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十一 志第三十二 选举一
卷五十一 志第三十二 选举一
进士诸科律科 经童科 制举 武举 试学士院官 司天、医学试科
进士诸科、律科、经童科、制举、武举、试学士院官、司天、医学试科
进士诸科
进士诸科
自三代乡举里选之法废,秦、汉以来各因一代之宜,以尽一时之才,苟足于用即已,故法度之不一,其来远矣!在汉之世,虽有贤良方正诸科以取士,而推择为吏,由是以致公卿,公卿子弟入备宿卫,因被宠遇,以位通显。魏、晋而下互有因革,至于唐、宋,进士盛焉。当时士君子之进,不由是涂则自以为慊,此由时君之好尚,故人心之趣向然也。辽起唐季,颇用唐进士法取人,然仕于其国者,考其致身之所自,进士才十之二三耳!金承辽后,凡事欲轶辽世,故进士科目兼采唐、宋之法而增损之。其及第出身,视前代特重,而法亦密焉。若夫以策论进士取其国人,而用女直文字以为程文,斯盖就其所长以收其用,又欲行其国字,使人通习而不废耳。终金之代,科目得人为盛。诸宫护卫、及省台部译史、令史、通事、仕进皆列于正班,斯则唐、宋以来之所无者,岂非因时制宜,而以汉法为依据者乎?金治纯驳,议者于是每有别焉。宣宗南渡,吏习日盛,苛刻成风,殆亦多故之秋,急于事功,不免尔欤。自时厥后,仕进之歧既广,侥幸之俗益炽,军伍劳效,杂置令禄,门荫右职,迭居朝著,科举取士亦复泛滥,而金治衰矣!原其立经陈纪之初,所为升转之格,考察之方,井井然有条而不紊,百有余年才具不乏,岂非其效乎?奉诏作《金史》,志其《选举》,因得而详论之,司天、太医、内侍等法历代所有,附著于斯。鬻爵、进纳,金季之弊莫甚焉,盖由财用之不足而然也,特载《食货志》。
自从夏、商、周三代乡举里选的制度废除后,秦、汉以来各自根据一代的适宜情况,来搜罗一时的人才,只要足够使用就停止了,所以法度不统一,由来已久了!在汉代,虽然有贤良方正等科目来选拔士人,但推举选择为官吏,由此而达到公卿的地位,公卿的子弟入宫担任宿卫,因而受到宠遇,从而职位显赫。魏、晋以后互相有继承和变革,到了唐、宋,进士科兴盛起来。当时的士人君子,如果不通过这条途径进身,就自己感到遗憾,这是由于当时君主的喜好崇尚,所以人心趋向如此。辽朝兴起于唐朝末年,较多地采用唐朝的进士法选拔人才,但在辽国做官的人,考察他们获得官职的途径,进士只占十分之二三罢了!金朝继承辽朝之后,凡事都想超越辽代,所以进士科目兼采唐、宋的方法而加以增减。进士及第出身,比前代特别重视,而且法规也更加严密。至于用策论进士来选拔本国人,并且用女真文字作为考试文章,这大概是利用他们的长处来收揽人才,又想推行本国的文字,使人人都通晓学习而不废弃。整个金代,科举科目选拔人才最为兴盛。各宫护卫、以及省台部的译史、令史、通事,仕进都列入正班,这是唐、宋以来所没有的,难道不是因时制宜,而以汉法为依据吗?金朝政治的纯正与驳杂,评论者因此常常有不同看法。宣宗南渡后,官吏的习气日益盛行,苛刻成为风气,大概也是多事之秋,急于追求事功,不免如此吧。从此以后,仕进的途径既已宽广,侥幸的风气更加炽烈,军伍的劳绩功勋,杂乱地安置在俸禄之中,门荫担任要职,交替占据朝廷,科举取士也又泛滥,而金朝的政治衰败了!推究其建立纲纪的初期,所制定的升转格例、考察方法,井井有条而不紊乱,一百多年人才不缺乏,难道不是它的效果吗?奉诏撰写《金史》,记载其《选举志》,因此得以详细论述,司天、太医、内侍等法规历代都有,附著在这里。卖官鬻爵、进纳财物,金末的弊端没有比这更严重的,大概是由于财用不足而造成的,特别记载在《食货志》。
金设科皆因辽、宋制,有词赋、经义、策试、律科、经童之制海陵天德三年,罢策试科。世宗大定十一年,创设女直进士科,初但试策,后增试论,所谓策论进士也。明昌初,又设制举宏词科,以待非常之士。故金取士之目有七焉。其试词赋、经义、策论中选者,谓之进士。律科、经童中选者,曰举人。凡养士之地曰国子监,始置于天德三年,后定制,词赋、经义生百人,小学生百人,以宗室及外戚皇后大功以上亲、诸功臣及三品以上官兄弟子孙,年十五以上者入学,不及十五者入小学。大定六年始置太学,初养士百六十人,后定五品以上官兄弟子孙百五十人,曾得府荐及终场人二百五十人,凡四百人。府学亦大定十六年置,凡十七处,共千人。初以尝与廷试及宗室皇家袒免以上亲、并得解举人为之。后增州学,遂加以五品以上官、曾任随朝六品官之兄弟子孙,余官之兄弟子孙经府荐者,同境内举人试补三之一,阙里庙宅子孙年十三以上不限数,经府荐及终场免试者不得过二十人。凡试补学生,太学则礼部主之,州府则以提举学校学官主之,曾得府荐及终场举人,皆免试。
金朝设立科举都沿袭辽、宋的制度,有词赋、经义、策试、律科、经童等制度。海陵天德三年,废除了策试科。世宗大定十一年,创设女真进士科,起初只考试策论,后来增加考试论,这就是所谓的策论进士。明昌初年,又设立制举宏词科,以等待非常之才。所以金朝取士的科目有七种。其中考试词赋、经义、策论中选的,称为进士。律科、经童中选的,称为举人。凡是培养士人的地方叫国子监,开始设置于天德三年,后来定制,词赋、经义生一百人,小学生一百人,以宗室及外戚皇后大功以上亲属、各位功臣及三品以上官员的兄弟子孙,年龄十五岁以上的入学,不到十五岁的入小学。大定六年开始设置太学,起初培养士人一百六十人,后来规定五品以上官员的兄弟子孙一百五十人,曾经获得府荐及终场的人二百五十人,共四百人。府学也在大定十六年设置,共十七处,共一千人。起初以曾经参加廷试及宗室皇家袒免以上亲属、并已获得解送的举人充任。后来增加州学,于是加上五品以上官员、曾任随朝六品官的兄弟子孙,其他官员的兄弟子孙经过府荐的,同境内举人考试补充三分之一,阙里孔庙宅第的子孙年龄十三岁以上的不限人数,经过府荐及终场免试的不得超过二十人。凡是考试补充学生,太学由礼部主管,州府由提举学校学官主管,曾经获得府荐及终场的举人,都免试。
凡经,《易》则用王弼、韩康伯注,《书》用孔安国注,《诗》用毛苌注、郑玄笺,《春秋左氏传》用杜预注,《礼记》用孔颖达疏,《周礼》用郑玄注、贾公彦疏,《论语》用何晏集注。邢昺疏,《孟子》用赵岐注,孙奭疏,《孝经》用唐玄宗注,《史记》用裴骃注,《前汉书》用颜师古注。《后汉书》用李贤注,《三国志》用裴松之注,及唐太宗《晋书》、沈约《宋书》,萧子显《齐书》、姚思廉《梁书》《陈书》、魏收《后魏书》、李百药《北齐书》、令狐德棻《周书》、魏征《隋书》、新旧《唐书》、新旧《五代史》,《老子》用唐玄宗注疏,《荀子》用杨倞注,《扬子》用李轨、宋咸、柳宗元、吴秘注,皆自国子监印之,授诸学校。凡学生会课,三日作策论一道,又三日作赋及诗各一篇,三月一私试,以季月初先试赋,间一日试策论,中选者以上五名申部。遇旬休、节辰皆有假,病则给假,省亲远行则给程。犯学规者罚,不率教者黜。遭丧百日后求入学者,不得与释奠礼。凡国子学生三年不能充贡,欲就诸局承应者,学官试,能粗通大小各一经者听。
凡是经书,《周易》用王弼、韩康伯的注,《尚书》用孔安国的注,《诗经》用毛苌的注、郑玄的笺,《春秋左氏传》用杜预的注,《礼记》用孔颖达的疏,《周礼》用郑玄的注、贾公彦的疏,《论语》用何晏的集注、邢昺的疏,《孟子》用赵岐的注、孙奭的疏,《孝经》用唐玄宗的注,《史记》用裴骃的注,《前汉书》用颜师古的注,《后汉书》用李贤的注,《三国志》用裴松之的注,以及唐太宗的《晋书》、沈约的《宋书》、萧子显的《齐书》、姚思廉的《梁书》和《陈书》、魏收的《后魏书》、李百药的《北齐书》、令狐德棻的《周书》、魏征的《隋书》、新旧《唐书》、新旧《五代史》,《老子》用唐玄宗的注疏,《荀子》用杨倞的注,《扬子》用李轨、宋咸、柳宗元、吴秘的注,都由国子监印刷,授予各学校。凡是学生集体课业,三天作策论一道,又三天作赋和诗各一篇,三个月一次私试,在每季的第一个月先试赋,隔一天试策论,中选者将前五名申报到部。遇到旬休、节日都有假期,生病则给假,省亲远行则给路程假。违反学规的受罚,不听从教导的除名。遭遇丧事一百天后请求入学的,不得参加释奠礼。凡是国子学生三年不能充贡,想要到各局承应的,由学官考试,能粗略通晓大小各一经的听任。
