀许贡,贡客为贡报仇,射策中颊。
虞薄的《江表传》说:孙策杀了许贡,许贡的门客为许贡报仇,射中孙策的脸颊。
陆胤《广州先贤传》曰:尹牙,字猛德。太守南阳宠下车,牙以德进�任喉舌。宠虽当国厚禄,而怀愧戚,见于颜色。牙常用怪焉,曰:「伏见明府四节悲叹,有惨瘁之思,何也?」宠谓牙曰:「父为豪周张所害,重仇未报,幷与戴天,非孝子;虽官尊禄重,而麈耻未判,是以长愧而无止也。」闻好马牙与校圉交通,遂充驺马之职。乃先醉张近侍,以夜解纵诸马,令之乱骇,知张必将惊起,伏侧阶下。张果出,问其故,牙因手刃张首而还。
陆胤的《广州先贤传》说:尹牙,字猛德。太守南阳宠到任,尹牙因品德被提拔担任重要职务。宠虽然享有国家的厚禄,却心怀愧疚悲伤,表现在脸色上。尹牙常常感到奇怪,说:“我见您一年四季悲叹,有憔悴忧伤的思绪,为什么呢?”宠对尹牙说:“父亲被豪强周张杀害,深仇未报,与他同处天下,不是孝子;虽然官位尊贵俸禄丰厚,但耻辱未雪,因此长期惭愧不止。”尹牙听说好马,与马官交往,于是担任了驾马之职。他先灌醉周张的近侍,在夜里解开缰绳放走马匹,让马群惊乱,知道周张一定会惊起,就埋伏在台阶下。周张果然出来询问原因,尹牙趁机亲手砍下周张的头颅返回。
《孝子传》曰:魏汤少失其母,独与父居色养,蒸蒸尽于孝道。父有所服刀戟,市南少年欲得之,汤曰:「此老父所爱,不敢相许。」于是少年殴挝汤父,汤叩头拜谢之不止。行路书生牵止之,仅而得免。后父寿终,汤乃杀少年,断其头以谢父墓焉。
《孝子传》说:魏汤小时候失去母亲,独自与父亲居住,以和悦的脸色奉养父亲,孝心深厚尽孝道。父亲有一把珍爱的刀戟,市南的一个少年想要得到它,魏汤说:“这是老父亲心爱之物,不敢答应。”于是少年殴打魏汤的父亲,魏汤不停地叩头谢罪。一个路过的书生拉住制止了少年,才得以幸免。后来父亲寿终正寝,魏汤就杀了那个少年,砍下他的头到父亲墓前祭奠。
师觉授《孝子传》曰:仲子崔者,仲由之子也。初,子路仕卫,赴蒯聩之乱。卫人狐黡,时守门,杀子路。子崔既长,告孔子,欲报父仇。夫子曰:「行矣。」子崔即行。黡知之,于城西决战。其日,黡持蒲弓木戟与子崔战而死。
师觉授的《孝子传》说:仲子崔,是仲由的儿子。当初,子路在卫国做官,参与蒯聩的叛乱。卫国人狐黡当时守门,杀了子路。子崔长大后,告诉孔子,想报父仇。孔子说:“去吧。”子崔就出发了。狐黡知道了这件事,在城西决战。那天,狐黡拿着蒲草做的弓和木制的戟与子崔交战,战败而死。
皇甫谧《列女后传》曰:卫义姬者,其夫有先人之仇。仇家来报,婿避之。仇家得义姬,问婿所在,乃积薪燎之,遂不言而烧死。
皇甫谧的《列女后传》说:卫义姬,她的丈夫有先人的仇敌。仇家来报复,丈夫躲避了。仇家抓住了义姬,问她丈夫在哪里,就堆起柴火烧她,她始终不说话而被烧死。
又曰:郃阳友娣者,郃阳邑任延寿之妻也,字季儿,有三子。季儿兄弟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之事,延寿与其友阴杀季宗,儿曰:「杀夫不义,事兄之仇亦不义,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?」遂以绳自缢死。冯翊王让闻之,大其义,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也。
