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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知录
卷六 论经义六
阍人寺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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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论经义六
阍人寺人
阍人寺人属于冡宰,则内廷无乱政之人,九嫔世妇属于冡宰,则后宫无盛色之事。大宰之于王不惟位之治国,而亦诲之齐家者也。自汉以来惟诸葛孔明为知此义。故其上表后主,谓宫中府中俱为一体,而宫中之事,事无大小,悉以咨攸之、祎、允三人。于是后主欲釆择以充后宫,而终执不听宦人黄皓。终允之世,位不过黄门丞,[1]可以为行周礼之效矣。后之人君,以为此吾家事,而为之大臣者亦以为天子之家事,人臣不敢执而问也。其家之不正而何国之能理乎?魏杨阜为少府,上疏欲省宫人,乃召御府吏问后宫人数。吏曰禁密不得宣露。阜怒杖吏一百,数之曰,国家不与九卿为密,反与小吏为密乎?然后知阍寺嫔御之系于天官。周公所以为后世虑至深远也!
阍人和寺人隶属于冢宰,那么宫廷内部就没有扰乱朝政的人;九嫔和世妇隶属于冢宰,那么后宫就没有因美色而引发的事端。太宰对于君王,不仅辅佐他治理国家,也教导他整治家庭。自汉朝以来,只有诸葛孔明懂得这个道理。所以他上表给后主刘禅,说宫中与府中应该视为一体,宫中的事情,无论大小,全都咨询董攸之、费祎、董允三人。于是后主想要挑选女子充实后宫,最终坚持不听宦官黄皓的意见。直到董允去世,黄皓的职位也不过是黄门丞,这可以说是实行《周礼》的效果了。后世的君主,认为这是自己的家事,而担任大臣的人也认为这是天子的家事,臣子不敢执意过问。自己的家都不能治理好,又怎么能治理好国家呢?魏国的杨阜担任少府,上疏想要裁减宫女,于是召来御府官吏询问后宫的人数。官吏说这是宫禁机密,不能泄露。杨阜发怒,杖责了那个官吏一百下,并数落他说:国家不与九卿保持机密,反而与小吏保持机密吗?然后才知道阍人、寺人、嫔妃、侍御都与天官(冢宰)有关。周公为后世考虑得多么深远啊!
汉承秦制,有少府之官,中书谒者、黄门、钩盾、尚方、御府、永巷、内者、宦者,八官。令丞、诸仆射、署长、中黄门皆属焉。然则奄寺之官犹隶于外廷也。
汉朝沿袭秦朝的制度,设有少府这一官职,中书谒者、黄门、钩盾、尚方、御府、永巷、内者、宦者这八个官署。他们的令、丞、各仆射、署长、中黄门都隶属于少府。这样看来,宦官机构仍然隶属于外廷。
正月之吉
正月之吉
大宰
大宰
大司徒正月之吉,始和,布教于邦国都鄙。注云,周正月朔日。[2]正岁令于教官,注云,夏正月朔日。[3]即此是古人三正并用之验。逸周书周月解曰,亦越我周改正,以垂三统。至于敬授民时,巡狩烝享,犹自夏焉。正谓此也。[4]豳诗七月一篇之中凡言月者皆夏正,凡言日者皆周正,一之日觱发,二之日栗烈,三之日于耜。传曰,一之日周正,二之日殷正月,三之日夏正月。
大司徒在正月初一,开始调和(政教),在邦国和都鄙颁布教化。注释说:这是周正的正月初一。在正岁向教官发布政令,注释说:这是夏正的正月初一。这就是古人同时使用夏、商、周三种历法的证据。《逸周书·周月解》说:到了我们周朝改正朔,以承继三统。至于恭敬地授给百姓时令,以及巡狩、冬祭、秋祭,仍然沿用夏历。说的正是这个意思。《豳风·七月》这首诗中,凡是提到“月”的都是夏正,凡是提到“日”的都是周正。“一之日”是寒风呼啸,“二之日”是寒气凛冽,“三之日”是修理农具。传文说:“一之日”是周正正月,“二之日”是殷正正月,“三之日”是夏正正月。
北史李业兴传,天平四年,使梁。梁武帝问,尚书正月上日受终文祖,此时何正?业兴对曰,此夏正月。梁武帝问,何以得知?业兴曰,案尚书中候运衡篇云,日月营始,故知夏正。又问尧时以前何月为正?业兴对曰,自尧以上书典不载,实所不知。梁武又云,寅宾出日,即是正月,日中星鸟,以殷仲春,即是二月。此出尧典,何得云尧时不知用何正?业兴对曰,虽三正不同,言时节者皆据夏时正月,周礼,仲春二月会男女之无夫家者。虽是周书,亦夏时尧之日月。亦当如此。
《北史·李业兴传》记载:天平四年,李业兴出使梁朝。梁武帝问:“《尚书》中说‘正月上日,受终于文祖’,这时用的是哪种历法?”李业兴回答说:“这是夏正正月。”梁武帝问:“怎么知道的?”李业兴说:“根据《尚书中候·运衡篇》所说‘日月营始’,所以知道是夏正。”梁武帝又问:“尧帝以前用什么月份作为正月?”李业兴回答说:“尧帝以上,典籍没有记载,实在不知道。”梁武帝又说:“‘寅宾出日’就是正月,‘日中星鸟,以殷仲春’就是二月。这些都出自《尧典》,怎么能说尧帝时不知道用哪种历法呢?”李业兴回答说:“虽然夏、商、周三正不同,但说到时节都依据夏历的正月。《周礼》说‘仲春二月,会合男女中没有夫家的人’,虽然是周代的典籍,也用的是夏历。尧帝时的日月,也应该如此。”
木铎
木铎
金铎所以令军中,木铎所以令国中。此先王仁义之用也。一器之微而刚柔别焉,其可以识治民之道也与?