章宗大定二十九年,上封事者乞兴学校,推行三舍法,及乡以八行贡春官,以设制举宏词。事下尚书省集百官议,户部尚书邓俨等谓:「三舍之法起于宋熙宁间,王安石罢诗赋,专尚经术。太学生初补外舍,无定员。由外升内舍,限二百人。由内升上舍,限百人。各治一经,每月考试,或特免解,或保举补官。其法虽行,而多席势力、尚趋走之弊,故苏轼有'三舍既兴,货赂公行'之语,是以元祐间罢之,后虽复,而宣和三年竟废。臣等谓立法贵乎可久,彼三舍之法委之学官选试,启侥幸之门,不可为法。唐文皇养士至八千人,亡宋两学五千人,今策论、词赋、经义三科取士,而太学所养止百六十人,外京府或至十人,天下仅及千人。今若每州设学,专除教授,月加考试,每举所取数多者赏其学官。月试定为三等籍之,一岁中频在上等者优复之,不率教、行恶者黜之,庶几得人之道也。又成周乡举里选法卒不可复,设科取士各随其时。八行者乃亡宋取《周礼》之六行孝、友、睦、姻、任、恤,加之中、和为八也。凡人之行莫大于孝廉,今已有举孝廉之法,及民有才能德行者令县官荐之。今制,犯十恶奸盗者不得应试,亦六德六行之遗意也。夫制举宏词,盖天子待非常之士,若设此科,不限进士,并选人试之,中选擢之台阁,则人自勉矣。」上从其议。遂计州府户口。增养士之数,于大定旧制京府十七处千人之外,置节镇、防御州学六十处,增养千人。各设教授一员,选五举终场或进士年五十以上者为之。府学二十有四,学生九百五人。大兴、开封、平阳、真定、东平府各六十人,太原、益都府各五十人,大定、河间、济南、大名、京兆府各四十人,辽阳、彰德府各三十人,河中、庆阳、临洮、河南府各二十五人,凤翔、平凉、延安、咸平、广宁、兴中府各二十人。节镇学三十九,共六百一十五人。绛、定、卫、怀、沧州各三十人,莱、密、潞、汾、冀、邢、兖州各二十五人,代、同、邠州各二十人,奉圣州十五人,余二十三节镇皆十人。防御州学二十一,共二百三十五人。博、德、洺、棣、亳各十五人,余十六州各十人。凡千八百人。
章宗大定二十九年,上密封奏章的人请求兴办学校,推行三舍法,以及乡里以八行贡举到春官,并设立制举宏词科。事情下达到尚书省召集百官商议,户部尚书邓俨等人说:“三舍法起于宋熙宁年间,王安石废除诗赋,专门崇尚经术。太学生起初补入外舍,没有固定名额。由外舍升入内舍,限制二百人。由内舍升入上舍,限制一百人。各人专治一经,每月考试,有的特免解试,有的保举补官。这个法令虽然施行,但多有依仗势力、崇尚奔走趋奉的弊端,所以苏轼有‘三舍既兴,货赂公行’的话,因此元祐年间废除了它,后来虽然恢复,但宣和三年终于废弃。臣等认为立法贵在可以持久,那种三舍法委托学官选拔考试,开启了侥幸之门,不可作为法则。唐文皇培养士人达到八千人,亡宋两学有五千人,如今策论、词赋、经义三科取士,而太学所培养的只有一百六十人,外京府有的只有十人,天下仅及千人。现在如果每州设立学校,专门任命教授,每月加以考试,每科取士数量多的赏赐其学官。月试定为三等登记,一年中频繁在上等的优免徭役,不听从教导、行为恶劣的除名,这大概是得人的方法。又成周的乡举里选法终究不可恢复,设科取士各随其时。八行是亡宋取自《周礼》的六行孝、友、睦、姻、任、恤,加上中、和为八。凡是人的品行没有大于孝廉的,如今已有举孝廉的法令,以及百姓有才能德行的让县官推荐。现在的制度,犯十恶奸盗的不得应试,也是六德六行的遗意。至于制举宏词,大概是天子等待非常之才,如果设立此科,不限进士,一并选人考试,中选的提拔到台阁,那么人自然努力了。”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。于是统计州府户口。增加培养士人的数量,在大定旧制京府十七处一千人之外,设置节镇、防御州学六十处,增加培养一千人。各设教授一员,选择五次参加终场或进士年龄五十岁以上的人担任。府学二十四所,学生九百零五人。大兴、开封、平阳、真定、东平府各六十人,太原、益都府各五十人,大定、河间、济南、大名、京兆府各四十人,辽阳、彰德府各三十人,河中、庆阳、临洮、河南府各二十五人,凤翔、平凉、延安、咸平、广宁、兴中府各二十人。节镇学三十九所,共六百一十五人。绛、定、卫、怀、沧州各三十人,莱、密、潞、汾、冀、邢、兖州各二十五人,代、同、邠州各二十人,奉圣州十五人,其余二十三节镇各十人。防御州学二十一所,共二百三十五人。博、德、洺、棣、亳各十五人,其余十六州各十人。共一千八百人。
女直学。自大定四年,以女直大小字译经书颁行之。后择猛安谋克内良家子弟为学生,诸路至三千人。九年,取其尤俊秀者百人至京师,以编修官温蒂罕缔达教之。十三年,以策、诗取士,始设女直国子学,诸路设女直府学,以新进士为教授。国子学策论生百人,小学生百人。府州学二十二,中都、上京、胡里改、恤频、合懒、蒲与、婆速、咸平、泰州、临潢、北京、冀州、开州、丰州、西京、东京、盖州、隆州、东平、益都、河南、陕西置之。凡取国子学生、府学生之制,皆与词赋、经义生同。又定制,每谋克取二人,若宗室每二十户内无愿学者,则取有物力家子弟年十三以上、二十以下者充。凡会课,三日作策论一道,季月私试如汉生制。大定二十九年,敕凡京府镇州诸学,各以女直、汉人进士长贰官提控其事,具入官衔。河南、陕西女直学,承安二年罢之,余如旧。
女真学。自从大定四年,用女真大小字翻译经书颁布施行。后来选择猛安谋克内的良家子弟为学生,各路达到三千人。大定九年,选取其中特别优秀的百人送到京师,让编修官温蒂罕缔达教导他们。大定十三年,用策、诗取士,开始设立女真国子学,各路设立女真府学,以新进士为教授。国子学策论生一百人,小学生一百人。府州学二十二所,设置在中都、上京、胡里改、恤频、合懒、蒲与、婆速、咸平、泰州、临潢、北京、冀州、开州、丰州、西京、东京、盖州、隆州、东平、益都、河南、陕西。凡是选取国子学生、府学生的制度,都与词赋、经义生相同。又规定,每谋克取二人,如果宗室每二十户内没有愿意学习的,则取有物力家庭的子弟年龄十三岁以上、二十岁以下的充任。凡是集体课业,三天作策论一道,每季月私试如同汉生制度。大定二十九年,敕令凡是京府镇州各学,各以女真、汉人进士的正副长官提控其事,全部列入官衔。河南、陕西的女真学,承安二年废除,其余如旧。
凡诸进士举人,由乡至府,由府至省,及殿廷,凡四试皆中选,则官之。至廷试五被黜,则赐之第,谓之恩例。又有特命及第者,谓之特恩。恩例者但考文之高下为第,而不复黜落。凡词赋进士,试赋、诗、策论各一道。经义进士,试所治一经义、策论各一道。其设也,始于太宗天会元年十一月,时以急欲得汉士以抚辑新附,初无定数,亦无定期,故二年二月、八月凡再行焉。五年,以河北、河东初降,职员多阙,以辽、宋之制不同,诏南北各因其素所习之业取士,号为南北选。熙宗天眷元年五月,诏南北选各以经义、词赋两科取士。海陵庶人天德二年,始增殿试之制,而更定试期。三年,并南北选为一,罢经义、策试两科,专以词赋取士。贞元元年,定贡举程试条理格法。正隆元年,命以《五经》、《三史》正文内出题,始定为三年一辟。
凡是进士和举人,从乡试到府试,从府试到省试,再到殿试,总共四次考试都考中选中的,就授予官职。如果到殿试五次被淘汰,就赐予进士出身,这叫做恩例。还有特别命令考中进士的,叫做特恩。恩例只是根据文章高低来评定等级,不再淘汰。凡是词赋进士,考试赋、诗、策论各一道。经义进士,考试所研习的经义、策论各一道。这种制度的设立,始于太宗天会元年十一月,当时因为急于得到汉族士人来安抚新归附的地区,起初没有固定名额,也没有固定日期,所以天会二年二月和八月举行了两次。天会五年,因为河北、河东刚刚归降,官员职位多有空缺,而辽、宋的制度不同,于是下诏南北各自根据平时所学习的学业选拔士人,称为南北选。熙宗天眷元年五月,下诏南北选各自用经义、词赋两科选拔士人。海陵王天德二年,开始增加殿试制度,并更改考试日期。天德三年,合并南北选为一科,废除经义、策试两科,专门用词赋选拔士人。贞元元年,制定了贡举考试的条例和规则。正隆元年,命令从《五经》、《三史》正文中出题,开始规定三年举行一次考试。
