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言虚者补之,实者泻之,不实不虚,以经取之,何谓也? 医经上说:虚证用补法,实证用泻法,不虚不实的病证,就取本经的穴位进行治疗,这是什么意思呢? 然。虚者补其母,实者泻其子。当先补之,然后泻之。不实不虚,以经取之者,是正经自生病,不中他邪也,当自取其经,故言以经取之。 答:所谓虚证,是补其母脏或母经;所谓实证,是泻其子脏或子经。应当先补后泻。至于不实不虚的病证,取本经穴位治疗,是因为这是本经自生的疾病,并非感受了其他邪气,所以应当取本经的穴位,因此说“以经取之”。 ← 第 68 篇 · 目录 · 第 70 篇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