又说:郃阳友娣,是郃阳邑任延寿的妻子,字季儿,有三个儿子。季儿的兄弟季宗与延寿争论安葬父亲的事,延寿和他的朋友暗中杀了季宗。季儿说:“杀丈夫不义,侍奉兄长的仇人也不义,我有什么脸面活在天地之间呢?”于是用绳子自缢而死。冯翊王让听说了这件事,认为她很义烈,命令县里免除她三个儿子的徭役并表彰她的坟墓。
又曰:京师节女者,长安大昌里人之妻也。其夫有仇,仇家欲报夫而无道,闻其妻孝义,乃劫其妻父,使要其女为中间。父呼其女而告之计。念不听则杀父不孝,听之则杀夫不义,不孝不义,虽生不可以行于代。欲以身当之,且曰:「诺。夜在楼上新沐头东首卧则是矣。妾请开户。」而夜半仇家果至,断头持去,明视之,乃其妻之头也。仇家痛以其为义,遂释不杀其父。
又说:京师的节女,是长安大昌里人的妻子。她的丈夫有仇人,仇家想报复丈夫却没有办法,听说他的妻子孝顺有义,就劫持了她的父亲,让她父亲要挟女儿做内应。父亲叫来女儿告诉她这个计策。她心想不听就会杀死父亲,这是不孝;听了就会杀死丈夫,这是不义。不孝不义,即使活着也不能在世上立足。她打算自己来承担,就说:“好。夜里在楼上刚洗过头,头朝东躺着就是了。我请求开门。”到了半夜仇家果然来了,砍下头带走,天亮一看,竟是妻子的头。仇家痛心于她的义举,于是释放了她的父亲没有杀他。
《越绝书》曰:伍子胥入吴,居三年,阖闾将为之报仇。子胥曰:「不可。臣闻诸侯不为匹夫兴师。」于是止。其后荆将伐蔡,子胥言之阖闾,即使子胥救蔡而伐荆,十五战,十五胜。荆平王已死,子胥棰笞平王之墓而数之曰:「昔者吾先人无罪而子杀之,今以此报子也。」
《越绝书》说:伍子胥进入吴国,住了三年,阖闾要为他报仇。伍子胥说:“不行。我听说诸侯不为平民兴兵。”于是作罢。后来楚国将要攻打蔡国,伍子胥对阖闾说了这件事,阖闾就派伍子胥救援蔡国并攻打楚国,十五次交战,十五次胜利。楚平王已经死了,伍子胥鞭打平王的坟墓并数落他说:“从前我的先人无罪而你杀了他们,现在用这个来报复你。”
赵晔《吴越春秋》曰:越王念吴欲复怨,非一旦也。冬寒则抱冰,夏热则握火,愁心苦思,悬胆于户,出入尝之,不绝于口。乃中夜抱柱而哭,哭讫,复承之以啸。于是群臣闻之,咸曰:「夫复仇谋敌,非君王之忧,自臣下之急务也。」二十一年兴师灭吴。
赵晔的《吴越春秋》说:越王勾践想着吴国要报复仇恨,不是一天两天了。冬天寒冷就抱着冰,夏天炎热就握着火,愁苦思虑,把苦胆挂在门口,进出时尝它,口中不断。半夜抱着柱子哭泣,哭完,又接着长啸。于是群臣听说了,都说:“复仇对付敌人,不是君王的忧虑,而是臣下的紧急任务。”二十一年后起兵灭了吴国。
檀道鸾《续晋阳春秋》曰:王谈年十许岁,父为邻人窦度所杀。谈阴有复仇之志,年十八,密买市利插刃,阳若以耕耘者。度常乘船出入经一桥下,谈伺度行还于桥上,以插斩之,应手而死。既而归罪有司,太守孔岩义其孝勇,列上宥之。
檀道鸾《续晋阳春秋》记载:王谈大约十岁时,父亲被邻居窦度杀害。王谈暗中怀有复仇的志向,到十八岁时,秘密买来锋利的插刃,假装是耕田的农夫。窦度经常乘船经过一座桥下,王谈趁窦度回家时在桥上用插刃砍他,应手而死。事后王谈向官府自首,太守孔岩认为他的孝心和勇气值得嘉许,上报朝廷赦免了他。