大定四年,敕宰臣:「进士文优则取,勿限人数。」十八年,谓宰臣:「文士有偶中魁选,不问操履,而辄授翰苑之职。如赵承元,朕闻其无士行,果败露。自今榜首,先访察其乡行,可取则授以应奉,否则从常调。」十九年,谓宰臣曰:「自来御试赋题,皆士人尝拟作者。前朕自选一题,出人所不料,故中选者多名士,而庸才不及焉。是知题难则名儒亦擅场,题易则庸流易侥幸也。」平章政事唐括安礼奏曰:「臣前日言,士人不以策论为意者,正为此尔。宜各场通考,选文理俱优者。」上曰:「并答时务策,观其议论,材自可见,卿等其议之。」二十年,谓宰臣曰:「朕尝谕进士不当限数,则对以所取之外无合格文,故中选者少,岂非题难致然耶?若果多合格,而有司妄黜之,甚非理也。」又曰:「古者乡举有行者,授以官。今其考满,察乡曲实行出伦者擢之。」又曰:「旧不选策,今兼选矣。然自今府会两试不须试策,已中策后,则试以制策,试学士院官。」二十二年,谓宰臣曰:「汉进士魁,例授应奉,若行不副名,不习制诰之文者,即与外除。」二十三年,谓宰臣曰:「汉进士,皇统间人材殆不复见,今应奉以授状元,盖循资尔。制诰文字,各以职事铺叙,皆有定式,故易。至撰赦诏,则鲜有能者。」参知政事粘哥斡特剌对曰:「旧人已登第尚为学不辍,今人一及第辄废而不学,故尔。」上于听政之隙,召参知政事张汝霖、翰林直学士李晏读新进士所对策,至县令阙员取之何道?上曰:「朕夙夜思此,未知所出。」晏对曰:「臣窃念久矣!国朝设科,始分南北两选,北选词赋进士擢第一百五十人,经义五十人,南选百五十人,计三百五十人。嗣场,北选词赋进士七十人,经义三十人,南选百五十人,计二百五十人。以入仕者多,故员不阙。其后南北通选,止设词赋科,不过取六七十人,以入仕者少,故县令员阙也。」上曰:「自今文理可采者取之,毋限以数。」二十八年,复经义科。
大定四年,敕令宰相大臣:“进士文章优秀就录取,不要限制人数。”大定十八年,对宰相大臣说:“文士中有人偶然考中第一名,不考察他的品行,就立即授予翰林院的职务。比如赵承元,我听说他没有士人的德行,果然败露了。从今以后,第一名要先访察他的乡里品行,如果可取就授予应奉职务,否则按常规调任。”大定十九年,对宰相大臣说:“历来御试的赋题,都是士人曾经模拟过的。之前我自己选了一个题目,出乎人们意料,所以考中的人多是名士,而庸才达不到。由此可知题目难,名儒也能发挥所长;题目容易,庸才就容易侥幸得中。”平章政事唐括安礼上奏说:“我前些天说,士人不重视策论,正是因为这个原因。应该各场通考,选拔文理都优秀的人。”皇上说:“同时回答时务策,看他们的议论,才能自然可见,你们商议一下。”大定二十年,对宰相大臣说:“我曾经告诉进士不应当限制人数,他们回答说录取之外没有合格的文章,所以考中的人少,难道不是题目难造成的吗?如果确实有很多合格的人,而有关部门胡乱淘汰他们,非常不合理。”又说:“古代乡举中有德行的人,授予官职。现在他们考核期满,要考察乡里实际品行超出常人的人提拔。”又说:“以前不选策论,现在兼选了。但从今以后府试、会试两场不需要考策论,已经考中策论后,再考制策,由学士院官员考试。”大定二十二年,对宰相大臣说:“汉族进士第一名,按例授予应奉职务,如果品行与名声不符,不熟悉制诰文章的人,就外放为地方官。”大定二十三年,对宰相大臣说:“汉族进士,皇统年间的人才几乎再也见不到了,现在应奉职务授予状元,不过是按资历罢了。制诰文字,各自按职事铺陈叙述,都有固定格式,所以容易。至于撰写赦诏,就很少有能胜任的人。”参知政事粘哥斡特剌回答说:“旧人已经考中进士还坚持学习不停止,现在的人一考中进士就荒废不学,所以如此。”皇上在处理政事的间隙,召见参知政事张汝霖、翰林直学士李晏阅读新进士的对策,读到“县令缺员,用什么办法补充”时,皇上说:“我日夜思考这个问题,不知道怎么办。”李晏回答说:“我私下考虑很久了!本朝设立科举,开始分南北两选,北选词赋进士录取一百五十人,经义五十人,南选一百五十人,共计三百五十人。随后一场,北选词赋进士七十人,经义三十人,南选一百五十人,共计二百五十人。因为入仕的人多,所以官员不缺。后来南北通选,只设词赋科,不过录取六七十人,因为入仕的人少,所以县令缺员。”皇上说:“从今以后,文理可取的录取,不要限制人数。”大定二十八年,恢复经义科。
章宗明昌元年正月,言事者谓:「举人四试而乡试似为虚设,固当罢去。其府会试乞十人取一人,可以群经出题,而注示本传。」上是其言,诏免乡试,府试以五人取一人,仍令有司议外路添考试院,及群经出题之制。有司言:「会试所取之数,旧止五百人,比以世宗敕中格者取,乞依此制行之。府试旧六处,中有地远者,命特添三处,上京、咸平府路则试于辽阳,河东南北路则试于平阳,山东东路则试于益都。以《六经》、《十七史》、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及《荀》、《扬》、《老子》内出题,皆命于题下注其本传。」又谕有司曰:「举人程文所用故事,恐考试官或遽不能忆,误失人材,可自注出处,注字之误,不在涂注乙之数。」
章宗明昌元年正月,议论政事的人说:“举人经过四次考试,而乡试似乎形同虚设,应当废除。府试和会试请求十人中录取一人,可以从群经中出题,并注明本传。”皇上赞同他的话,下诏免除乡试,府试按五人录取一人,并命令有关部门商议在外路增设考试院,以及从群经出题的制度。有关部门说:“会试录取的人数,以前只有五百人,近来按照世宗敕令合格就录取,请求依照这个制度执行。府试原来有六处,其中有地方偏远的,命令特别增设三处:上京、咸平府路在辽阳考试,河东南北路在平阳考试,山东东路在益都考试。从《六经》、《十七史》、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以及《荀子》、《扬子》、《老子》中出题,都命令在题目下注明本传。”又告谕有关部门说:“举人考试文章所用的典故,恐怕考试官有时仓促不能记起,误失人才,可以自己注明出处,注字的错误,不在涂改和勾乙的范围内。”
明昌二年,敕官或职至五品者,直赴御试。四年,平章政事守贞言:「国家官人之路,惟女直、汉人进士得人居多。诸司局承应,旧无出身,自大定后始叙使,至今鲜有可用者。近来放进士第数稍多,此举更宜增取,若会试止以五百人为限,则廷试虽欲多取,不可得也。」上乃诏有司,会试毋限人数,文合格则取。
明昌二年,敕令官员或职位达到五品的人,可以直接参加御试。明昌四年,平章政事守贞说:“国家任用官员的途径,只有女真、汉族进士中人才最多。各司局的承应人员,原来没有出身,从大定以后才开始叙用,至今很少有可用的人。近来录取进士的人数稍多,这次考试更应该增加录取,如果会试只以五百人为限,那么廷试即使想多录取,也不可能。”皇上于是下诏有关部门,会试不限制人数,文章合格就录取。
六年,言事者谓:「学者率恃有司全注本传以示之,故不勉读书,乞减子史注本传之制。又经义中选之文多肤浅,乞择学官,及本科人充试官。」省臣谓:「若不与本传,恐硕学者有偶忘之失,可令但知题意而已。」遂命择前经义进士为众所推者、才识优长者为学官,遇差考试官之际,则验所治经参用。词赋进士,题注本传,不得过五十字。经义进士,御试第二场,试论日添试策一道。
明昌六年,议论政事的人说:“学者大多依赖有关部门全部注明本传来展示,所以不努力读书,请求减少子史中注明本传的制度。另外经义科考中的文章多肤浅,请求选择学官和本科人士充任考试官。”尚书省大臣说:“如果不给本传,恐怕博学的人有偶然忘记的失误,可以让他们只了解题意即可。”于是命令选择以前经义进士中为众人推重、才识优秀的人担任学官,遇到派遣考试官时,根据所研习的经书参用。词赋进士,题目注明本传,不得超过五十字。经义进士,御试第二场,考试论的那天增加考试策论一道。