金铎用来在军中发布命令,木铎用来在国中发布命令。这是先王施行仁义的方式。一个小小的器物,却有刚柔的区别,这难道不可以从中认识到治理百姓的道理吗?
鼓吹军中之乐也,非统军之官不用,[5]今则文官用之,[6]士庶人用之,僧道用之,金革之器徧于国中,而兵繇此起矣。[7]
鼓吹是军中的音乐,不是统军的官员不能使用。现在文官用它,士人和百姓用它,僧人和道士也用它,金属和皮革制成的乐器遍布国中,战乱由此而起了。
后魏孝武永熙中,诸州镇各给鼓吹。寻而高欢举兵,魏分为二。唐自安史之乱,边戍皆得用之,故杜甫诗云,万方声一槩,吾道竟何之?粗厉之音形为乱象,先王之制所以军容不入国也。
后魏孝武帝永熙年间,各州镇都配给了鼓吹。不久高欢起兵,北魏分裂为两部分。唐朝自从安史之乱后,边防戍守的军队都可以使用鼓吹,所以杜甫的诗说:“万方声一概,吾道竟何之?”粗犷严厉的声音象征着混乱的景象,这就是先王制度规定军容不能进入国中的原因。
诗有瞽,笺云,萧编小竹管,如今卖饧[8]者所吹也。[9]汉时卖饧止是吹竹,今则鸣金。
《诗经》中有“有瞽”篇,郑玄笺注说:“箫”是用小竹管编成的,就像现在卖糖的人吹的那样。汉朝时卖糖的人只是吹竹管,现在却敲击金属乐器了。
稽其功绪
稽其功绪
宫正
宫正
已成者谓之功,未竟者谓之绪。说文,绪丝端也。记曰,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。
已经完成的事情叫做“功”,没有完成的事情叫做“绪”。《说文解字》说:绪,是丝线的头。《礼记》说:周武王继承了太王、王季、文王的“绪”(未竟之业)。
六牲
六牲
膳夫
膳夫
古之为礼以祭祖燕享,故六牲之掌特重,执豕于牢,称公刘也。尔牲则具,美宣王也。至于邻国相通,则葛伯不祀。汤使遗之牛羊。而卫戴公之庐于曹,齐桓归之牛羊豕鸡狗皆三百。其平日国君无故不杀牛,大夫无故不杀羊,士无故不杀犬豕,而用大牲则卜之,以求其吉。故左氏载齐国之制,公膳止于双鸡。而诗人言宾客之设不过兔首炰鳖之类。古人之重六牲也如此。自齐灵公伐莱,莱人使正舆子赂之,索马牛皆百匹。而吴人征鲁百牢,始于贪求,终于暴殄。于是范蠡用其覇越之余谋以畜五㹀,而泽中千足彘。得比封君。孳畜之权不在国而在民矣。
古代制定礼仪是为了祭祀祖先和宴请宾客,所以对六牲的管理特别重视。从圈里捉猪,是赞美公刘;你的祭牲齐备,是赞美周宣王。至于邻国之间的交往,葛伯不祭祀,商汤派人送给他牛羊。卫戴公在曹地寄居,齐桓公送给他牛羊猪鸡狗各三百只。平时,国君没有特殊原因不杀牛,大夫没有特殊原因不杀羊,士没有特殊原因不杀狗和猪。使用大牲时要占卜,以求吉利。所以《左传》记载齐国的制度,公家的膳食只有两只鸡。诗人说到宴请宾客,也不过是兔头、烤鳖之类。古人就是这样重视六牲。自从齐灵公攻打莱国,莱国人派正舆子贿赂他,索要马和牛各一百匹。吴国人向鲁国征收一百头牛,从贪婪索取开始,最终导致暴殄天物。于是范蠡用他辅助越国称霸后剩余的谋略来畜养五母牛,而湖泽中养上千只猪,就能比得上封君。牲畜繁殖的权力不在国家而在百姓手中了。
易曰,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。秦德公用三百牢于鄜畤,而王莽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诸小鬼神,凡千七百,所用三牲鸟兽三千余种。后不能备,廼以鸡当鹜雁,犬当麋鹿。
《易经》说:“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的薄祭。”秦德公在鄜畤用了三百头牛祭祀,而王莽末年,从天地六宗以下到各种小鬼神,共一千七百位,所用的三牲和鸟兽达三千多种。后来无法备齐,就用鸡代替鸭和雁,用狗代替麋鹿。
邦飨耆老孤子
邦飨耆老孤子
外饔
外饔
春飨孤子以象物之方生,秋飨耆老以象物之既成。然而国中之老者孤者多矣,不可以徧飨也。故国老庶老则飨之,而其他则养于国养于乡而已。[10]死事之孤则飨之,而其他则养幼少存诸孤而已。[11]一以教孝,一以劝忠。先王一举事而天道人伦备焉。此礼之所以为大也与。