《搜神记》曰:丁兰,河内野王人。年十五丧母,乃刻木作母事之,供养如生。邻人有所借木母,颜和则与,不和不与。后邻人忿兰,盗斫木母,应刀血出。兰乃殡殓报仇。汉宣帝嘉之,拜中大夫。
《搜神记》记载:丁兰是河内野王人。十五岁时母亲去世,于是刻木像当作母亲侍奉,供养如生前。邻居来借木母,如果脸色和善就借,不和善就不借。后来邻居怨恨丁兰,偷偷砍了木母,刀砍处竟流出血来。丁兰于是殡殓木母并报仇。汉宣帝嘉奖他,任命他为中大夫。
《幽明录》曰:项县民姚牛年十余,为乡人所杀。牛常卖衣物市刀戟,图欲报仇,后在县署前手刃之于众中。吏捕得,官长深矜孝节,为推迁其事,会赦得免。后令出猎,逐鹿入草,草有古深阱数处,马将趋之,忽见一公举杖击马,马惊避,不得及鹿。令怒,引弓将射之,曰:「此中有阱,恐君堕耳。」令曰:「汝为何人?」公为跪曰:「民姚牛父也。感君活牛,故来谢恩。」因灭不见。令身感其事,在官数年,多惠于民。
《幽明录》记载:项县百姓姚牛十多岁时,被同乡人杀害。姚牛常卖掉衣物买刀戟,图谋报仇,后来在县衙前当众亲手杀死仇人。官吏逮捕了他,长官深深怜悯他的孝节,为他拖延审理,恰逢大赦得以免罪。后来县令出猎,追鹿进入草丛,草丛中有几处古深阱,马将要踏进去,忽然看见一位老人举杖击马,马惊避,没追上鹿。县令发怒,拉弓要射他,老人说:“这里面有陷阱,怕您掉进去。”县令问:“你是什么人?”老人跪下说:“我是百姓姚牛的父亲。感谢您让牛活命,所以来谢恩。”说完就消失不见了。县令亲身感受此事,在任数年,对百姓多有恩惠。
《会稽典录》曰:魏朗,字少英,上虞人。少为县吏,兄为乡人所杀,朗白日操刀报仇于县中。遂亡命到陈国,从博士郤仲信学《春秋图纬》,又诣太学受五经,京师长者李膺之徒争从之。
《会稽典录》记载:魏朗,字少英,上虞人。年轻时担任县吏,哥哥被同乡人杀害,魏朗白天在县中持刀报仇。之后逃亡到陈国,跟随博士郤仲信学习《春秋图纬》,又到太学学习五经,京城的长者李膺等人争相追随他。
《解系传》曰:张华、裴𬱟之被诛也,赵王伦、孙秀以宿仇收系兄弟,将杀之。梁王彤救之,伦等怒曰:「我见水中蟹,尚欲杀之,况此人兄弟轻我也!」遂幷戮其妻子。
《解系传》记载:张华、裴𬱟被杀时,赵王司马伦、孙秀因旧仇逮捕了解系兄弟,准备杀死他们。梁王司马彤来营救,司马伦等发怒说:“我看见水中的螃蟹,还想杀了它,何况这些人兄弟轻视我!”于是连同他们的妻子儿女一起杀害。
崔鸿《前燕录》曰:吐谷浑子吐延年少有大志,身长七尺八寸,雄姿魁桀羌虏惮之,号曰项羽。性周傥不群,慷慨谓群下曰:「大丈夫生不在中国,当高皇光武之代,与韩、彭、吴、邓幷驱中原,定天下决雌雄,使名垂竹帛。而潜窜穷山,隔闭殊俗,不闻圣教于上宗,不得策名于天府,生与麋鹿同群,死作毡裘之鬼。虽偷观日月,独不愧于心乎!」负其智勇,猜忍,不恤下,为帛城羌酋姜聪所刺杀。长子业,年十岁,常缚草人号曰「姜聪」,哭而射之,大号而泣,不中;瞋目大呼,要中乃止。其母谓之曰:「姜聪诸将已屠脍之矣,汝何如此!」业泣曰:「诚智射草人无益于先公,所以申罔极之心耳。」