承安四年,上谕宰臣曰:「一场放二状元,非是。后场廷试,令词赋、经义通试时务策,止选一状元,余虽有明经、法律等科,止同诸科而已。」至宋王安石为相,作新经,始以经义取人。且词赋、经义、人素所习之本业,策论则兼习者也。今舍本取兼习,恐不副陛下公选之意。」遂定御试同日各试本业,词赋依旧,分立甲次,第一名为状元,经义魁次之。恩例与词赋第二人同,余分为两甲中下人,并在词赋之下。五年,诏考试词赋官各作程文一道,示为举人之式,试后赴省藏之。时宰臣奏:「自大定二十五年以前,词赋进士不过五百人,二十八年以不限人数,取至五百八十六人。先承圣训合格则取,故承安二年取九百二十五人。兼今有四举终场恩例,若会试取人数过多,则涉泛滥。」遂定策论、词赋、经义人数,虽多不过六百人,少则听其阙。时太常丞郭人杰转对言,词赋举人,不得作别名兼试经义,及入学生精加试选,无至滥补。上敕宰臣曰:「近已奏定,后场词赋经义同日试之。若府会试更不令兼试,恐试经义者少,是虚设此科也。别名之弊,则当禁之。补试入学生员,已有旧条,恐行之灭裂尔,宜严防闲。」张行简转对言:「拟作程文,本欲为考试之式,今会试考试官、御试读卷官皆居显职,擢第后离笔砚久,不复常习,今临试拟作之文,稍有不工,徒起谤议。」诏罢之。
承安四年,皇上告谕宰相大臣说:“一场考试放出两个状元,不合适。后场廷试,命令词赋、经义共同考试时务策,只选一个状元,其余虽然有明经、法律等科,只等同于诸科而已。”到了宋代王安石任宰相,创作新经,开始用经义选拔人才。而且词赋、经义是士人平时学习的本业,策论则是兼习的。现在舍弃本业而选取兼习,恐怕不符合陛下公正选拔的意图。”于是确定御试在同一天各自考试本业,词赋依旧,分别排列甲次,第一名为状元,经义第一名次之。恩例与词赋第二名相同,其余分为两甲中下等,都在词赋之下。承安五年,下诏考试词赋的官员各写一篇程文,作为举人的范文,考试后送到尚书省收藏。当时宰相大臣上奏:“从大定二十五年以前,词赋进士不超过五百人,二十八年因为不限制人数,录取到五百八十六人。先前秉承圣训合格就录取,所以承安二年录取了九百二十五人。加上现在有四举终场的恩例,如果会试录取人数过多,就涉及泛滥。”于是确定策论、词赋、经义的人数,最多不超过六百人,少则听任缺额。当时太常丞郭人杰轮对说,词赋举人不得用别名兼考经义,以及入学生员要精心考试选拔,不要导致滥补。皇上敕令宰相大臣说:“近来已经奏定,后场词赋和经义在同一天考试。如果府试、会试不再允许兼考,恐怕考经义的人少,这是虚设这个科目。别名的弊端,应当禁止。补试入学生员,已有旧条例,恐怕执行草率,应当严格防范。”张行简轮对说:“拟作程文,本来想作为考试的范文,现在会试考试官、御试读卷官都身居显要职位,考中后离开笔墨已久,不再经常练习,现在临考拟作的文章,稍有不够精工,只会引起非议。”下诏停止这种做法。
泰和元年,平章政事徒单镒病时文之弊,言:「诸生不穷经史,唯事末学,以致志行浮薄。可令进士试策日,自时务策外,更以疑难经旨相参为问,使发圣贤之微旨、古今之事变。」诏为永制。先尝敕乐人不得举进士,而奴免不良者则许之。尚书省奏:「旧称工乐,谓配隶之色及倡优之家。今少府监工匠,太常大乐署乐工,皆民也,而不得与试。前代令诸选人身及祖、父曾经免为良者,虽在官不得居清贯及临民,今反许试,诚玷清论。」诏遂定制,放良人不得应诸科举,其子孙则许之。上又谓:「德行才能非进士科所能尽,可通行保举之制。省奏:「在《周礼》,'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。」所谓万民,农工商贾皆是也。前代立贤无方,如版筑之士、鼓刀之叟,垂光简策者不可胜举。今草泽隐逸才行兼备者,令谋克及司县举,按察司具闻,以旌用之,既有已降令文矣。」上命复宣旨以申之。
泰和元年,平章政事徒单镒忧虑当时文风的弊端,说:“诸生不深入研究经史,只从事末学,导致志向行为浮薄。可以命令进士考试策论那天,除了时务策外,再用疑难经旨相互参问,使他们阐发圣贤的微言大义、古今的事变。”下诏作为永久制度。先前曾敕令乐人不得考进士,而奴仆被免为良民的人则允许。尚书省上奏:“旧称工乐,指配隶之人和倡优之家。现在少府监的工匠、太常寺大乐署的乐工,都是平民,却不能参加考试。前代命令各种选人自身及祖父、父亲曾经被免为良民的,即使做官也不能担任清要职务和治理百姓,现在反而允许考试,确实玷污清议。”下诏于是制定制度,被放免为良民的人不得参加各科考试,他们的子孙则允许。皇上又说:“德行才能不是进士科所能完全涵盖的,可以通行保举制度。”尚书省上奏:“在《周礼》中,‘大司徒用乡三物教育万民并推荐他们。’所谓万民,包括农、工、商、贾。前代选拔贤才不拘一格,如筑墙的傅说、屠牛的叟,在史册上留下光彩的不可胜数。现在草野隐逸中才德兼备的人,命令谋克和司县举荐,按察司详细上报,以表彰任用,已经有颁布的令文了。”皇上命令再宣旨来重申这一点。
宣宗贞祐二年,御史台言:「明年省试以中都、辽东、西北京等路道阻,宜于中都、南京两处试之。」三年,谕宰臣曰:「国初设科,素号严密,今闻会试至于杂坐喧哗,何以防弊?」命治考官及监察罪。兴定二年,御史中丞把胡鲁言:「国家数路收人,惟进士之选最为崇重,不求备数,惟务得贤。今场会试,策论进士不及二人取一人,词赋、经义二人取一,前虽有圣训,当依大定之制,中选即收,无问多寡,然大定间赴试者或至三千,取不过五百。泰和中,策论进士三人取一,词赋、经义四人取一,向者贞祐初,诏免府试,赴会试者几九千人。而取八百有奇,则是十之一而已。时已有依大定之制,亦何尝二人取一哉!今考官泛滥如此,非所以为求贤也。宜于会试之前,奏请所取之数,使恩出于上可也。」诏集文资官议,卒从泰和之例。又谓宰臣曰:「从来廷试进士,日晡后即遣出宫,恐文思迟者不得尽其才,令待至暮时。」特赐经义进士王彪等十三人及第,上览其程文,爱其辞藻,咨叹久之。因怪学者益少,谓监试官左丞高汝砺曰:「养士学粮,岁稍丰熟即以本色给之,不然此科且废矣!」五年,省试经义进士,考官于常格外多取十余人,上命以特恩赐第。又命河北举人今府试中选而为兵所阻者,免后举府试。
宣宗贞祐二年,御史台上奏说:“明年省试因为中都、辽东、西北京等路道路阻塞,应该在中都和南京两处举行考试。”三年,宣宗对宰相说:“国家初设科举,一向号称严密,如今听说会试时考生混杂坐在一起喧哗,用什么来防止舞弊?”下令治考官和监察官的罪。兴定二年,御史中丞把胡鲁说:“国家通过多种途径选拔人才,只有进士的选拔最为尊崇重要,不追求凑足人数,只致力于得到贤才。如今会试中,策论进士不到两人取一人,词赋、经义进士两人取一人,之前虽然有圣上的训示,应当依照大定年间的制度,考中即录取,不论多少,但大定年间参加考试的人有时达到三千,录取不超过五百。泰和年间,策论进士三人取一人,词赋、经义四人取一人,先前贞祐初年,下诏免去府试,参加会试的将近九千人,而录取了八百多人,这只是十分之一罢了。当时已经有依照大定制度的说法,又何尝是两人取一人呢!如今考官这样泛滥,不是用来求取贤才的办法。应该在会试之前,奏请所录取的人数,使恩典出自皇上就可以了。”宣宗下诏召集文官商议,最终听从了泰和年间的旧例。又对宰相说:“从来廷试进士,在下午三点后就遣送出宫,恐怕文思迟缓的人不能完全发挥才能,命令等到傍晚时分。”特别赐予经义进士王彪等十三人及第,皇上阅览他们的程文,喜爱他们的辞藻,赞叹了很久。于是奇怪学者越来越少,对监试官左丞高汝砺说:“供养士子的学粮,每年稍微丰收就用实物供给他们,不然这个科目就要废除了!”五年,省试经义进士,考官在常规名额之外多录取了十多人,皇上下令以特恩赐予进士及第。又命令河北的举人,如果这次府试中选却被兵事阻隔的,免除下一次府试。
