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问曰:「辩安生乎?」
有人问道:“辩说从哪里产生的呢?”
对曰:「生于上之不明也。」
回答说:“产生于君主的不明察。”
问者曰:「上之不明,因生辩也,何哉?」
问的人说:“君主不明察,因而产生辩说,这是为什么呢?”
对曰:「明主之国,令者,言最贵者也;法者,事最适者也。言无二贵,法不两适,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。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、应变、生利、揣事者,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。言当则有大利,不当则有重罪,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,智者无以讼。此所以无辩之故也。乱世则不然:主有令,而民以文学非之;官府有法,而民以私行矫之。人主顾渐其法令而尊学者之智行,此世之所以多文学也。夫言行者,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。夫砥砺杀矢而以妄发,其端未尝不中秋毫也,然而不可谓善射者,无常仪的也。设五寸之的,引十步之远,非羿、逢蒙不能必中者,有常仪的也。故有常,则羿、逢蒙以中五寸的为巧;无常,则以妄发之中秋毫为拙。今听言观行,不以公用为之的彀,言虽至察,行虽至坚,则妄发之说也。是以乱世之听言也,以难知为察,以博文为辩;其观行也,以离群为贤,以犯上为抗。人主者说辩察之言,尊贤抗之行,故夫作法术之人,立取舍之行,别辞争之论,而莫为之正。是以儒服、带劒者众,而耕战之士寡;坚白、无厚之词章,而宪令之法息。故曰:「上不明,则辩生焉。」
回答说:“在明君的国家里,命令是言辞中最尊贵的;法律是事务中最适宜的。言辞没有第二个尊贵的标准,法律没有两种适宜的情况,所以言行如果不遵循法令就必须禁止。如果有些言论没有法令依据,却可以用来应对欺诈、应付变故、产生利益、揣度事情,君主一定会采纳这些言论并责求其实效。言论恰当就有重赏,不恰当就有重罪,因此愚笨的人害怕犯罪而不敢说话,聪明的人也没有理由争辩。这就是没有辩说的原因。乱世就不是这样:君主有命令,而民众用诗书礼乐来非议它;官府有法律,而民众用私人行为来矫正它。君主反而逐渐轻视自己的法令,而尊崇学者的智慧和品行,这就是世上诗书礼乐众多的原因。言行,要以实际功用作为它的目标。磨利箭矢而胡乱发射,箭头未尝不能射中细微的东西,但不能称为善于射箭,因为没有固定的靶子。设置五寸的靶子,在十步远的距离拉弓,除了后羿、逢蒙没有人能一定射中,因为有固定的靶子。所以有固定的标准,后羿、逢蒙以射中五寸靶子为精巧;没有固定标准,那么胡乱发射射中细微的东西也算拙劣。如今听取言论、观察行为,不以公共功用作为目标,言论即使极其明察,行为即使极其坚定,也只是胡乱发射的言论罢了。因此乱世听取言论,把难以理解当作明察,把广博的文辞当作辩说;观察行为,把脱离群体当作贤能,把冒犯君主当作刚直。君主喜欢辩说明察的言论,尊崇贤能刚直的行为,所以那些制定法术的人,确立取舍的标准,辨别争辩的论说,却没有人来纠正他们。因此穿儒服、佩带剑的人众多,而耕种作战的人却很少;坚白、无厚的论调盛行,而宪法法令却止息了。所以说:‘君主不明察,辩说就产生了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