春天宴请孤儿,象征万物刚刚生长;秋天宴请老人,象征万物已经成熟。然而国中的老人和孤儿很多,不能全部宴请。所以只宴请国老和庶老,其他人则由国家或乡里供养。只宴请为国事而死的烈士的孤儿,其他人则抚养幼儿、抚恤孤儿。一是为了教导孝道,一是为了劝勉忠诚。先王做一件事,就使天道和人伦都完备了。这就是礼之所以重要的原因吧。
医师
医师
古之时庸医杀人,今之时庸医不杀人,亦不活人,使其人在不死不活之间,其病日深而卒至于死。夫药有君臣,人有强弱;有君臣则用有多少,有强弱则剂有半倍。多则专,专则其效速。倍则厚,厚则其力深。今之用药者大抵杂泛而均停,既见之不明,而又治之不勇,病所以不能愈也。而世但以不杀人为贤,岂知古之上医不能无失。周礼,医师岁终稽其医事以制其食。十全为上,十失一次之,十失二次之,十失三次之,十失四为下。是十失三四古人犹用之。而淳于意之对孝文尚谓时时失之,臣意不能全也。易曰,裕父之蛊,往见吝。奈何独取夫裕蛊者?以为其人虽死,而不出于我之为。呜呼!此张禹之所以亡汉,李林甫之所以亡唐也。[12]
古时候,庸医会害死人;现在,庸医不害死人,也救不活人,让病人处于不死不活的状态,病情日益加重,最终死去。药物有主次之分,人体有强弱之别;有主次之分,用药量就有多有少;有强弱之别,药剂就有半倍或一倍的区别。用药多则药力专一,药力专一效果就快;剂量加倍则药力雄厚,药力雄厚作用就深。现在用药的人,大多药味混杂而剂量平均,既诊断不明,又治疗不果断,所以病不能痊愈。而世人只以不害死人为好医生,哪里知道古代的上等医生也不能没有失误。《周礼》规定:医师在年终考核他的医疗工作,以确定他的俸禄。完全治愈的为上等,十次失误一次的次一等,十次失误两次的再次一等,十次失误三次的更次一等,十次失误四次的为下等。这说明十次失误三四次,古人仍然任用他。而淳于意回答汉文帝时还说“时常会有失误,我并不能保证完全治愈”。《易经》说:“姑息父亲的弊病,前往会遇到困难。”为什么偏偏要采取姑息弊病的做法呢?认为病人虽然死了,但并非出于我的过错。唉!这就是张禹导致汉朝灭亡、李林甫导致唐朝灭亡的原因啊。
唐书许𦙍宗言,古之上医惟是别脉,脉既精别,然后识病。夫病之与药有正相当者,惟须单用一味,直攻彼病。药力既纯,病即立愈。今人不能别脉,莫识病源,以情臆度,多安药味。譬之于猎,未知兔所,多发人马,空地遮围,冀有一人获之。术亦疎矣。假令一药偶然当病,他味相制,气势不行,所以难差,谅由于此。后汉书,华陀精于方药,处齐不过数种。夫师之六五,任九二则吉,参以三四则凶。是故官多则乱,将多则败。天下之事亦犹此矣。
《唐书》记载许胤宗说:古代的上等医生只在于辨别脉象,脉象能精确辨别之后,才能认识疾病。疾病与药物有正好对症的,只需单用一味药,直接攻击那个病。药力纯正,病立刻就好了。现在的人不能辨别脉象,不知道病源,凭主观猜测,添加很多药味。好比打猎,不知道兔子在哪里,就派出很多人马,在空地上包围,希望有一个人能捕获它。这种方法也太粗疏了。假如一味药偶然对症,其他药味互相牵制,药力无法发挥,所以难以治愈,大概就是这个原因。《后汉书》记载,华佗精通方药,开的药方不过几种药。《易经》师卦的六五爻,任用九二爻就吉利,参杂三四爻就凶险。所以官员多了就会混乱,将领多了就会失败。天下的事情也是这个道理。
造言之刑
造言之刑
大司徒
大司徒
舜帝命令龙说:“我憎恶谗言和灭绝道义的行为,因为它们惊扰我的民众。”所以大司徒用乡八刑来纠察万民。造言之刑,仅次于不孝不悌之刑。而禁暴氏负责诛杀那些制造谣言、说话不诚实的人。到了谣言没有受到惩罚的时候,周朝就灭亡了。
国子
国子
世子齿于学,自后夔之教胄子而已然矣。师氏以三德教国子,保氏掌养国子以道,而教之六艺。而王世子不别置官,是世子之与国子齿也。是故诸子掌国子之倅,国有大事,则帅国子而致于太子。惟所用之非平日相习之深,焉能得其用乎?后世乃设东宫之官,而分其职秩。于是有内外宫朝之隔,而先王之意失矣。
世子与国子按年龄排列次序在学校学习,从后夔教导贵族子弟时就已经是这样了。师氏用三德教导国子,保氏负责用道艺教养国子,并教他们六艺。而王世子不另外设置官员,这是因为世子与国子按年龄排列次序。所以诸子掌管国子的副职,国家有大事,就率领国子交给太子。如果不是平时相处得很深入,怎么能发挥他们的作用呢?后世却设立了东宫的官员,并分出了不同的职级。于是有了内宫外朝的隔阂,先王的本意就丧失了。