策论进士,选女直人之科也。始大定四年,世宗命颁行女直大小字所译经书。每谋克选二人习之。寻欲兴女直字学校,猛安谋克内多择良家子为生,诸路至三千人。九年,选异等者百人,荐于京师,廪给之。命温蒂罕缔达教以古书,作诗、策,后复试,得徒单镒以下三十余人。十一年,始议行策选之制,至十三年始定每场策一道,以五百字以上成,免乡试府试,止赴会试御试。且诏京师女直国子学,诸路设女直府学,拟以新进士充教授,以教士民子弟之愿学者。俟行之久学者众,则同汉进士三年一试之制。乃就悯忠寺试徒单镒等,其策曰:「贤生于世,世资于贤,世未尝不生贤,贤未尝不辅世。盖世非无贤,惟用与否。若伊尹之佐成汤,傅说之辅高宗,吕望之遇文王,皆起耕筑渔钓之间,而其功业卓然,后世不能企及者,盖殷、周之君能用其人,尽其才也。本朝以神武定天下,圣上以文德绥海内,文武并用,言小善而必从,事小便而不弃,盖取人之道尽矣!而尚忧贤能遗于草泽者,今欲尽得天下之贤用之,又俾贤者各尽其能,以何道而臻此乎?」悯忠寺旧有双塔,进士入院之夜半,闻东塔上有声如音乐,西入宫。考试官侍御史完颜蒲涅等曰:「文路始开而有此,得贤之祥也。」中选者得徒单镒以下二十七人。十六年,命皇家两从以上亲及宰相子,直赴御试。皇家袒免以上亲及执政官之子,直赴会试。至二十年,以徒单镒等教授中外,其学大振。遂定制,今后以策、诗试三场,策用女直大字,诗用小字,程试之期皆依汉进士例。省臣奏:「汉人进士来年三月二十日乡试,八月二十日府试,次年正月二十日会试,三月十二日御试。」敕以来年八月二十五日于中都、上京、咸平、东平府等路四处府试,余从前例。上曰:「契丹文字年远,观其所撰诗,义理深微,当时何不立契丹进士科举,今虽立女直字科,虑女直字创制日近,义理未如汉字深奥,恐为后人议论。」丞相守道曰:「汉文字恐初亦未必能如此。由历代圣贤渐加修举也。圣主天姿明哲,令译经教天下,行之久亦可同汉人文章矣!」上曰:「其同汉人进士例。译作程文,俾汉官览之。」二十二年三月,策试女直进士。至四月癸丑,上谓宰臣曰:「女直进士试已久矣,何尚未考定?」参知政事斡特剌对曰:「以其译付看故也。」上令速之。二十三年,上曰:「女直进士设科未久,若令积习精通,则能否自见矣。」二十八年,谕宰臣曰:「女直进士惟试以策,行之既久,人能预备,今若试以经义可乎?」宰臣对曰:「《五经》中《书》、《易》、《春秋》已译之矣,俟译《诗》
策论进士,是选拔女真人的科目。开始于大定四年,世宗命令颁行用女真大小字翻译的经书。每个谋克选两人学习。不久想兴办女真字学校,在猛安谋克内多选良家子弟为学生,各路达到三千人。九年,选拔成绩优异的一百人,推荐到京师,供给粮食。命令温蒂罕缔达教他们古书,作诗、策论,后来再次考试,得到徒单镒以下三十多人。十一年,开始商议实行策选制度,到十三年才确定每场考一道策论,用五百字以上完成,免除乡试和府试,只参加会试和御试。并且下诏在京师设立女真国子学,各路设立女真府学,打算用新进士充当教授,来教导愿意学习的士民子弟。等到实行久了、学习者多了,就同汉人进士三年一考的体制。于是在悯忠寺考试徒单镒等人,他们的策论题目说:“贤才生于世间,世间依靠贤才,世间未尝不生贤才,贤才未尝不辅佐世间。大概世间并非没有贤才,只是用与不用罢了。像伊尹辅佐成汤,傅说辅佐高宗,吕望遇到文王,都出身于耕种、筑墙、打渔、垂钓之间,而他们的功业卓著,后世不能企及,这是因为殷、周的君主能任用他们,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。本朝以神武平定天下,圣上以文德安抚海内,文武并用,说小善必定听从,做小事也不放弃,大概取用人才的方法已经完备了!但还担忧贤能之人遗落在民间,如今想完全得到天下的贤才来任用,又让贤才各尽其能,用什么方法能达到这个地步呢?”悯忠寺旧有双塔,进士入院的那天半夜,听到东塔上有声音像音乐,向西传入宫中。考试官侍御史完颜蒲涅等人说:“文路刚刚开启就有这个现象,是得到贤才的祥兆。”中选者得到徒单镒以下二十七人。十六年,命令皇家两从以上的亲属和宰相的儿子,直接参加御试。皇家袒免以上的亲属和执政官的儿子,直接参加会试。到二十年,用徒单镒等人教授朝廷内外,女真学大为振兴。于是制定制度,今后用策论、诗考三场,策论用女真大字,诗用小字,考试日期都依照汉人进士的旧例。省臣上奏:“汉人进士明年三月二十日乡试,八月二十日府试,次年正月二十日会试,三月十二日御试。”敕令明年八月二十五日在中都、上京、咸平、东平府等路四处府试,其余依照前例。皇上说:“契丹文字年代久远,看他们所写的诗,义理深微,当时为什么不设立契丹进士科举?如今虽然设立女真字科,但担心女真字创制时间近,义理不如汉字深奥,恐怕被后人议论。”丞相守道说:“汉文字恐怕起初也未必能这样。是由历代圣贤逐渐加以修撰提升的。圣主天资明哲,命令翻译经书教导天下,实行久了也可以同汉人文章一样了!”皇上说:“那就同汉人进士的旧例。翻译成程文,让汉官阅览。”二十二年三月,策试女真进士。到四月癸丑日,皇上对宰相说:“女真进士考试已经很久了,为什么还没有考定?”参知政事斡特剌回答说:“因为要翻译交付审阅的缘故。”皇上命令加快。二十三年,皇上说:“女真进士设科不久,如果让他们积累学习精通,那么才能如何自然显现了。”二十八年,对宰相说:“女真进士只考策论,实行久了,人们能预先准备,如今如果考经义可以吗?”宰相回答说:“《五经》中《书》、《易》、《春秋》已经翻译了,等翻译《诗》
、《礼》毕,试之可也。」 上曰:「大经义理深奥,不加岁月不能贯通。今宜于经内姑试以论题,后当徐试经义也。」
和《礼》完成后,再考经义就可以了。”皇上说:“大经义理深奥,不花费岁月不能贯通。如今应该在经书内暂且试以论题,以后应当慢慢考经义。”
章宗大定二十九年,诏许诸人试策论进士举。七月,省奏:「如诗、策、论俱作一日程试,恐力有不逮。诗、策作一日,论作一日,以诗、策合格为中选,而以论定其名次。上曰:「论乃新添,至第三举时当通定去留。」明昌元年,猛安谋克愿试进士者拟依余人例,不可令直赴御试。」上曰:「是止许女直进士,毋令试汉进士也。」又定制,余官第五品散阶,令直赴会试,官职俱至五品,令直赴御试。承安二年,敕策论进士限丁习学。遂定制,内外官员、诸局分承应人、武卫军、若猛安谋克女直及诸色人,户止一丁者不许应试,两丁者许一人,四丁二人,六丁以上止许三人。三次终场,不在验丁之限。三年,定制,女直人以年四十五以下,试进士举,于府试十日前,委佐贰官善射者试射。其制,以六十步立垛,去射者十五步对立两竿,相去二十步,去地二丈,以绳横约之。弓不限强弱,不计中否,以张弓巧便、发箭迅正者为熟闲。射十箭中两箭,出绳下至垛者为中选。余路委提刑司,在都委监察体究。如当赴会试御试者,大兴府佐贰官试验,三举终场者免之。四年,礼部尚书贾铉言:「策论进士程试弓箭,其两举终场及年十六以下未成丁者,若以弓箭退落,有失贤路。乞于及第后试之,中者别加任使,或升迁,否者降之。」省臣谓:「旧制三举终场免试,今两举亦免之,未可。若以未成丁免试,必有妄匿年者,如果幼,使徐习未晚也。至于及第后试验升降,则已有定格矣。」诏从旧制。在泰和格,复有以时务策参以故事,及疑难经旨为问之制。
章宗大定二十九年,下诏允许众人参加策论进士的科举考试。七月,省臣上奏:“如果诗、策、论都在一天内考试,恐怕能力有所不及。诗、策考一天,论考一天,以诗、策合格为中选,而用论来确定名次。”皇上说:“论是新添的,到第三次考试时应当综合决定去留。”明昌元年,猛安谋克中愿意考进士的,拟依照其他人的旧例,不能让他们直接参加御试。”皇上说:“这只允许女真进士,不要让他们考汉人进士。”又制定制度,其他官员有第五品散阶的,让他们直接参加会试,官职都到五品的,让他们直接参加御试。承安二年,敕令策论进士限制丁口学习。于是制定制度,内外官员、各局分承应人、武卫军、以及猛安谋克女真人和各色人等,一户只有一丁的不许应试,两丁的允许一人,四丁的两人,六丁以上的只允许三人。三次考完终场的,不在查验丁口的限制内。三年,制定制度,女真人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,参加进士科举考试,在府试十日前,委派佐贰官中善于射箭的人考试射箭。其制度是:在六十步处立靶子,距离射箭者十五步处对立两根竿子,相距二十步,离地二丈,用绳子横向约束。弓不限强弱,不计较是否射中,以张弓灵巧方便、发箭迅速准确为熟练。射十箭中两箭,箭从绳子下穿过到达靶子的为中选。其他各路委托提刑司,在都城委托监察官体察追究。如果应当参加会试和御试的,由大兴府佐贰官试验,三次考完终场的免除。四年,礼部尚书贾铉说:“策论进士考试弓箭,那些两次考完终场以及年龄十六岁以下未成丁的人,如果因为弓箭被淘汰,有失贤才之路。请求在及第后考试,射中的另外加以任用或升迁,不中的降级。”省臣说:“旧制三次考完终场免试,如今两次也免试,不可以。如果因为未成丁免试,必定有妄自隐瞒年龄的人,如果确实年幼,让他们慢慢学习也不晚。至于及第后试验升降,则已有固定格式了。”下诏听从旧制。在泰和年间的格式中,又有用时务策参以历史故事,以及疑难经旨作为问题的制度。