崔鸿《前燕录》记载:吐谷浑的儿子吐延年少时有大志,身高七尺八寸,雄姿魁梧,羌人畏惧他,称他为项羽。他性格豪爽不群,慷慨地对部下说:“大丈夫生不在中原,应当在高祖、光武的时代,与韩信、彭越、吴汉、邓禹并驱中原,平定天下决出雌雄,使名字载入史册。却潜逃在穷山僻壤,隔绝于异俗,不能在上宗那里听闻圣教,不能在朝廷中策名,生与麋鹿同群,死作毡裘之鬼。虽然苟且偷生,难道心中无愧吗!”他自恃智勇,猜忌残忍,不体恤部下,被帛城羌酋姜聪刺杀。长子慕容业,年仅十岁,常绑草人称为“姜聪”,哭着射它,大声哭喊,射不中;瞪眼大叫,射中腰部才停止。他母亲对他说:“姜聪的将领们已经把他剁成肉酱了,你为什么这样!”慕容业哭着说:“我确实知道射草人无益于先父,只是用来表达无尽的哀思罢了。”
《陈留志》曰:韩卓父尝为吏所辱,卓执兵伏道,欲候杀之,而长子暴病将死,卓乃叹曰:「道家有言:报仇不欲过。今长子病,岂为是乎?」于是乃投刃援杖,复耻而止。
《陈留志》记载:韩卓的父亲曾被官吏侮辱,韩卓拿着兵器埋伏在路边,想伺机杀死他,但长子突然暴病将死,韩卓于是叹息说:“道家有言:报仇不要过分。现在长子生病,难道是因为这个吗?”于是扔掉刀,拿起棍棒,放弃复仇而停止。
常璩《华阳国志》曰:陈网,字仲卿,少与同群张宗受学南阳,以母丧归。宗为安众至玄所杀,网终丧,往复之,自拘有司。会赦免。
常璩《华阳国志》记载:陈网,字仲卿,年轻时与同乡张宗在南阳一起学习,因母亲去世回家。张宗被安众的至玄杀害,陈网服丧期满后,去报仇,然后自己到官府自首。恰逢大赦被免罪。
应劭《风俗通》曰:汝南陈公思为五官掾,五子祐为兵曹行,会食下亭。子祐曾以县官事,考杀公思叔父斌。斌无子,公思欲为报仇,不能得,卒见子祐。不胜愤怒,便格杀之,还府归死。时太守太傅胡广以为公思追念叔父,仁勇愤发,手刃仇敌,自归司败,便原遣之。
应劭《风俗通》记载:汝南陈公思担任五官掾,五子祐担任兵曹行,一起在下亭会餐。子祐曾因县官事务,拷打杀害了陈公思的叔父陈斌。陈斌没有儿子,陈公思想要报仇,没能成功,最终见到子祐。他抑制不住愤怒,便格杀了他,然后回府自首。当时太守太傅胡广认为陈公思追念叔父,仁勇愤发,亲手杀死仇敌,自己归案,便原谅并释放了他。
梁祚《魏国统》曰:崔周平者,汉太尉烈之孙也。兄曰玄平,为议郎,以忠直称。董卓之乱,烈为卓所害,玄平常思有报复之心,会病卒。
梁祚《魏国统》记载:崔周平是汉朝太尉崔烈的孙子。他的哥哥叫崔玄平,担任议郎,以忠诚正直著称。董卓之乱时,崔烈被董卓杀害,崔玄平常怀有报复之心,恰逢生病去世。
魏文帝《杂诏》曰:丧乱以来,兵革从横,天下之人多相杀害。昔贾复、寇恂私相怨憾,至怀手剑之忿。光武召而和之,卒共同舆而载。
魏文帝《杂诏》说:自丧乱以来,战乱横行,天下之人互相杀害。从前贾复、寇恂私下互相怨恨,甚至怀有持剑相斗的愤怒。光武帝召见他们并调解,最终他们同乘一辆车而行。
崔鸿《后燕录》曰:秦灭燕,慕容桓阻兵辽东,为秦所杀。子凤泣血不言,年十一,告其母曰:「昔张良养士以击秦王,复君之仇也。先王之事,岂可一日忘之!」
崔鸿《后燕录》记载:前秦灭燕时,慕容桓在辽东拥兵抵抗,被前秦杀害。他的儿子慕容凤泣血不语,年仅十一岁,告诉母亲说:“从前张良豢养门客以袭击秦王,为君主报仇。先王的事,怎能一日忘记!”