死政之老
死政之老
死国事者之父,如史记平原君传,李同战死,封其父为李侯。后汉书独行传,小吏所辅扞贼代县令死,除父奉为郎中。蜀志庞统传,统为流矢所中卒,拜其父议郎,迁谏议大夫是也。若父子并为王臣,而特加恩遇。如光武之于伏隆,本朝之于张五典[13]又不可以常格论矣。
为国事而死者的父亲,例如《史记·平原君列传》中,李同战死,封他的父亲为李侯。《后汉书·独行传》中,小吏所辅抵御贼寇代替县令而死,任命他的父亲奉为郎中。《蜀志·庞统传》中,庞统被流箭射中而死,授予他的父亲议郎,后升任谏议大夫,就是这样的例子。如果父子都是君王的臣子,而特别施加恩遇,比如汉光武帝对待伏隆,本朝对待张五典,又不可以用常规来论了。
凶礼
凶礼
大宗伯以凶礼哀邦国之忧,其别有五,曰死亡、凶札、祸烖、围败、寇乱。是古之所谓凶礼者,不但于死亡,而五服之外有非丧之丧者,缘是而起也。记曰,年不顺成,天子素服,乘素车,食无乐。又曰,年不顺成,君衣布搢本。周书曰,大荒,王麻衣以朝,朝中无采衣。此凶札之服也。司服大札大荒大烖素服。注曰,大烖,水火为害,君臣素服缟冠,若晋伯宗哭梁山之崩。春秋新宫灾。三日哭,此祸灾之服也。记曰,国亡大县邑,公卿大夫士厌冠哭于太庙。又曰,军有忧则素服哭于库门之外。大司马若师不功,则厌而奉主车。春秋传,秦穆公败于殽,素服郊次乡师而哭。此围败之服也。[14]若夫曲礼,言士大夫去国,素衣素裳素冠(编者按,素冠二字据曲礼补。刻本不缺)。彻缘鞮屦,素篾乘髦马。孟子言三月无君则吊,而季孙之会荀跞,练冠麻衣。此君臣之不幸而哀之者矣。秦姬之逆晋侯,免服衰绖。衞侯之念子鲜,税服终身。此兄弟之不幸而哀之者矣。楚灭江而秦伯降服出次。越围吴而赵孟降于丧食。此与国之不幸而哀之者矣。[15]先王制服之方固非一端而已。记有之曰,无服之丧,以蓄万邦。[16]
大宗伯用凶礼来哀悼邦国的忧患,其类别有五种:死亡、凶札(瘟疫)、祸灾(水火灾害)、围败(战败)、寇乱(外敌入侵)。这就是古代所说的凶礼,不仅限于死亡,五服之外有并非丧事的丧事,就是由此而产生的。《礼记》说:年成不好,天子穿素服,乘素车,吃饭时不奏乐。又说:年成不好,国君穿布衣,插木笏。《周书》说:大荒年,君王穿麻布衣上朝,朝廷中没有人穿彩色衣服。这是凶札时的服饰。《周礼·司服》说:遇到大瘟疫、大荒年、大灾害,穿素服。注释说:大灾害,指水火造成的灾害,君臣穿素服、戴白绢冠,就像晋国伯宗哭悼梁山崩塌一样。《春秋》记载新宫发生火灾,哭了三天,这是祸灾时的服饰。《礼记》说:国家失去大的县邑,公卿大夫士戴厌冠在太庙哭泣。又说:军队有忧患,就穿素服在库门之外哭泣。大司马如果军队没有战功,就戴厌冠并捧着主车。《春秋左传》记载,秦穆公在崤山战败,穿素服在郊外等待,向着军队哭泣。这是围败时的服饰。至于《曲礼》说:士大夫离开自己的国家,穿白衣、白裳、戴白冠,去掉衣缘,穿草鞋,用白布装饰车马。孟子说:三个月没有君主,就应该去慰问。季孙会见荀跞,穿着练冠麻衣。这是对君臣不幸遭遇的哀悼。秦姬迎接晋侯,穿着丧服。卫侯思念子鲜,终身穿着丧服。这是对兄弟不幸遭遇的哀悼。楚国灭亡了江国,秦伯降低服饰规格并离开正寝。越国包围吴国,赵孟降低饮食标准如同丧食。这是对盟国不幸遭遇的哀悼。先王制定丧服的方法本来就不是只有一种。《礼记》有这样的话:“没有丧服的丧事,用来蓄养万邦。”
不入兆域
不入兆域
冡人,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。注,战败无勇,投诸茔外以罚之。左氏赵简子所谓桐棺三寸,不设属辟。素车白马无入于兆。而檀弓死而不吊者三,其一曰畏,亦此类也。[17]若敝无存死,而齐侯三襚之,与之犀轩与直盖,而亲推之三。童汪踦死,而仲尼曰能执干戈以衞社稷,可无殇也。岂得以此一槩?隋文帝仁寿元年诏曰,投生殉节,自古称难。殒身王事,礼加二等。而世俗之徒不达大义,致命戎旅,不入兆域,亏孝子之意,伤人臣之心。兴言念此,每深愍叹。且入庙祭祀,并不废阙,何至坟茔独在其外。自今以后,战亡之徒宜入墓域。可谓达古人之意。又考晋赵文子与叔誉观乎九原,而有阳处父之葬。则得罪而见杀者亦未尝不入兆域也。[18]