宣宗南迁,兴定元年,制中都、西京等路,策论进士及武举人权于南京、东平、婆速、上京四处府试。五年,上赐进士斡勒业德等二十八人及第。上览程文,怪其数少,以问宰臣,对曰:「大定制随处设学,诸谋克贡三人或二人为生员,赡以钱米。至泰和中,人例授地六十亩。所给既优,故学者多。今京师虽存府学,而月给通宝五十贯而已。若于诸路总管府、及有军户处置学养之,庶可加益。京师府学已设六十人,乞更增四十人。中京、亳州、京兆府并置学官于总府,以谋克内不隶军籍者为学生,人畀地四十亩。汉学生在京者亦乞同此,余州府仍旧制。」上从之。
宣宗南迁后,兴定元年,规定中都、西京等路,策论进士和武举人暂时在南京、东平、婆速、上京四处进行府试。五年,皇上赐予进士斡勒业德等二十八人及第。皇上阅览程文,奇怪人数少,以此询问宰相,宰相回答说:“大定年间制度,随处设立学校,各谋克进贡三人或二人作为生员,供给钱米。到泰和年间,每人按例授予六十亩地。所给待遇优厚,所以学习者多。如今京师虽然保留府学,但每月只给通宝五十贯罢了。如果在各路总管府以及有军户的地方设置学校培养他们,或许可以增加。京师府学已设六十人,请求再增加四十人。中京、亳州、京兆府都在总管府设置学官,以谋克内不隶属军籍的人为学生,每人给地四十亩。在京的汉学生也请求同样对待,其余州府依照旧制。”皇上听从了。
凡会试之数,大定二十五年,词赋进士不得过五百人。二十八年,以不限人数,遂至五百八十六人。章宗令合格则取,故承安二年至九百二十五人。时以复加四举终场者,数太滥,遂命取不得过六百人。泰和二年,上命定会试诸科取人之数,司空襄言:「试词赋、经义者多,可五取一。策论绝少,可四取一。恩榜本以优老于场屋者。四举受恩则太优,限以年则碍异材。可五举则授恩。」平章徒单镒等言:「大定二十五年至明昌初,率三四人取一。」平章张汝霖亦言:「五人取一,府试百人中才得五耳。」遂定制,策论三人取一,词赋、经义五人取一,五举终场年四十五以上、四举终场年五十以上者受恩。
关于会试的录取人数,大定二十五年,词赋进士不得超过五百人。二十八年,因为不限人数,于是达到五百八十六人。章宗命令合格就录取,所以承安二年达到九百二十五人。当时因为又增加了四次考完终场的人,人数太滥,于是命令录取不得超过六百人。泰和二年,皇上命令确定会试各科录取人数,司空襄说:“考词赋、经义的人多,可以五人取一人。策论极少,可以四人取一人。恩榜本来是用来优待年老在考场的人。四次考完终场就受恩则太优厚,限制年龄则妨碍特殊人才。可以五次考完终场才授恩。”平章徒单镒等人说:“大定二十五年到明昌初年,大致三四人取一人。”平章张汝霖也说:“五人取一人,府试百人中才得到五人罢了。”于是制定制度,策论三人取一人,词赋、经义五人取一人,五次考完终场年龄四十五岁以上、四次考完终场年龄五十岁以上的人受恩。
凡考试官,大定间,府试六处,各差词赋试官三员,策论试官二员。明昌初,增为九处,路各差九员,大兴府则十一员。承安四年,又增太原为十处。有司请省之,遂定策论进士女直经童千人以上差四员,五百人以上三员,不及五百二员。各以职官高者一人为考试官,余为同考试官。词赋进士与律科举人共及三千以上五员,二千四员,不及二千三员。经义进士及经童举人千人四员,五百以上三员,百人以上二员,不及百人以词赋考官兼之。后又定制,策论试官,上京、咸平、东平各三员,北京、西京、益都各二员。律科,监试官一员,试律官二员,隶词赋考试院。经童,试官一员,隶经义考试院,与会试同。其弥封并誊录官、检搜怀挟官、自余修治试院、监押门官,并如会试之制。大定二十年,上以往岁多以远地官考试不便,遂命差近者。
凡是考试官,大定年间,府试有六处,各派遣词赋考试官三名,策论考试官两名。明昌初年,增加到九处,每路各派遣九名,大兴府则派遣十一名。承安四年,又增加太原为十处。有关部门请求减少,于是规定:策论进士和女直经童考生,一千人以上派遣四名,五百人以上三名,不足五百人两名。各以职位高的官员一人为考试官,其余为同考试官。词赋进士和律科举人总共三千人以上派遣五名,两千人以上四名,不足两千人三名。经义进士和经童举人,一千人以上四名,五百人以上三名,一百人以上两名,不足一百人由词赋考官兼任。后来又制定制度:策论考试官,上京、咸平、东平各三名,北京、西京、益都各两名。律科,监试官一名,试律官两名,隶属于词赋考试院。经童,考试官一名,隶属于经义考试院,与会试相同。那些负责弥封和誊录的官员、检查搜检夹带的官员、其余修整考场、监押门卫的官员,都与会试的制度一样。大定二十年,皇上因为往年多派远方官员考试不方便,于是命令派遣就近的官员。
凡会试,知贡举官、同知贡举官,词赋则旧十员,承安五年为七员。经义则六员,承安五年省为四员。诠读官二员。泰和三年,上以弥封官渫语于举人,敕自今女直司则用右选汉人封,汉人司则以女直司封。宣宗贞祐三年,以会试赋题已曾出,而有犯格中选者,复以考官多取所亲,不怒其不公,命究治之。
凡是会试,知贡举官、同知贡举官,词赋科原先有十名,承安五年改为七名。经义科有六名,承安五年减少为四名。诠读官两名。泰和三年,皇上因为弥封官向举人泄露言语,下令从今以后,女直司就用右选汉人进行弥封,汉人司就用女直司进行弥封。宣宗贞祐三年,因为会试的赋题已经出过,却有违反规则而中选的人,又因为考官多录取自己的亲信,皇上对他们的不公感到愤怒,命令追究惩治。
凡御试,读卷官,策论、词赋进士各七员,经义五员,余职事官各二员。制举宏词共三员。泰和七年,礼部尚书张行简言:「旧例,读卷官不避亲,至有亲人,或有不敢定其去留,或力加营护,而为同列所疑。若读卷官不用与进士有亲者,则读卷之际得平心商确。」上遂命临期多拟,其有亲者汰之。
凡是御试,读卷官,策论、词赋进士各七名,经义进士五名,其余职事官各两名。制举和宏词科共三名。泰和七年,礼部尚书张行简进言:“旧例,读卷官不回避亲属,以至于有亲属参加考试时,有的不敢决定其去留,有的极力加以庇护,而被同僚怀疑。如果读卷官不用与进士有亲属关系的人,那么在读卷的时候就能平心静气地商讨。”皇上于是命令临近考试时多拟定人选,有亲属关系的就淘汰掉。
凡府试策论进士,大定二十年定以中都、上京、咸平、东平四处。至明昌元年,添北京、西京、益都为七处,兼试女直经童。凡上京、合懒、速频、胡里改、蒲与、东北招讨司等路者,则赴会宁府试。咸平、隆州、婆速、东京、盖州、懿州者,则赴咸平府试。中都、河北东西路者,则赴大兴府试。西京并西南、西北二招讨司者,则赴大同府试。北京、临潢、宗州、兴州、全州者,则赴大定府试。山东西、大名、南京者,则赴东平府试。山东东路则试于益都。凡词赋、经义进士及律科、经童府试之处,大定间,大兴、大定、大同、开封、东平、京兆凡六处。明昌初,增辽阳,平阳,益都为九处。承安四年复增太原为十。中都、河北则试于大兴府,上京、东京、咸平府等路则试于辽阳府,余各试于其境。
凡是府试策论进士,大定二十年确定在中都、上京、咸平、东平四处。到明昌元年,增加北京、西京、益都为七处,同时考试女直经童。凡是上京、合懒、速频、胡里改、蒲与、东北招讨司等路的考生,就到会宁府参加考试。咸平、隆州、婆速、东京、盖州、懿州的考生,就到咸平府参加考试。中都、河北东西路的考生,就到大兴府参加考试。西京以及西南、西北两个招讨司的考生,就到大同府参加考试。北京、临潢、宗州、兴州、全州的考生,就到大定府参加考试。山东西、大名、南京的考生,就到东平府参加考试。山东东路的考生就在益都考试。凡是词赋、经义进士以及律科、经童府试的地点,大定年间,有大兴、大定、大同、开封、东平、京兆共六处。明昌初年,增加辽阳、平阳、益都为九处。承安四年又增加太原为十处。中都、河北的考生就在大兴府考试,上京、东京、咸平府等路的考生就在辽阳府考试,其余各在自己的辖境内考试。