虞预《会稽典录》曰:朱朗,字恭明。父为道士,淫祠不法,游在诸县,为乌伤长陈κ所杀。朗阴图报怨而未有便,会κ以病亡,朗乃刺杀κ子。事发,亡命奔魏,魏闻其孝勇,擢以为将。
虞预《会稽典录》记载:朱朗,字恭明。父亲是道士,从事淫祠不法之事,游历各县,被乌伤县长陈κ杀害。朱朗暗中图谋报仇但没有机会,恰逢陈κ因病去世,朱朗于是刺杀了陈κ的儿子。事情败露后,逃亡投奔魏国,魏国听说他孝勇,提拔他为将领。
又曰:董黯,字孝治。家贫,采薪供养,母甚肥悦。邻人家富,有子不孝,母甚瘦,不孝子疾黯母肥,尝苦之。黯不报,及母终,负土成坟,竟杀不孝子,置冢前以祭。诣狱自系,会赦免。
又记载:董黯,字孝治。家境贫寒,靠打柴供养母亲,母亲很丰满快乐。邻居家富裕,有个不孝的儿子,母亲很瘦弱,不孝子嫉妒董黯母亲肥胖,常常为难她。董黯不报复,等到母亲去世,他背土筑成坟墓,最终杀了那个不孝子,放在坟前祭奠。然后到监狱自首,恰逢大赦被免罪。
《广德神异录》曰:贾氏女,不知何许人,年十五,父为宗人所害。其弟强仁年幼,贾氏抚育之,及强仁长,乃共杀仇者,自列其罪,高祖嘉之。
《广德神异录》记载:贾氏女,不知是什么地方人,十五岁时,父亲被同宗的人杀害。她的弟弟强仁年幼,贾氏抚养他,等到强仁长大,两人一起杀了仇人,然后自首认罪,高祖嘉奖了他们。
又曰:王君操父,大业中为乡人李君则殴死。贞观初,君则以运代迁革,不惧宪网。又以君操孤微,谓无复仇之志,遂仕州府。操密袖白刃刺杀之,刳其心肝,咀食立尽,诣州自陈。刺史以其擅杀问之,曰:「杀人当死,律有明文,何方自理,以求生路?」君操对曰:「亡父被杀二十余载,闻诸典礼:父仇不可同天。早愿图之,久而未遂,常惧灭亡,不展冤情。今大耻既雪,甘从刑宪。」太宗特原之。
又记载:王君操的父亲,在大业年间被同乡人李君则殴打致死。贞观初年,李君则因时代变迁,不惧法律制裁。又认为王君操孤弱微贱,没有复仇的志向,于是在州府任职。王君操秘密在袖中藏了白刃刺杀他,挖出心肝,咀嚼吃光,然后到州府自首。刺史以擅自杀人之罪审问他,说:“杀人应当处死,法律有明文规定,你有什么理由为自己辩护,以求生路?”王君操回答说:“亡父被杀二十多年,我听典礼上说:父仇不共戴天。我早就想报仇,长久未能实现,常怕自己死去,不能伸冤。如今大耻已雪,甘愿接受刑罚。”太宗特别赦免了他。
又曰:张琇,蒲州解县人。父审素,为州郡督。在边累载,有纠其军中赃罪,敕监察御史杨汪,驰傅就军按之。汪在路,为审素党与所劫,对汪杀告事者,胁汪令审素无罪。俄而州人翻杀审素之党,汪始得还。至益州,奏称审素谋反,因深按审素,构成其罪,斩之,籍没其家。琇与兄�皇以年幼坐,徙岭外,寻各逃归,累年隐匿。汪后累迁殿中侍御史,改名万顷。是年,�皇、琇候万顷于东都城,挺刀杀之。�皇虽年长,其发意及手刃皆琇为之。既杀万顷,系表于斧刃,自言报仇之状。便逃奔就江外,杀万顷同谋构父罪者。行至汜水,为捕者所获。时都城士女皆矜琇等幼稚义烈,能复父仇,多言其合矜恕者。中书令张九龄又欲活之,裴耀卿、李林甫固言国犯不可纵仇。上以为然,因谓九龄等曰:「复仇虽礼法所许,杀人亦格律具存;孝子之情,义不顾命,国家设法焉得容斯杀之成复仇之志!赦之,亏格律之条。然道路喧议,故须告示。」乃下敕曰:「张琇等兄弟同杀推问,拟承律有正条,须合至死。近闻士庶颇有喧词,矜其为父报仇,或言本罪冤滥。但国家设法,事存经久,盖以济人。期于止杀,各申为子之志,谁非徇孝之。夫展转相仇,杀伤何限。咎陶作士,法在必行;曾参杀人,亦不可恕。不能加以刑戮,肆诸市朝,宜付河南府决杀。」�皇、琇既死,士庶咸伤悯之,为作哀诛榜于衢路中。市人敛钱,于死所造义井,幷葬�皇、琇于北邙。又恐万倾家人发之,幷作疑冢数所。其为时人所伤如此。