冢人一职规定,凡是战死的人不能葬入家族墓地。注释说,这是因为战败而没有勇气,所以把他们抛在墓地之外以示惩罚。这就是《左传》中赵简子所说的用三寸厚的桐木棺,不设棺内装饰,用素车白马送葬,不能进入墓地。而《檀弓》中提到的三种死后不被吊唁的情况,其中一种就是“畏”(因畏惧而自杀),也属于这一类。[17] 至于像敝无存战死,齐侯三次赐给他衣服,并赠予犀牛皮装饰的车子和直柄车盖,还亲自推车三次。童子汪踦战死,孔子说他能拿起武器保卫国家,可以不用按夭折的礼仪来对待。怎么能一概而论呢?隋文帝仁寿元年下诏说:舍生殉节,自古以来就被认为很难做到。为君王之事而死,礼仪上应加二等。但世俗之人不通晓大义,认为在战场上牺牲的人,不能葬入家族墓地,这既亏待了孝子的心意,也伤害了人臣的忠心。说到这里,我常常深感哀叹。况且这些人入庙祭祀,都没有被废除,为什么唯独在坟茔上把他们排除在外?从今以后,战死的人应该葬入墓地。这可以说是通晓了古人的本意。又考察晋国赵文子和叔誉在九原观览,那里有阳处父的墓葬。可见即使是获罪被杀的人,也未必不能葬入墓地。[18]
乐章
乐章
诗三百篇皆可以被之音而为之乐。自汉以下乃以其所赋五言之属为徒诗,而其协于音者则为乐府。宋以下则其所谓乐府者亦但拟其辞而与徒诗无别。于是乎诗之与乐判然为二。不特乐亡而诗亦亡。
《诗经》三百篇都可以配上音乐而成为乐曲。从汉代以后,人们把那些五言诗之类的作品当作徒诗(不入乐的诗),而其中合于音律的则称为乐府。宋代以后,所谓的乐府也只是模仿它的文辞,与徒诗没有区别。于是诗和音乐截然分成了两样。不仅音乐消亡了,诗也消亡了。
古人以乐从诗,今人以诗从乐。古人必先有诗而后以乐和之。舜命夔教胄子,诗言志,歌永言,声依永,律和声。是以登歌在上而堂上堂下之器应之。是之谓以乐从诗。[19]古之诗大抵出于中原诸国,其人有先王之风,讽诵之教。其心和,其辞不侈,而音节之间往往合于自然之律。楚辞以下即已不必尽谐。[20]降及魏晋,羗戎杂扰,方音递变,南北各殊。故文人之作,多不可以协之音。而名为乐府,无以异于徒诗者矣。[21]人有不纯,而五音十二律之传于古者,至今不变。于是不得不以五音正人声,而谓之以诗从乐。以诗从乐非古也,后世之失,不得已而为之也。
古人是用音乐来配合诗的,今人是用诗来迁就音乐的。古人一定是先有诗,然后用音乐来和它。舜命令夔教导贵族子弟,说诗是表达志向的,歌是延长诗的语言,声音要依照歌的节奏,律吕要调和声音。所以登堂歌唱在上,而堂上堂下的乐器应和它。这就叫用音乐来配合诗。[19] 古代的诗大多出自中原各国,那里的人有先王的风范,受到讽诵的教育。他们的心气平和,文辞不浮夸,音节之间往往符合自然的音律。从《楚辞》以后,就不一定都能和谐了。[20] 到了魏晋时期,羌戎等民族混杂侵扰,各地的方言逐渐变化,南北差异很大。所以文人的作品,大多不能协和音律。而那些名为乐府的作品,与徒诗也没有什么不同了。[21] 人的语音不纯正了,但古代流传下来的五音十二律,至今没有改变。于是不得不以五音来校正人声,这就叫用诗来迁就音乐。用诗来迁就音乐不是古制,是后世的失误,是不得已而为之的。
汉书武帝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,造为诗赋,略论律吕,以合八音之调,作十九章之歌。夫曰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,是以诗从乐也。后代乐章皆然。
《汉书》记载,汉武帝选拔司马相如等数十人,创作诗赋,并大略研究律吕,以配合八音的曲调,制作了《十九章之歌》。这里说“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”,就是用诗来迁就音乐。后代的乐章都是这样。
安世房中歌十七章,郊祀歌十九章,皆郊庙之正乐,如三百篇之颂。其他诸诗所谓赵代秦楚之讴,如列国之风。
《安世房中歌》十七章和《郊祀歌》十九章,都是郊祀宗庙的正乐,如同《诗经》三百篇中的《颂》。其他那些诗,所谓的赵、代、秦、楚各地的歌谣,就如同各诸侯国的《风》。