凡乡试之期,以三月二十日。府试之期,若策论进士则以八月二十日试策,间三日试诗。词赋进士则以二十五日试赋及诗,又间三日试策论。经义进士又间词赋后三日试经义,又三日试策。次律科,次经童,每场皆间三日试之。会试,则策论进士以正月二十日试策,皆以次间三日,同前。御试,则以三月二十日策论进士试策,二十三日试诗论,二十五日词赋进士试赋诗论,而经义进士亦以是日试经义,二十七日乃试策论。若试日遇雨雪,则候晴日。御试唱名后,试策则禀奏,宏词则作二日程试。旧制,试女直进士在再试汉进士后。大定二十九年以复设经义科,更定是制。
凡是乡试的日期,定在三月二十日。府试的日期,如果是策论进士,就在八月二十日考试策论,隔三天考试诗。词赋进士就在二十五日考试赋和诗,又隔三天考试策论。经义进士在词赋考试后隔三天考试经义,又隔三天考试策。其次是律科,再其次是经童,每场都隔三天考试。会试,策论进士在正月二十日考试策论,都依次隔三天,与前面相同。御试,在三月二十日策论进士考试策论,二十三日考试诗论,二十五日词赋进士考试赋诗论,而经义进士也在这一天考试经义,二十七日才考试策论。如果考试当天遇到雨雪,就等到天晴。御试唱名之后,考试策论要禀报上奏,宏词科则用两天时间考试。旧制度,考试女直进士在再次考试汉进士之后。大定二十九年因为重新设立经义科,更改了这项制度。
凡监检之制,大兴府则差武卫军。余府则于附近猛安内差摘,平阳府则差顺德军。凡府会试,每四举人则差一人,复以官一人弹压。御试策进士则差弩手及随局承应人,汉进士则差亲军,人各一名,皆用不识字者,以护卫十人。亲军百人长、五十人长各一人巡护。泰和元年,省臣奏:「搜检之际虽当严切,然至于解发袒衣,索及耳鼻,则过甚矣,岂待士之礼哉!故大定二十九年已尝依前故事,使就沐浴,官置衣为之更之,既可防滥,且不亏礼。」上从其说,命行之。
凡是监检的制度,大兴府就派遣武卫军。其余各府就从附近的猛安内抽调,平阳府就派遣顺德军。凡是府试和会试,每四名举人就派遣一人(监检),再派一名官员负责弹压。御试策论进士就派遣弩手和随局承应人,汉人进士就派遣亲军,每人各一名,都使用不识字的人,并配备护卫十人。亲军百人长、五十人长各一人负责巡逻护卫。泰和元年,省臣上奏:“搜检的时候虽然应当严格,但是到了解开头发、袒露衣服、搜查到耳朵和鼻子的地步,就太过分了,这难道是礼待士人的礼节吗!所以大定二十九年已经依照前例,让考生去沐浴,官府准备衣服给他们更换,这样既可以防止作弊,又不违背礼节。”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,命令施行。
恩例。明昌元年,定制,省元直就御试,不中者许缀榜未。解元但免府试,四举终场依五举恩例,所试文卷惟犯御名庙讳、不成文理者则黜之,余并以文之优劣为次。仍一日试三题,其五举者止试赋诗,女直进士亦同此例。承安五年,敕进士四举该恩,词赋、经义当以各科为场数,不得通数。又恩榜人应授官者,监试官于试时具数以奏,特恩者授之。泰和三年,以经义会元与策论词赋进士不同,若御试被黜则附榜末,为太优,若同恩例,又与四举者不同。遂定制,依曾经府试解元免府试之例。会试下第,再举直赴御试。
恩例。明昌元年,制定制度,省元可以直接参加御试,没有考中的允许附在榜末。解元只免除府试,四次参加考试并完成全部场次的,依照五次参加考试的恩例处理。所考试的文章,只有触犯皇帝名讳、庙讳、不成文理的才予以黜落,其余的都按照文章优劣排列名次。仍然在一天内考试三道题,那些五次参加考试的只考试赋和诗,女直进士也同此例。承安五年,敕令进士四次参加考试应当享受恩例,词赋、经义应当各自按照本科的场次数计算,不得通算。另外,恩榜中应当授予官职的人,监试官在考试时详细列出人数上奏,特恩授予官职。泰和三年,因为经义会元与策论、词赋进士不同,如果御试被黜落就附在榜末,这太优待了;如果按照恩例处理,又与四次参加考试的人不同。于是制定制度,依照曾经是府试解元免除府试的旧例。会试落第,再次参加考试可以直接参加御试。
律科
律科
律科进士,又称为诸科,其法以律令内出题,府试十五题,每五人取一人。大定二十二年定制,会试每场十五题,三场共通三十六条以上,文理优、拟断当、用字切者,为中选。临时约取之,初无定数。其制始见于海陵庶人正隆元年,至章宗大定二十九年,有司言:「律科止知读律,不知教化之源,可使通治《论语》《孟子》,以涵养其气度。」遂令自今举后,复于《论语》《孟子》内试小义一道,府会试别作一日引试,命经义试官出题,与本科通考定之。
律科进士,又称为诸科,其考试方法是从律令中出题,府试十五道题,每五个人录取一人。大定二十二年制定制度,会试每场十五道题,三场总共答通三十六条以上,文理优秀、拟断恰当、用词贴切的,为中选。临时酌情录取,起初没有固定名额。这项制度开始见于海陵庶人正隆元年,到章宗大定二十九年,有关部门进言:“律科考生只知道读律令,不知道教化的根本,可以让他们通读《论语》《孟子》,来涵养他们的气度。”于是命令从今以后,考试之后,再在《论语》《孟子》内考试一道小义,府试和会试另外安排一天进行考试,命令经义考试官出题,与本科成绩综合考核评定。
经童科
经童科
经童之制,凡士庶子年十三以下,能诵二大经、三小经,又诵《论语》诸子及五千字以上,府试十五题通十三以上,会试每场十五题,三场共通四十一以上,为中选。所贵在幼而诵多者,若年同,则以诵大经多者为最。初,天会八年时,太宗以东平童子刘天骥,七岁能诵《诗》《书》《易》《礼》《春秋左氏传》及《论语》《孟子》,上命教养之,然未有选举之制也。熙宗即位之二年,诏辟贡举,始备其列,取至百二十二人。天德间,废之。章宗大定二十九年,上谓宰臣曰:「经童岂遽无人,其议复置。」明昌元年,益都府申:「童子刘住儿年十一岁,能诗赋,诵大小六经,所书行草颇有法,孝行夙成,乞依宋童子李淑赐出身,且加以恩诏。」召至内殿,试《凤凰来仪》赋、《鱼在藻》诗,又令赋《旱》诗,上嘉之,赐本科出身,给钱粟官舍,令肄业太学。明昌三年,平章政事完颜守贞言:「经童之科非古也,自唐诸道表荐,或取五人至十人。近代宋仁宗以为无补,罢之。本朝皇统间取五十人,因以为常,天德时复废。圣主复置,取以百数,恐久积多,不胜铨拟,乞谕旨约省取之。」上曰:「若所诵皆及格,何如?」守贞曰:「视最幼而诵不讹者精选之,则人数亦不至多也。」复问参知政事胥持国,对曰:「所诵通否易见,岂容有滥。」上曰:「限以三十或四十人,若百人皆通,亦可复取其精者。」持国曰:「是科盖资教之术耳。夫幼习其文,长玩其义,使之莅政,人格出焉。如中选者,加之修习进士举业,则所记皆得为用。臣谓可勿令遽登仕途,必习举业,而后官使之可也。若能擢进士第,自同进士任用。如中府荐或会试,视其次数,优其等级。几举不得荐者,从本出身,似可以激劝而得人矣!」诏议行之。
经童的制度,凡是士人和百姓的儿子,年龄在十三岁以下,能够背诵两部大经、三部小经,又背诵《论语》等诸子著作以及五千字以上的,府试十五道题答对十三道以上,会试每场十五道题,三场总共答对四十一道以上,为中选。所看重的是年龄幼小且背诵得多的人,如果年龄相同,就以背诵大经多的人为最优。起初,天会八年时,太宗因为东平的童子刘天骥,七岁就能背诵《诗》《书》《易》《礼》《春秋左氏传》以及《论语》《孟子》,皇上命令教养他,但当时还没有选举的制度。熙宗即位的第二年,下诏开设贡举,才完备了这一科目,录取达到一百二十二人。天德年间,废除了这一科。章宗大定二十九年,皇上对宰臣说:“经童难道就没有人了吗?你们商议重新设置。”明昌元年,益都府申报:“童子刘住儿十一岁,能作诗赋,背诵大小六经,所写的行书草书很有章法,孝行早成,请求依照宋朝童子李淑的旧例赐予出身,并且加以恩诏。”皇上召他到内殿,考试《凤凰来仪》赋、《鱼在藻》诗,又令他作《旱》诗,皇上赞赏他,赐予本科出身,给予钱粮官舍,让他在太学学习。明昌三年,平章政事完颜守贞进言:“经童这一科并非古制,自从唐朝各道上表推荐,有时录取五到十人。近代宋仁宗认为没有益处,废除了它。本朝皇统年间录取五十人,于是成为常例,天德时又废除了。圣主重新设置,录取数以百计,恐怕时间久了积累太多,无法承受铨选拟官,请求下旨意大约减少录取人数。”皇上说:“如果所背诵的都合格,怎么办?”守贞说:“看最年幼且背诵没有错误的人精选,那么人数也不会太多。”皇上又问参知政事胥持国,回答说:“所背诵的是否通顺容易看出,哪里容许有滥竽充数。”皇上说:“限制在三十或四十人,如果一百人都通顺,也可以再录取其中的优秀者。”持国说:“这一科大概是辅助教育的方法罢了。幼年学习其文章,长大玩味其义理,让他们处理政事,人格就会显现出来。如果中选的人,再加以修习进士的举业,那么所记诵的都能得到运用。臣认为可以不要让他们立刻登上仕途,一定要学习举业,然后才任命官职使用他们。如果能够考中进士,自然同进士一样任用。如果中了府荐或会试,根据其次数,优待其等级。几次考试都不能得到推荐的,按照本来的出身,似乎可以激励劝勉而得到人才了!”皇上下诏商议施行。