又说:张琇是蒲州解县人。他的父亲张审素担任州都督,在边境多年。有人举报他在军中有贪污罪行,皇帝下令监察御史杨汪乘驿马到军中查办。杨汪在路上被张审素的同党劫持,他们当着杨汪的面杀了告发者,胁迫杨汪让张审素无罪。不久,州里的人反过来杀了张审素的同党,杨汪才得以返回。到了益州,杨汪上奏说张审素谋反,于是深入查办张审素,罗织罪名,将他斩首,并抄没家产。张琇和哥哥张�皇因年幼受牵连,被流放到岭南,不久各自逃回,多年隐藏。杨汪后来多次升迁,担任殿中侍御史,改名杨万顷。这一年,张�皇、张琇在东都城等候杨万顷,拔刀杀了他。张�皇虽然年长,但起意和动手都是张琇做的。杀了杨万顷后,他们把表文系在斧刃上,陈述报仇的情况。然后逃往江南,去杀与杨万顷同谋陷害父亲的人。走到汜水时,被追捕的人抓获。当时都城里的男女都同情张琇等年幼而重义气,能为父报仇,很多人说他们应该得到宽恕。中书令张九龄也想让他们活命,裴耀卿、李林甫坚持说国法不可纵容复仇。皇帝认为他们说得对,于是对张九龄等人说:“复仇虽然被礼法允许,但杀人也有法律条文;孝子的心情,义不顾命,国家设立法律怎能容许这种杀人来实现复仇的意愿!赦免他们,就损害了法律条文。但路上议论纷纷,所以必须告示。”于是下敕令说:“张琇等兄弟共同杀人,经审问,法律有正条,必须处死。近来听说士人和百姓有很多议论,同情他们为父报仇,有人说他们本来的罪名是冤枉的。但国家设立法律,是为了长久存在,用来帮助人民。目的是制止杀人,各自申明做儿子的志向,谁不是为了孝道?如果辗转复仇,杀伤的人会没完没了。咎陶担任法官,法律必须执行;曾参杀人,也不能宽恕。不能施加刑罚,在街市上处死,应交付河南府处决。”张�皇、张琇死后,士人和百姓都哀伤怜悯他们,在街道上张贴哀悼的文告。市民凑钱,在死的地方造了义井,并把张�皇、张琇葬在北邙山。又怕杨万顷的家人挖坟,还造了几处假坟。他们就是这样被当时的人所哀悼。
《唐新语》曰:杜幷父审言,善五言,尤攻书翰,恃才蹇傲,深为时辈所嫉,自洛阳丞贬吉州司户。又与群僚不叶,司马周季重与司户郭若讷共构之,审言系狱,将因事杀之。幷年十三,伺季重等酣宴,密刃刺季仲而死,幷亦见害。季重临死叹曰:「吾不料审言有此孝子邪!若讷误我至此。」审言由是免官,归东都,自为祭文以祭幷。士友咸幷孝烈,苏锾为墓志,刘充济为祭文。则天召见审言,甚嘉叹之。
《唐新语》说:杜幷的父亲杜审言擅长五言诗,尤其精通书法,仗着才华傲慢不羁,深受同辈人的嫉妒,从洛阳丞被贬为吉州司户。他又与同僚不和,司马周季重和司户郭若讷共同陷害他,杜审言被关进监狱,准备借机杀他。杜幷当时十三岁,趁周季重等人畅饮时,暗中带刀刺死了周季重,杜幷也被杀害。周季重临死时感叹说:“我没想到杜审言有这样的孝子!郭若讷害我到了这个地步。”杜审言因此被免官,回到东都,亲自写祭文祭奠杜幷。士人和朋友都称赞杜幷的孝烈,苏锾为他写了墓志,刘充济为他写了祭文。武则天召见杜审言,非常赞赏感叹。
又曰:衢州人余长安,父与叔共二人为同郡衣金所杀。长安八岁,自誓十七乃复仇。大理断死。刺史玄锡奏言:「臣见余氏一家横遭死者,实二平人,蒙显戮者乃一孝子。」引《公羊传》「父不受诛子复仇」之义,请下百僚集议。时裴当国,李鄘为有司,事竟不行。老儒薛伯皋与锡书曰:「大司寇是俗吏,执人柄老小生,余氏子宜其死矣。」
又说:衢州人余长安,他的父亲和叔叔两人被同郡的衣金杀害。余长安八岁时,自己发誓到十七岁要报仇。大理寺判他死刑。刺史玄锡上奏说:“我看到余氏一家横遭杀害的,实际上是两个平民,而公开处死的却是一个孝子。”他引用《公羊传》中“父亲不该被杀,儿子可以复仇”的道理,请求交给百官集体讨论。当时裴当权,李鄘主管司法,事情最终没有实行。老儒薛伯皋写信给玄锡说:“大司寇是个俗吏,掌握权柄的老书生,余家的儿子该死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