十九章司马相如等所作,略论律吕,以合八音者也。赵代秦楚之讴,则有协有否。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,釆其可协者以被之音也。
《十九章》是司马相如等人所作,大略研究律吕,以配合八音的作品。赵、代、秦、楚各地的歌谣,则有协律的,也有不协律的。汉武帝任命李延年为协律都尉,采集其中可以协律的,配上音乐。
乐府中如清商清角之类,以声名其诗也。如小垂手大垂手之类,以舞名其诗也。以声名者必合于声,以舞名者必合于舞。至唐而舞亡矣。至宋而声亡矣。于是乎文章之传盛而声音之用微。然后徒诗兴而乐废矣。
乐府中像《清商》《清角》这类,是用乐曲的名称来命名诗。像《小垂手》《大垂手》这类,是用舞蹈的名称来命名诗。用乐曲命名的,必须合于乐曲;用舞蹈命名的,必须合于舞蹈。到了唐代,舞蹈失传了。到了宋代,乐曲也失传了。于是文章的流传兴盛,而声音的运用衰微了。然后徒诗兴起,而音乐就废弃了。
歌者为诗,击者拊者吹者为器,合而言之谓之乐。对诗而言,则所谓乐者八音,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是也。分诗与乐言之也。专举乐则诗在其中。吾自衞反鲁然后乐正,雅颂各得其所是也,合诗与乐言之也。
歌唱的是诗,敲击、拍打、吹奏的是乐器,合起来称为乐。相对于诗来说,所谓的乐就是八音(金、石、土、革、丝、木、匏、竹),所谓“兴起于诗,立足于礼,完成于乐”,这是把诗和乐分开来说。如果专门说乐,那么诗就包含在其中。孔子说“我从卫国回到鲁国,然后音乐才得到整理,《雅》和《颂》各归其位”,这是把诗和乐合起来说的。
乡饮酒礼,工四人二瑟。注,二瑟二人鼓瑟。则二人歌也。古人琴瑟之用皆与歌并奏,故有一人歌一人鼓瑟者。若汉文帝使慎夫人鼓瑟,上自倚瑟而歌是也。[22]亦有自鼓而自歌。孔子之取瑟而歌是也。若乃衞灵公听新声于濮水之上,而使师延写之,则但有曲而无歌。此后世徒琴之所由兴也。
《乡饮酒礼》记载,乐工四人,用两张瑟。注释说,两张瑟由两人弹奏。那么另外两人就是唱歌的。古人使用琴瑟,都是与歌唱一起演奏的,所以有一个人唱歌、一个人弹瑟的情况。比如汉文帝让慎夫人弹瑟,文帝自己靠着瑟唱歌,就是如此。[22] 也有自己弹奏自己唱歌的。孔子拿起瑟来唱歌,就是如此。至于卫灵公在濮水边听到新曲,让师延记录下来,那就只有曲调而没有歌词。这就是后世徒琴(无歌词的琴曲)兴起的缘由。
言诗者大率以声音为末艺,不知古人之学自六艺始。孔子以游艺为学之成。后人之学好高,以此为瞽师乐工之事,遂使三代之音不存于两京,两京之音不存于六代,而声音之学遂为当今之绝艺。
谈论诗的人大多把声音当作末流技艺,不知道古人的学问是从六艺开始的。孔子把“游于艺”作为学问的完成。后人的学问好高骛远,把这当作盲人乐师和乐工的事情,于是使得夏、商、周三代的音乐没有保存在两汉,两汉的音乐没有保存在六朝,而声音的学问就成了当今绝迹的技艺。
七月流火,天文也,相其阴阳地理也。四矢反兮,射也。两骖如舞,御也。止戈为武,皿虫为蛊,书也。干乘三去,亥有二首六身,数也。古之时人人知之,而今日遂为绝学。且曰艺而已矣,不知之无害也。此近代之儒所以自文其空疏也。
“七月流火”是天文知识,“相其阴阳”是地理知识。“四矢反兮”是射箭知识,“两骖如舞”是驾车知识。“止戈为武”、“皿虫为蛊”是文字学知识。“干乘三去”、“亥有二首六身”是数学知识。在古代,人人都知道这些,而今天却成了绝学。并且还说这只是技艺罢了,不知道也无害。这就是近代的儒生用来掩饰自己学问空疏的方法。
斗与辰合
斗与辰相合
周礼大司乐注,此据十二辰之斗建与日辰相配合,皆以阳律为之主,阴吕来合之。是以大师云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。黄钟,子之气也,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纪。大吕,丑之气也,十二月建焉,而辰在玄枵。故奏黄钟歌大吕以祀天神。[23]大蔟,寅之气也,正月建焉,而辰在娵訾。应钟,亥之气也,十月建焉,而辰在析木,故奏大蔟,歌应钟,以祀地祗。[24]姑洗,辰之气也,三月建焉,而辰在大梁。南吕,酉之气也,八月建焉,而辰在寿星。故奏姑洗,歌南吕以祀四望。[25]蕤宾,午之气也,五月建焉,而辰在鹑首。林钟,未之气也,六月建焉,而辰在鹑火。故奏蕤宾歌函钟[26]以祭山川。[27]仲吕,己之气也,四月建焉,而辰在实沈。夷则,申之气也,七月建焉,而辰在鹑尾。故奏夷则歌小吕[28]以享先妣。[29]夹钟,卯之气也,二月建焉,而辰在降娄。无射,戌之气也,九月建焉,而辰在大火。故奏无射歌夹钟,以享先祖。[30]太玄经所谓斗振天而进,日违天而退,先王作乐以象天地,其必有以合之矣。