制举
制举
制举有贤良方正、能直言极谏、博学宏材、达于从政等科,试无常期。上意欲行,即告天下。听内外文武六品以下职官无公私过者,从内外五品以上官荐于所属,诏试之。若草泽士,德行为乡里所服者,则从府州荐之。凡试,则先投所业策论三十道于学士院,视其词理优者,委官以群经子史内出题,一日试论三道,如可,则庭试策一道,不拘常务,取其无不通贯者,优等迁擢之。宏词科试诏、诰、章、表、露布、檄书,则皆用四六;诫、谕、颂、箴、铭、序、记,则或依古今体,或参用四六。于每举赐第后进士及在官六品以下无公私罪者,在外官荐之,令试策官出题就考,通试四题,分二等迁擢之。二科皆章宗明昌元年所创者也。
制举有贤良方正、能直言极谏、博学宏材、达于从政等科目,考试没有固定日期。皇上有意施行,就诏告天下。允许内外文武六品以下没有公私过错的职官,由内外五品以上官员推荐给所属部门,下诏考试他们。如果是草野之士,德行被乡里所信服的,则由府州推荐。凡是考试,先向学士院提交所写的策论三十道,看其中词理优秀的,委派官员从群经子史中出题,一天内考试三道论,如果可以,就在殿廷考试一道策,不拘泥于日常政务,选取那些没有不通晓贯通的人,优等升迁提拔。宏词科考试诏、诰、章、表、露布、檄书,都用四六骈文;诫、谕、颂、箴、铭、序、记,则有的依照古今文体,有的参用四六骈文。在每次科举赐第之后,进士以及在官六品以下没有公私罪过的人,由在外官员推荐,命令试策官出题就地考试,总共考试四道题,分为两个等级升迁提拔。这两个科目都是章宗明昌元年所创立的。
武举
武举
武举,尝设于皇统时,其制则见于《泰和式》,有上中下三等。能挽一石力弓,以重七钱竹箭,百五十步立贴,十箭内,府试欲中一箭,省试中二箭,程试中三箭。又远射二百二十步垛,三箭内一箭至者。又百五十步内,每五十步设高五寸、长八寸卧鹿二,能以七斗弓、二大凿头铁箭驰射,府试则许射四反,省试三反,程试二反,皆能中二箭者。又百五十步内,每三十步,左右错置高三尺木偶人戴五寸方板者四,以枪驰刺,府试则许驰三反,省试二反,程试三反,左右各刺落一板者。又依荫例问律一条,又问《孙》《吴》书十条,能说五者,为上等。凡程试,若一有不中者,皆黜之。若射贴弓八斗,远射二百一十步,射鹿弓六斗,《孙》《吴》书十条通四,为中等。射贴弓七斗,远射二百五步,射鹿弓五斗,《孙》《吴》书十条通三,为下等。解律、刺板,皆欲同前。凡不知书者,虽上等为中,中则为下。凡试中中下,愿再试者听。旧制,就试上等不中,不许再试中下等。泰和元年,定制,不分旧等,但从所愿,试中则以三等为次。二年,省奏:「武举程式当与进士同时,今年八月府试,欲随路设考试所,临期差官,恐以创立未见应试人数,遂权令各处就考之。」宣宗贞祐三年,同进士例,赐敕命章服。时以随处武举入试者,自非见居职任及已用于军前者,令郡县尽遣诣京师,别为一军,以备缓急。其被荐而未授官者,亦量材任之。元光二年,东京总帅纥石烈牙吾塔言:「武举入仕,皆授巡尉军辖,此曹虽善骑射,不历行阵,不知军旅,一旦临敌,恐致败事。乞尽括付军前为长校,俟有功则升之。」宰臣奏:「国家设此科与进士等,而欲尽置军中,非奖进人材之道。」遂籍丁忧、待阙、去职者付之。
武举考试,曾在皇统年间设立,其制度见于《泰和式》,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能拉开一石力气的弓,使用重七钱的竹箭,在一百五十步处设立箭靶,十支箭中,府试要求射中一箭,省试要求射中两箭,程试要求射中三箭。还有远射二百二十步的箭垛,三支箭中有一支射中即可。另外在一百五十步内,每五十步设置两个高五寸、长八寸的卧鹿,能用七斗弓、二大凿头铁箭骑马射箭,府试允许射四个来回,省试三个来回,程试两个来回,都能射中两箭。还有在一百五十步内,每三十步,左右交错放置四个高三尺、头戴五寸方板的木偶人,用枪骑马刺击,府试允许骑三个来回,省试两个来回,程试三个来回,左右各刺落一块板子。另外依照荫补条例考问一条律令,再考问《孙子》《吴子》兵书十条,能解说五条的,为上等。凡是程试,如果有一项不中,都被淘汰。如果射箭靶用八斗弓,远射二百一十步,射鹿用六斗弓,《孙子》《吴子》兵书十条通晓四条,为中等。射箭靶用七斗弓,远射二百零五步,射鹿用五斗弓,《孙子》《吴子》兵书十条通晓三条,为下等。解释律令、刺板的要求,都与之前相同。凡是不识字的人,即使达到上等也降为中等,中等降为下等。凡是考中中等、下等,愿意再考的人允许。旧制规定,参加上等考试不中,不许再考中、下等。泰和元年,制定新规,不再区分旧等,只随个人意愿,考中后按三等排定次序。泰和二年,尚书省上奏:“武举考试程序应当与进士科同时进行,今年八月府试,打算在各路设立考试场所,临时派遣考官,恐怕因为初次设立,不知道应试人数,于是暂且命令各地就地考试。”宣宗贞祐三年,依照进士科惯例,赐予敕命和官服。当时因为各地参加武举考试的人,除非是现任官职或已在军前效力的人,命令郡县全部遣送到京城,另外编为一军,以备紧急情况。那些被推荐但未授官的人,也根据才能任用。元光二年,东京总帅纥石烈牙吾塔上奏说:“武举入仕的人,都授予巡尉、军辖等职,这些人虽然擅长骑射,但没有经历战阵,不懂军事,一旦面对敌人,恐怕会坏事。请求将他们全部收编到军前担任长校,等有功绩再升迁。”宰臣上奏说:“国家设立此科与进士科同等,而想把他们全部安置在军中,这不是奖励提拔人才的办法。”于是登记了丁忧、待阙、离职的人交给军队。
试学士院官
试学士院官
试学士院官。大定二十八年,敕设科取士为学士院官。礼部下太常,按唐典,初入学士院例先试,今若于进士已仕者,以随朝六品,外路五品职事官荐,试制诏诰等文字三道,取文理优者充应奉。由是翰苑之选为精。明昌五年,以学士院撰文字人少,命尚书省访有文采者勾取权试之。
试学士院官。大定二十八年,皇帝下令设科取士作为学士院官员。礼部下达太常寺,按照唐代制度,初次进入学士院照例要先考试,现在如果从已经做官的进士中,由随朝六品、外路五品职事官推荐,考试制、诏、诰等文字三道,选取文理优秀的人充任应奉。从此翰林院的选拔变得精良。明昌五年,因为学士院撰写文字的人少,命令尚书省寻访有文采的人,调来暂时考试任用。
司天、医学试科
司天、医学试科
凡司天台学生,女直二十六人,汉人五十人,听官民家年十五以上,三十以下试补。又三年一次,选草泽人试补。其试之制,以《宣明历》试推步,及《婚书》、《地理新书》试合婚、安葬,并《易》筮法,六壬课、三命五星之术。凡医学十科,大兴府学生三十人,余京府二十人,散府节镇十六人,防御州十人,每月试疑难,以所对优劣加惩劝,三年一次试诸太医,虽不系学生,亦听试补。
凡是司天台的学生,女真人二十六人,汉人五十人,允许官民家庭中年龄十五岁以上、三十岁以下的人考试补充。又每三年一次,选拔民间人士考试补充。考试的制度,用《宣明历》考试推算历法,以及用《婚书》、《地理新书》考试合婚、安葬,还有《易经》筮法、六壬课、三命五星之术。凡是医学十科,大兴府学生三十人,其他京府二十人,散府节镇十六人,防御州十人,每月考试疑难病症,根据回答的优劣进行奖惩,每三年一次考试各太医,即使不是学生,也允许考试补充。