《周礼·大司乐》的注释说,这是根据十二辰的斗建(北斗所指的方位)与日辰相配合,都以阳律为主,阴吕来配合它。所以大师说掌管六律六同来调和阴阳之声。黄钟是子月的气,十一月斗建在子,而日辰在星纪。大吕是丑月的气,十二月斗建在丑,而日辰在玄枵。所以演奏黄钟、歌唱大吕来祭祀天神。[23] 大蔟是寅月的气,正月斗建在寅,而日辰在娵訾。应钟是亥月的气,十月斗建在亥,而日辰在析木。所以演奏大蔟、歌唱应钟来祭祀地祇。[24] 姑洗是辰月的气,三月斗建在辰,而日辰在大梁。南吕是酉月的气,八月斗建在酉,而日辰在寿星。所以演奏姑洗、歌唱南吕来祭祀四望(名山大川)。[25] 蕤宾是午月的气,五月斗建在午,而日辰在鹑首。林钟是未月的气,六月斗建在未,而日辰在鹑火。所以演奏蕤宾、歌唱函钟(即林钟)来祭祀山川。[27] 仲吕是巳月的气,四月斗建在巳,而日辰在实沈。夷则是申月的气,七月斗建在申,而日辰在鹑尾。所以演奏夷则、歌唱小吕(即仲吕)来祭祀先妣。[29] 夹钟是卯月的气,二月斗建在卯,而日辰在降娄。无射是戌月的气,九月斗建在戌,而日辰在大火。所以演奏无射、歌唱夹钟来祭祀先祖。[30] 《太玄经》所说的北斗带动天体前进,太阳则逆着天体后退,先王制作音乐来象征天地,必定有办法使它们相合。
凶声
凶声
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。凶声如殷纣好为北鄙之声,所谓亢厉而微末,以象杀伐之气者也。注谓亡国之声,若桑间濮上。此则一淫声已该之矣。
凡是建立国家,要禁止淫邪的声音、过分的声音、凶险的声音、怠慢的声音。凶声,比如殷纣王喜好北鄙的声音,就是所谓高亢激烈而细微末节,用以象征杀伐之气的。注释说这是亡国的声音,比如桑间濮上之音。其实一个“淫声”就已经概括了这些。
八音
八音
大师
大师
先王之制乐也,具五行之气。夫水火不可得而用也。故寓火于金,寓水于石。凫氏为钟,火之至也。泗滨浮磬,水之精也。[31]用天地之情以制器,是以五行备而八音谐矣。
先王制作音乐,具备了五行的气。水和火不能直接拿来使用。所以把火寄托在金属中,把水寄托在石头中。凫氏制作钟,是火气的极致。泗水边出产的浮磬,是水气的精华。[31] 利用天地间的物性来制作乐器,因此五行完备而八音和谐了。
土鼓乐之始也,陶匏祭之大也。二者之音非以悦耳,存其质也。国语伶州鸠曰,匏竹利制。又曰匏以宣之,瓦以赞之。今之大乐久无匏土二音。[32]而八音但有其六矣。熊氏谓匏音而亡清廉忠敬者之不多见。吾有感于其言。[33]
土鼓是音乐的开始,陶匏(陶制和匏制的祭器)是祭祀中的重要器物。这两种乐器的声音不是为了悦耳,而是保存其质朴的本质。《国语》中伶州鸠说,匏和竹便于制作乐器。又说匏用来宣发声气,瓦(陶器)用来辅助它。现在的太乐(宫廷音乐)中很久没有匏和土这两种音了。[32] 所以八音只剩下六种了。熊氏说,匏音消失后,清廉、忠敬这类品格的人也不多见了。我对他的话深有感触。[33]
用火
用火
司爟
司爟
有明火有国火,明火以阳燧取之于日,[34]近于天也。故卜于祭用之。[35]国火取之五行之木,[36]近于人也,故烹饪用之。
有明火和国火。明火是用阳燧从太阳那里取来的,[34] 接近于天,所以占卜和祭祀时用它。[35] 国火是从五行所属的树木中取来的,[36] 接近于人事,所以烹饪时用它。
古人用火必取之于木,而复有四时五行之变。素问黄帝言壮火散气,少火生气,季春出火,贵其新者少火之义也。今人一切取之于石,其性猛烈而不宜人;疾疢之多,年寿之减,有自来矣![37]
古人用火一定从树木中取火,并且还有四季五行的变化。《素问》中黄帝说,壮火会耗散元气,少火能滋生元气。季春时节取出火来,看重的是新火,这就是少火的道理。现在的人一切用火都从石头中取得,石火的性情猛烈而不适合人体;疾病增多,寿命减少,是有原因的![37]
邵氏学史曰,古有火正之官。语曰,钻燧改火,此政之大者也。所谓光融天下者于是乎在。[38]周礼司烜氏所掌,及春秋宋衞陈郑所纪者,政皆在焉。今治水之官犹夫古也,而火独缺焉。饮知择水而烹不择火,以祭以养谓之备物,可乎?或曰庭燎则有司矣。虽然此火之末也。
邵氏《学史》说,古代有火正这个官职。俗话说,钻燧改火,这是政事中的大事。所谓光照天下、融和万物的作用就在这里。[38] 《周礼》中司烜氏所掌管的,以及《春秋》中宋、卫、陈、郑等国所记载的,这些政事都在其中。现在管理水的官员还和古代一样,唯独火政缺失了。人们饮水知道选择水源,但烹饪却不选择火源,用来祭祀和奉养,能说是完备吗?有人说,庭燎(大烛)有专门的官员管理。虽然如此,但这只是火政的末节。
涖戮于社
在社主前执行杀戮
大司寇大军旅涖戮于社。注,社谓社主在军者也。书甘誓,用命赏于祖,不用命戮于社。孔安国云,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及社主行。有功则赏祖主前,示不专也。不用命奔北者,则戮之于社主前。社主阴,阴主杀,亲祖严社之义也。记曰,社所以神地之道,意古人以社为阴主,若其司刑杀之柄者。故祭胜国之社则士师为之尸。而王莽之将亡,赦城中囚徒授兵,杀豨饮其血。曰有不为新室者,社鬼记之。宋襄公季平子皆用人于社。而亡曹之梦亦曰立于社宫。宰我战栗之对,有自来矣。
大司寇在大的军事行动中,在社主前执行杀戮。注释说,社指的是军中供奉的社主。《尚书·甘誓》说,服从命令的在祖主前赏赐,不服从命令的在社主前杀戮。孔安国说,天子亲自出征,必定要载着迁庙的祖主和社主同行。有功的就在祖主前赏赐,表示不专断。不服从命令、逃跑的,就在社主前杀戮。社主属阴,阴主杀伐,这是亲近祖主、严敬社主的意义。《礼记》说,社是用来神化大地之道的。想来古人把社当作阴间的主宰,如同掌管刑杀大权的神。所以祭祀被灭亡国家的社时,由士师担任尸(代表受祭者)。王莽将要灭亡时,赦免城中的囚徒,发给他们兵器,杀猪饮血,说:“有不为新朝效力的,社鬼会记下他。”宋襄公、季平子都曾用人祭社。而曹国灭亡的梦中,也说“站在社宫中”。宰我关于“战栗”的回答,是有来历的。
邦朋
邦朋(结党营私)
士师掌士之八成,七曰为邦朋。太公对武王,民有十大,而曰民有百里之誉,千里之交,六大也。又曰一家害一里,一里害诸侯,诸侯害天下。嗟乎!此太公之所以诛华士也。世衰道微,王纲弛于上,而私党植于下,故箕子之陈洪范,必皇建其有极,而后庶民人无淫朋比德。
士师掌管士的八种定罪法,第七条是“为邦朋”(结党营私)。姜太公回答武王说,民众有十种大的情况,其中说“民众有百里之内的声誉,千里之内的交游”,这是第六种大情况。又说“一家危害一里,一里危害诸侯,诸侯危害天下”。唉!这就是姜太公之所以要诛杀华士的原因。世道衰微,王道纲纪在上位松弛,而私人党羽在下位培植,所以箕子陈述《洪范》时,必定要强调君王建立大中至正的标准,然后民众才不会陷入淫邪的朋党和比附的行为。
易泰之九二曰朋亡。涣之六四曰涣其群,元吉。庄子,文王寓政于臧丈人,而列士坏植散群。
《易经》泰卦的九二爻辞说“朋亡”(不结党)。涣卦的六四爻辞说“涣其群”(解散其朋党),大吉。《庄子》说,周文王将政事托付给臧丈人,于是士人们解散了朋党、散去了群体。
荀悦论曰,言论者计薄厚而吐辞,选举者度亲疎而举笔。苞苴盈于门庭。聘问交于道路,书记繁于公文,私务众于官事,世之弊也。古今同之,可为太息者此矣!
荀悦评论说:发表言论的人,先衡量关系的亲疏厚薄才开口;选拔举荐的人,先揣度关系的亲疏才下笔。贿赂的礼物堆满了门庭,问候的书信在路上交错,私人信件比公文还多,私事比公事还繁忙,这是世道的弊端。古今都一样,最令人叹息的就是这个了!
王公六职之一
王公是六种官职之一
坐而论道,谓之王公,王亦为六职之一也。未有无事而为人君者。故曰天子一位。
坐着讨论治国之道,称为王公,王也是六种官职之一。没有无所事事而做君主的人。所以说天子也是一个职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